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本3篇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本一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12第七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
2、育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八条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育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按-工资加补贴执行。计划生育假期间待遇按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1本合同的部分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冲突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补充,完善和变更部分条款的第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1合同期满;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业不能恢复正常经营生产,合同难以履行时第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合同;企业发生关、停、并、转、抵、租、破、卖,原合同内容不适应时。第四条 合同期
3、满-月前,合同双方应协商拟订新的集体合同或协商集体合同的续订。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均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手续后方能生效。第八章 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本合同对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工会和全体职工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项条款。第二条 企业要求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经营针、生产、效益目标。企业履行合同中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款的义务。第三条 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劳动人事、劳动分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全员劳动合同制方案及企业经营方针
4、、奋斗目标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企业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努力实现。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提前30天向工会的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录用被裁减人员。第六条 工会应教育职工努力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劳动竞,提高文化素质、职企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的职企业道德,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第七条 工会应努力动员职工完成工厂制定的目标任务。第八条 工会对企业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予制止的纠正。第九条 工会对违章指挥,有损职工安全的行为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和认真处理。第十条 对
5、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要求企业有关部门予纠正和认真处理。企业应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各种活动提供物质和经济保障。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第九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会议达成的协议,应记录在案,并向职工公布,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认可后,产生法律效力,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备查。第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则执行。第三条 本合同的监督检查由双方瓦派代表,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促进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6、第四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年。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12份,双方各持3份,分别-劳动人事局-总工会3份备案。第六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能过,双方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按昭法律、法规规定生效。双 方 代 表职工方 企业方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年 月 日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本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
7、组织进行。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8、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
9、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10、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二)提出裁员方案;(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
11、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第三章 职业培训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2、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13、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第五章 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
14、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
15、织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
1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
17、害。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
18、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
19、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
20、由行政方出资。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
21、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第四十三条
22、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
23、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24、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
25、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
26、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第十三章 附 则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
27、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年 月 日 年 月 日企业工会集体合同范本三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 为建
28、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五条 企业每月
29、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
30、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
31、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 方: 乙 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1、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文本;2、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参考文本;3、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参考文本;4、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说明附件一:工资集体协议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32、: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项:岗位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第四条 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第五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工资形式结合职工工作岗位
33、,实行下述第_项: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浮动工资;营销收入提成。第六条 企业在保证执行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_元。第七条 企业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_元,上年企业工资总额_万元。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考虑到当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与职工方协商,对本协议期限内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采用方法为下述第_项:企业经营利润每增长百分之一,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_%,企业经营利润下浮则按比例下降_%;按照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绝对额年增加_元。第八条 在职
34、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在每月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故意拖欠工资,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第九条 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果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收入计发工伤津贴。第
35、十一条 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但每年不能超过一次。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一般为一年)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条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 方: 乙 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职业安全卫生协议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职工
36、劳动安全卫生权利,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四条 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职工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第五条 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六条 企业要贯
37、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第七条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和伤残鉴定后的待遇,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企业应对职工特别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九条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 职工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职工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检举。第十一条 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在工
38、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和欺骗。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企业应及时通知工会协助处理。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条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 方: 乙 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三: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甲 方:乙 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
39、代表: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第四条 企业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随意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
40、同。第七条 企业应执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女职工禁忌的劳动范围。第八条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第九条 女职工分娩后,应保障其产假及相关待遇。第十条 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一般不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安排夜班工作。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妇科病检查治疗制度,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二条 企业应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女职工代表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全过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甲 方: 乙 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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