1、党群科(宣传和纪委)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二)协助行政搞好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矿干部、员工的平安认识。(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本矿平安消费中的监视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典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四周群众做到平安消费无事故。(四)协助行政总结推行平安消费先进经历,在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同时,要把平安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五)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视和平安消费竞赛活动。(六)深化消费一线,掌握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阻碍平安消费的各种思想
2、征询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惹事故后要做好稳定员工的思想情绪和及时恢复消费的各项工作。(七)负责全矿各级干部进展平安消费考核工作,坚持会同纪检、安监部门对全矿平安工作的执行与开展整治进展考核,对经常违章违纪干部、党员要登记、谈话、教育、但凡不注重平安又履教不改的干部、党员不能提拔重用,并按规定给予处分,对受处分的文件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八)按煤矿平安监察条例以及按照矿党委的决定要装备好平安监察机构和监察干部,开展平安监察工作,并协助监察部门搞好干部的平安培训工作。(九)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党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及上级有关平安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及时宣传报道全矿平安消费中的先进典型,好的做法,突出事迹。(十)参与平安消费的监视,对基层部门和个人违犯平安消费法律、法规的行为进展监视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