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主任工作范文之浅谈标准在学校德育治理中的运用 学生的道德行为和良好适应的养成,必须通过一个从知到行的转化过程。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而,制定各种行为标准,对学生进展行为训练,既是德育的重要方法,也是学校德育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标准确实是行为的规则。学校的行为标准包括一切规章制度,如学生守则、校规、日常行为标准、生活常规等。但是我们发觉,尽管一些学校的行为标准越来越多,可学生的行为却越来越不合“标准”。缘故可能来自各方面,单从德育治理的角度看,主要在于治理者对行为标准的错误理解和运用不当造成的。为了使学校的行为标准到达预期的目的,我们应该留意以下几点。一、标准只是德育治理的手段,而非目
2、的制定行为标准是为了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治理,但是其用心并不在于治理学生的行为,而在于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适应。许多标准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有不少的行为标准的制定只是为了“管住”学生,如某中学要求学生在校一定要佩带姓名牌,关于这一规定的目的,该校一位负责这项工作的老师倒是直言不讳,那确实是为了让那些违背校规的学生“无处可逃”。而且,在行为标准的执行中,也以是否符合特定行为标准作为评价学生行为的标准。因而,学校正学生进展某些行为适应的训练,好似确实是为了让学生的行为符合某些规章制度,并没有认真地考虑过他们与学生道德开展的关系。显然,这种对待标准的态度就背离了学校德育和德育治理的初衷。因而,我
3、们时刻要记住,标准的目的是“育人”,而非“管人”。但是要到达“育人”的目的,标准本身还应该是科学的。二、标准应该符合学生道德开展的客观规律马卡连柯说,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事实上,要求不合理也没有教育。因而,作为对学生行为要求的表达,各种行为标准必须符合学生德育开展的客观规律,这就要求行为标准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不同年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要求。只有当行为标准是学生认知上能够理解,心理上和生理上都能够接受的,学生才可能主动地、积极地去履行,同时在履行过程中养成自我教育的才能。只有养成了自我教育的才能,学生才可能自觉地培养某种行为方式和适应,各种行为标准才能有他律变成自律。因而,对小学一年级的儿童,
4、我们能够要求他们“尊敬父母”“讲究礼貌”,却不能训练他们“严于律己”“自尊自爱”。由于像“自尊自爱”这种比拟抽象的词语是这一阶段的小学生所不能理解的。三、应该发挥标准的鼓励作用,消除标准的消极作用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对学生的行为进展指导、操纵和评价的同时,也向他们暗示了其行为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会认为本人“只要做到什么”或“只要不做什么”就能够了。如此的办法可能会使他们降低了对本人的道德要求,或完全放弃这方面的努力。而如今,学校的许多行为标准都是以防备为主,其行文往往运用“不准作什么”一类的语言。用如此的行为标准来训练学生的道德行为,借用杜威的话来说,确实是一种“病态”的训练。由于这种训练把
5、“重点放在纠正错误行为而不是放在养成积极有用的适应”上。在这种病态的训练中,“往往老师对学生的道德生活的关怀所采取的方式是警觉他不恪守学校的规则和常规”。四、标准的作用是有限的通过制定和执行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除了能使学校有一个“安定”的教育秩序外,还对学生构成良好的道德行为有重要的意义。因而,许多学校特别注重标准在德育治理中的作用,对日常行为标准的训练表现了过分的热情,并大有以此代替德育的势头。我们认为,德育的内容除了日常行为标准以外,还有伦理道德、原则和信仰价值的追求,故德育不能等同于行为标准的训练。苏霍姆林斯基也说:“不同意把全人类的道德真理变成一些狭窄的日常生活的准则和规则。”德育的目的是要构成一种道德信念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使学生过一种有意义的、健康的道德生活。这一目的实现只靠行为标准的训练是远远不够的,因而,在德育治理中,我们不能只强调行为标准的作用而无视或放松德育的其他工作。教学生学会做人是素养教育的首要任务。德育是素养教育的核心。我们必须改变当前学校德育实效低迷的现状。因而,我们要大力加强学校德育治理,其中特别重要的工作确实是要制定科学的标准,同时要科学地运用,让它们在德育治理中发挥最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