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负责人平安消费职责 第一条 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的人身平安、车辆平安、财产平安和xxx质量平安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二条 组织本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接受平安教育,认真执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在保证平安情况下,组织指挥消费。当消费和平安发生冲突时,消费必须服从平安。 第三条 催促工地平安员经常进展全面的平安检查,并按标准做好各种记录。 第四条 布置消费工作时,要视作业环境布置平安防护措施。 第五条 积极开展平安消费宣传,组织班组学习平安消费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章制度,交流平安消费经历,制定平安消费措施,坚持平安文明消费。 第六条 指定专人和有经历的老员工,对新员工进展劳动技能及平安操作知识传、帮、带。 第七条 对不服从治理、违章蛮干者,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批判直至停顿其工作,然后报请领导处理。 第八条 假设发惹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上报,组织或参加事故缘故分析,查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