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维修治理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治理人的给排水设备和人身平安,使给排水维修工作正常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公司接收的治理区域内从给水总表后的公共给水系统及其供水设备,市政排水总出水口前的排水系统及其设备的维修。
3. 治理规定
3.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给排水安装工程规程进展作业。
3.2在进展维修时,维修人员应做好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
3.3维修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平安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机电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平安本卷须知,并在工作中检查、监视执行情况。
3.4当需付之东流水时要按《停水处理规程》告之用户。
3.5当须开挖地面进展维修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行人的阻碍,并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正在施工的告示牌,如开挖较深时那么必须设置平安防护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