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
第一条 严禁违犯规定无票进展电气操作或工作。
第二条 严禁违犯规定无监护进展电气操作或工作。
第三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展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即进展工作。
第四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展平安交底即进展工作。
第五条 严禁违犯规定跳项执行操作票所列工程。
第六条 严禁违犯规定进展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操作。
第七条 严禁违犯规定不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第八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
电力消费工作中,违犯上述禁令之一,构成违章行为,严峻威胁人身平安、电网平安、设备平安、不管有无后果,一经查实,给予直截了当责任人员行政警
2、告至开除处分,并处相应经济处分;现场工作人员违犯上述禁令,对所有单位领导和治理人给予相应处分。
十项人身风险
1、 履行平安消费责任制不到位
2、 农电系统人身平安治理薄弱(给施工带来的风险)
3、 两票“执行不严
4、 工作预备不充分
5、 根本平安技术措施未严格执行
6、 人身高空坠落风险仍然存在
7、 感应电触电风险仍然存在
8、 个人平安防护用品配置和强迫
9、 消费业务外包工程治理不善
10、 交通平安风险
五项恶性误操作风险
1、 调度运转治理不标准,交接班和操作随意
2、 运转操作治理不标准,下令和操作随意
3、 两票三制“治理有效性缺乏
4、 接地线(个人保护线)治理不严
5、 地调、县调、集控(变电站)中存在图实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