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F——2010——2718
条约编号:
北京市年夜型贸易批发运营单元常识产权爱护条约
(供货商、联营商公用版)
贸易批发运营单元:
供货商(联营商):
北京市常识产权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运用阐明
1.本条约为树模文本,由北京市常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北京市版权局依照《北京市年夜型贸易批发经
营单元常识产权爱护指点标准》等有关规则独特制订。
2.本条约供本市年夜型贸易批发运营单元为增强常识产权爱护与供
货商、联营商签约时运用。
3.本条约所称常识产官僚紧是指专利、商标、著述
2、权;本条约所
称常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常识产权权益人或许利弊关联人在消费、
贩卖的商品或许包装上标注的阐明常识产权状况的笔墨、
图形、字母、
数字、三维标记跟色彩组合,以及上述因素的组合;本条约所称商品
包含商品及效劳。
4.本条约内容能够全体采纳,也能够依照实践需求选择运用。
北京市年夜型贸易批发运营单元常识产权爱护条约
贸易批发运营单元(甲方):
业务执照号:
企业天资证书号:
构造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人:
通讯地点:
邮政编码:
供货商、联营商(乙方):
业务执照号:
企业天资证书号:
构造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办人:
3、通讯地点:
邮政编码:
为了履行《北京市年夜型贸易批发运营单元常识产权爱护指点规
范》(以下简称“标准”),爱护常识产权,甲乙双方通过仔细协
商,在老实信誉、对等互利的根底上签署本条约。
第一条保障及许诺
甲方许诺:依照“标准”的请求,树破健全常识产权爱护轨制,
指定常识产权治理任务担任人,树破常识产权侵权危险防备机制,定
期或不活期地向乙方告示与常识产权爱护相干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
品的常识产权状况进展静态监控,保障常识产权不受进犯。
乙方许诺:共同甲方的常识产权治理任务,保障其供给的商品有
正当起源,不进犯别人的常识产权。
第二条常识产权证实文件供给
(一)乙
4、方供给常识产权证实文件任务
乙偏向甲方供给的商品标注常识产权标记、标识的,该当存在相
应的证实权益正当无效的文件;承受第三方受权运营的,该当存在有
效受权文件;的确不克不及供给的,该当供给所售商品正当起源的证实文
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该当供给的常识产权证实文件包含
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许复印件)、商标受权运用条约(原件或
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该当存在的常识产权证实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专利注销簿正本、专利受权运用条约(原件或许复印件)
等。
3.商品触及著述权的,乙方需检验商品常识产权权属,并获得有
关权属证实、商品正当起源的证实
5、或许以书面条约方法获得其供货商的
有关许诺。
供给时刻:甲方进货前有权请求乙方供给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
同实行进程中,甲方可依照状况请求乙方弥补响应文件。
供给方法:□原件□复印件□加盖单元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任务
甲方对乙方供给的常识产权证实文件负保密任务,不得将乙方提
供的文件用作常识产权爱护之外的用处。
第三条常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该当保障其供给商品的常识产权标记、标识契正当律、法
规的规则;发觉标记、标识过错的,该当破刻矫正,并书面告诉甲方
对在售商品作响应处置。
甲方发觉乙方供给商品的常识产权标记、标识过错,有权请求
乙方在指活限日内矫正。
未经
6、乙方书面赞同,甲方不得遮蔽、修正、删除乙方供给商品
的常识产权标记、标识。
第四条常识产权侵权的处置方法
甲乙双方该当相互共同,敏捷妥当地处置常识产权赞扬、行政
查处或许平易近事诉讼。
甲方接到赞扬时,该当实时处置,有权请求乙方供给响应证实
文件;
乙方接到赞扬时,该当实时处置,并将处置状况书面转达甲方,
假如以为供给的商品侵权,该当实时告诉甲方停顿贩卖有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供给的商品遭到行政查处或许被提起平易近事诉讼,
该当将有关状况实时告诉对方。
第五条常识产权侵权的义务承担
因乙方供给的商品进犯别人常识产权,或供给虚伪证实文件,导
致甲方遭到丧掉的,乙方该当
7、承担抵偿义务。
如上述丧掉由甲方不当行动招致,乙方不承担抵偿义务。
第六条违约义务
(一)甲方义务
甲方违背第二条商定,未承包管密任务,给乙方形成丧掉的,
该当承担抵偿义务。
依照第三条的商定,甲方因过错认定乙方运用常识产权标记、
标识,以致乙方遭到丧掉的,该当承担抵偿义务。
甲方违背本条约第三条的商定,遮蔽、修正、删除常识产权标
记、标识的,该当承担抵偿义务。
(二)乙方义务
乙方违背本条约第一条第二款的许诺,因贩卖商品进犯别人常识
产权被行政、司法构造认定侵权的,该当抵偿甲方因而遭到的丧掉;给
甲方形成宏年夜经济丧掉跟严峻名誉侵害的,甲方有权双方面排除双方
供货
8、或联营条约。
乙方违背本条约第二条商定,未供给证实文件,甲方有权请求乙
方限日供给;乙方无合理来由回绝供给的,甲方有权停息贩卖相干商
品。
乙方违背本条约第三条商定,未准确运用标记、标识,并回绝改
正的,甲方有权停息贩卖有关商品。
第七条争议处置方法
本条约项下发作争议的,双方能够协商处置或向有关部分请求
调停处置;协商或调停处置不成的,能够依照以下第
种方法处置:
1.向
国平易近法院提告状讼;
2.向
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第八条条约效能
本条约自双方具名盖印之日起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存在等同执法效能。
第九条其余商定
甲方:
乙方:
受权代表:
受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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