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委托加工合同篇一:委托生产加工合同(样本)委托生产加工合同(样本)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以下称“甲方”)加工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2、乙方按
2、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若超过_%,双方另行协商。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_以上。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_”商标使用授权书。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
3、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_%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
4、方负责调换;(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
5、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_天内)后第_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_
6、箱(件)以内的,每天不低于_箱(件),月订货量_箱(件)的,每天不低于_箱(件),_箱(件)以上的,每天_箱(件)。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_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_则作相应调整)。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_,该批剩余_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2、甲方有权
7、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
8、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第九条 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
9、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计算。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_,
1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_计算。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其它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_,按_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
11、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篇二:委托加工合同范本委托加工合同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客户)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
12、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 合同期限2.1本合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 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
13、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 日内提
14、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第五章 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5.1 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
15、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第六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第七章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7.1 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7.2 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7.3 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7.4 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
16、方违约责任7.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7.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7.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7.9 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
17、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第八章 合同解除9.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第九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第十章 纷争解决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
18、,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 方: 乙 方:(客户)公 章:_公 章: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 号:_帐 号:_法定地址:_法定地址:_电 话:_电 话:_传 真:_传 真:_日期:年_月日 日 期:年_月_日篇三: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DR-HX-20201021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编号:DR-HX-20201021)甲 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乙 方: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惠州市水口镇水口大道纳伟仕工业园29-31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总则本委托加工合同由如下双
19、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甲方:华芯电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惠州市惠成区龙丰共联管理区都田工业区10号乙方: 惠州市东日数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 广东省惠州市水口大道29-31号纳伟仕工业园鉴于:甲方为从事GPRS开发/制造/销售的企业,欲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鉴于:乙方具备GPRS表面装贴以及测试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鉴于: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同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适用范
20、围1.1 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1.2 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1.3 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二条合同定义2.1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之产品。2.2 专用生产工具: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而且是仅能用于该合同产品生产的夹具及配套工具。2.3 其他专业名称:本合同中引用之其他专业名称(如订单/质量标准等),依国际惯用之专业共用名称作定义。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向乙方
21、提供相关技术支持。3.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合同产品所需的专用生产工具(包括相关夹具或钢网等)的资料,若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量产 30 K后返还。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加工任务。这些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规格、图纸、样品、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文件等。3.3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同产品的如下加工工序:见生产任务单第四条 加工价格及付款方式4.1.合同产品的加工单价:具体见每款产品的加工报价单4.2.试产报价:所有新机的试产费用统一按元/次收取(试产费中不含钢网费,钢网费用甲方承担,) 所有机型量产达到30K后退还该机型试产费用。4.3.由于产品设计有缺陷或物料来料不良并经
22、过甲方书面确认、需乙方做加工,造成乙方加工工时的损耗及如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线,具体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4.5. 加工费对账、结算事项:4.4.1 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加工费,付款方式:月结15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4.4.2 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加工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4.4.3 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 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 2 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乙方。确
23、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15号以前支付上月加工费用。4.4.4 应在当月对帐单中扣减加工费的事项,有:超损耗数,报废板损耗数。4.4.5 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加工费的10%加收违约金.第五条 订单与生产安排5.1 订单下达:甲方需提前 2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订单通知,提前 1天通知物料齐套及到达计划,乙方在接到书面订单后需在 1个小时内确认并回复。5.2 订单的履行: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及时组织生产,按时交货。第六条 物料供应、管理与损耗核算6.1 所有材料的运输及费
24、用由乙方承担。6.2 乙方提供载有领料人员名单和领料人签名样本的委托书,并加盖乙方公章,交给甲方,甲方仅发料给委托书上的人员,如果甲方擅自将物料发给委托书人员以外的人员,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的委托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6.3 甲方提供合格的加工物料,并在乙方物料员来收料前提前备料,避免收料时浪费太多时间,物料交接时双方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6.4加工前,乙方抽样检验甲方提供的物料质量,如有物料质量明显不能达到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仅限于外观质量如PCB氧化或起泡、元件脚变形、屏蔽罩包装不规范明显不能上线等),乙方有权退换该物料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商定作特采处理。6.5甲方在下生产订单时,同时提供一份对应的物料清单(即:BOM清单,该清单须注明每种物料的标准用量及损耗率)经双方书面确认,以作为计算完工成品对应的物料消耗数量的依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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