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平安治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平安治理,平安用电,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撤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展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平安操作规程“和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做到装置平安,撤除完全,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平安。 三任何人不得直截了当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
2、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展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别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历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平安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平安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意挪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留意平安,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觉察电气设备发生缺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
3、如发生跳闸,应查明缘故、排除缺点后再合闸,未查明缘故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展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纳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转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平安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转、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