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公司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公司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授权执行单位: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 工作单位: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 工作单位: 本借款合同系依“ 公司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的规定签订,该办法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 公司员工,现乙方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请购房借款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乙方根据甲方有关员工购置住宅奖助办法有关规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项只应用于购买自住房,不得把购房借款转作其他用途。 第四条 借款担保:丙方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三方方同意担保方式为: 1、 2、 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本借款担保人负连带清偿债务之责(包括借款本金及违约金),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 第五条 借款用途监管:
3、甲方有权对乙方借款用途监督与核实,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该项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服务期不满八年主动离职者,或不满八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依据劳动合同法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 日内返还全部借款和违约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连续任职满八年但是不满十一年主动离职或服务期已满八年但不满十一年因严重违反所在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法律而被开除的,甲方有权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计5万元(以本金十万元计算),并按10万元的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离职之日起 日内返还。 3.乙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本金 %的违约金。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绝。 1.要求乙方偿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2.要求借款合同担保人偿还该借款和违约金。? 3.要求实现抵押权。 第七条 补充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及担保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
5、甲方有权指定某一在中国大陆居住的、有确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为解决甲方与乙方间基于本合同可能产生的任何法律诉讼的代理人。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单位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权执行单位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字): 担保人(签字):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员工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6、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7、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
8、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
9、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