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器治理操纵程序
1目的
为严格便携式设备的治理,确保准确平安使用,制定并施行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设备治理部、维修部、储运部、消费技术部。
3 职责
3.1 设备治理部对便携式电器进展治理,建立台帐。
3.2 设备治理部负责对便携式电器的校验工作。
3.3 职能部门负责对所有便携式电器的治理工作。
4 执行程序
4.1 所有消费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焊机、砂轮切割机、手电钻、摇表、万用表、应急灯等)在使用前由设备治理部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4.2 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视机、饮水机、VCD、照相机、摄像机、播扩音设备、机、复印机和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在使用前由职能部门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4.3 设备治理部组织各使用单位对便携式电器设备半年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展一次普查并将普查结果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各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每一次使用前都必须进展完好检查,对不完好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
4.4 所有报废、丧失、损坏的设备,由设备治理部、职能部门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中并责成相关单位补充或修复。
5 相关文件
6 相关记录
★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