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舍、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一、定期对幼儿园建筑物、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危房立即报告,严禁使用危房。二、各部门每日上岗前,必须对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异常及时向园领导报告。三、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修,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四、在园内走廊、水池、楼梯过道、拐弯处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和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防止事故发生。五、园内如有基建工程,必须在工程区域设立醒目的安全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用网布或硬质隔离墙等将施工范围与幼儿活动区域隔离,施工的器具或相关物品都应放在工地内或指定的区域内。六、电脑、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设备,维护管理落实到人,有详细的使用、保养细则,并做好使用维护记录。七、建立巡检、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