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厂长平安消费职责 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那么,即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费工作的同时,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监视检查分管部门对平安消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渎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和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打算,并认真组织施行;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大检查,落实严峻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平安消费竞赛活动,总结推行平安消费工作的先进经历,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平安消费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平安消费工作会议,分析平安消费动态,及时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征询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