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局 法定代表人:* 住 址:*市*大道*号 承租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出租方*局将其座落于*市*城区*路*号所有的原*房屋出租。为明确承租双方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承租方应将*进行更名,以其自己的财产重新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证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交付*万元合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承租方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后,合同正式生效。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承租方进场。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 合同终止时,由出租方对承租方归还的租赁物按
2、双方约定的房屋管理条款进行验收后,出租方将保证金*万元如数归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 承租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经营期间,承租方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承租经营期限 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零 天。即从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条 租金条款 租金为每年 万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天为承租方装修开业准备期,此 天不计租金。租金交纳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交当年承包款的50%即*万元,然后每过6个月后的第一月的第一天交*万元,直到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租赁物移交 原*大楼现有非建筑类资产及低值易
3、耗品经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 元。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即对现有非建筑类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按 万元价格一次性购买,分三年付款,其中 年 月 日付款 万元,*、*年*月*日分别付款 万元。 第九条 承租期的房屋管理 1、合同生效后,承租方即对出租方所提供的房屋享有合同期限内的经营使用权。 2、承租期间若承租方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承租方应保证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变,安全性能不变。 3、承租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在维修、装修以及经营、歇业等期间的水、电、气、暖、电视、通讯、卫生、排污、防疫、安检、“门前四包”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必须按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核定的商业用途标准于每月第
4、一周内主动到出租方水、电、气管理部门交清已使用的水、电、气费用,否则就停止供水、供电、供气。 5、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对房屋所进行的维修、装修、添置的房屋附着设施设备,不得拆卸和损毁,应保持原状,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所有非建筑装修类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第十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出租方出卖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2、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可将部分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承租人将部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只对承租方依本合同约定与承租方履行合同而不对第三人。若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
5、止 本合同至合同载明的终止日期自行终止。但: 一、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将提供的房屋又出租给他人的;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不交付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 二、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拖欠租金款超过10天的; 2、将租赁物整体转租的; 3、将部分房屋超期限转租、转借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供承租方使用,偿付违约金5万元。 2、不能按资产评估报告书所附财产清单移交财产的,其短缺部分由出租方如数补齐或按相应评估价值赔偿给承租人。 3、承租期未满,出租方擅自收回房屋的,或因出租方违约等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终止的,除偿付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对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形成的非建筑类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评估后按评估价购买。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