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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病防治法讲稿.ppt

1、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生配套规章: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病危害因素分类目目录职业病病诊断与断与鉴定管理定管理办法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分病危害分类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理办法法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管理管理办法法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管理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目病目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评价价规范范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项目申目申报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

2、理(即将)机构管理(即将)职业卫生生监督程序(即将)督程序(即将).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放射卫生配套生配套规章:章: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卫生防生防护管理管理防防护器材、含放射性器材、含放射性产品品 管理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核核设施放射施放射卫生防生防护管理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相 关 法 律4职业卫生配套规章(1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病危害因素分类目目录职业病病诊断与断与鉴定管理定管理办法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分病危害分类管理管理办法法职业卫生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法职业病危害事故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理

4、办法法职业健康健康监护管理管理办法法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生标准管理准管理办法法职业病目病目录建建设项目目职业病危害病危害评价价规范范职业病危害病危害项目申目申报管理管理办法法高毒物品目高毒物品目录5职业卫生配套规章(续)职业卫生生监督程序督程序使用有毒物品作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所职业卫生安全生安全许可可 管理管理办法法 (草案)草案)工作工作场所所职业病危害警示管理病危害警示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国家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生管理体系导则(征求意(征求意见稿)稿)职业病防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用品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听力保听力保护器的器的选择、使用、保养与、使用、保养与维修修

5、实施施 规范范(草案)(草案)职业病医病医师诊断断资格培格培训考核管理考核管理办法(草案)法(草案)6立立立立 法法法法 背背背背 景景景景职业病病发病形病形势严峻峻发病率高:目前我国病率高:目前我国尘肺病肺病诊断病例已断病例已经超超过60万人,存活的有万人,存活的有47万人左右。万人左右。仅就就职业病病报告告资料,我国每年料,我国每年尘肺新肺新发病例在病例在15万人左万人左右,其他的右,其他的职业病例在病例在5000人左右,每年的人左右,每年的职业病病诊断新断新发病例在病例在2万人左右。万人左右。侵害侵害劳动者健康者健康权益益问题突出突出劳动者、用人者、用人单位、国家位、国家经济负担担严重重

6、人口老人口老龄化与化与劳动力可持力可持续发展展问题7立立 法法 背背 景景(续续)多种所有制与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展市场经济/用工制度改革用工制度改革与流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者的形成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国企法制国家和国企改革与建立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代企业制度需要制度需要立法是国立法是国际通行做法通行做法加入加入WTO带来的挑来的挑战8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l l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病防治活动l l控制最主要、危害最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重的职业病病接触粉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按照职

7、业病名病名单实施管理施管理l l适用于适用于产生生职业危害的企危害的企业事事业单位和个位和个 体体经济组织(用人(用人单位)。位)。理理论上上说,不包,不包 括没有括没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危害的用人单位位l l参照参照执行:其他行:其他单位(第二条以外的)位(第二条以外的)l l中国人民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管理参照本法制定管理办法法92001年年10月月27日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会第24次会次会议通通过。自。自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江江泽民主席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年月日年月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

8、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委员会关于修改会关于修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病防治法防治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胡锦涛主席主席签署第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10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3条)条)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9、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8790条)条)11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20号)号)号)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121号)号)号)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

10、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222号)号)号)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323号)号)号)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424号)号)号)号)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2525号)号)号

11、)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 632002 63号文)号文)号文)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卫法监发)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劳动保障部 卫法卫法卫法卫法2002 632002 63号文监发号文监发号文监发号文监发2002 1082002 108号文)号文)号文)号文)职业卫生

12、技生技术服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法(卫生部令卫生部令卫生部令卫生部令3131号)号)号)号)高毒物品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法监发2003142号文)号文)12第一条第一条 立法宗旨立法宗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3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空间适用领域:按照国际公认的主权原则,主权国的法律应当适用于本国管辖的邻陆、邻水和邻空。在延伸意义

13、上还包括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管辖的邻陆、邻水和邻空。在延伸意义上还包括本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和航行于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公海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本法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14 2、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原则。凡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对人的效力:采取属地原则。凡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病防治活动有关的病防治活动有关的人人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及其活动都适用本法。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不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其与职业病不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

14、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防治有关的活动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153、时间效力:、时间效力: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6法定职业病解释法定职业病解释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职业病 17职业病分类及目录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10大类大类115种种(1987年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

15、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种)18第三条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19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有: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主要有:1、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15,16,17(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和审核)害的预评价和审核)2、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18(主要对从事放射、(主要对从事放

16、射、高毒等作业)高毒等作业)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4(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申报管理办法)4、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应用:7 5、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条款设计和条款设计和所列违法行为最多,法律责任也最多,为职业病防治法所列违法行为最多,法律责任也最多,为职业病防治法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责任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责任主体,20预防为主的措施(续)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涉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职责和法律律条

17、款主要有条款主要有:5,6,13,14,15,16,19,20,21,22,23,24,25,29,31,32,33,34,35,38,43,50,51,52,53,54等等 充分体现了充分体现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职业病防治责任在企业业”的主题的主题21预防为主的措施(续)6、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4,6,30,31,32,33,35,36,7、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8,55,568、社会监督与民主管理、社会监督与民主管理 36,37 22第四条第四条 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的规定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的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8项权利项权

18、利 36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护的7项义务项义务 4,13,19,20,21,24,32,33 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国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国家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23第五条第五条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 明确规定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明确规定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劳动者是职业卫生保护的对象,是职业危劳动者是职业卫生保护的对象,是职业危害的受害者。害的受害者。24第六条第六条 关于用人单位关于用人单

19、位必须依法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的规定的监督管理的规定 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职业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死亡,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者或其遗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25第七条第七条 国家国家鼓励新技术

20、、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规定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规定26第八条第八条 关于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指由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指由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全国的职业对全国的职业卫生工作卫生工作依法实施依法实施的具有国家的具有国家强制力强制力的监督制度,是一种的监督制度,是一种国家监督国家监督制度,制度,具有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权威性普遍约束力和权威性,体现的是,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国家的意志,所有被监督对象都,所有被监督对象都必须必须服从服从。27第九条、第十条第九条

21、、第十条 关于各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关于各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的规定育的规定28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关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的规定(关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的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办法(卫生部令办法(卫生部令办法(卫生部令2020号)号)号)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制性技术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制性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是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作出的强制性统一的组成

22、部分,是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作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规范。29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关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社会监督和奖励的规定关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社会监督和奖励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的监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对于检举和控告,一方面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认真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督权。对于检举和控告,一方面要求有关国家机关认真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另一方面,要求行使检举和控告的当事人不得诬告陷害。另一方面,要求行使检举和控告的当事人不得诬告陷害。30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五个主要

23、关口五个主要关口31措施措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时间段适用时间段法定责任人法定责任人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职责职责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预预评价评价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技术术引引进进项项目目*建设项目可行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性论证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服务机构承担*对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进行卫生审进行卫生审核核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护护设设施施设设计计审审查查可可能能产产生生严严重重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部门委托设计部门设计

24、设计卫生审查卫生审查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控控制制效效果果评评价价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技术术引引进进项项目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承担-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护护设设施施验验收收新新建建、扩扩建建、改改建建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和和技技术术改改造造、技术引进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时建设项目单建设项目单位申请卫生位申请卫生部门承担部门承担组织卫生验组织卫生验收收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因因素素分分类类目目录录规规定定项项目

25、目2002年年5月月1日已存日已存在的,在的,2003年年1月月31日;其他项目在竣日;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工验收之日起30日日内内存在或产生职业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人单位受理申报,受理申报,出具回执,出具回执,建立档案;建立档案;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第一关口:前期预防第一关口:前期预防32第二关口:第二关口: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投产后(投产后)立法意立法意立法意立法意图图明

26、确明确劳动工作工作过程中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病防治要求明确用人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位在用人过程中保程中保护劳动者健者健 康的法定康的法定义务和和责任任明确明确劳动者的者的职业健康健康权利利有关有关组织和社和社团的的职责33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l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用人用人单位建立位建立职业卫生生责任制任制l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制、职能机构及人能机构及人员配配备、层层落落实责任任职业危害登危害登记申申报制度制度工作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所危害控制制度l工作工作场所危害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志、危害控制措施34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劳动者健康者健康监护制

27、度制度l上上岗前、在前、在岗中、离中、离岗时健康体健康体检规定定l紧急情况下急情况下应急体急体检规定定l健康健康监护档案档案35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作作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l原材料和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部使用管理、内部规章制章制度、安全操作度、安全操作规程(程(27)对粉粉尘、放射性、急性、放射性、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危害的特别规定定控制控制职业危害危害转移的移的规定定36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用人用人单位位义务:配配配配备备防防防防护设护设施、治理施、治理施、治理施、治理职业职业危害危害危害危害作作作作业场业场所危害所危害所危害所危害检测检测与与与与评

28、评价管理价管理价管理价管理劳动劳动者健康者健康者健康者健康监护监护(上(上(上(上岗岗前、在前、在前、在前、在岗岗中、中、中、中、离离离离岗时岗时)危害告知(合同、作危害告知(合同、作危害告知(合同、作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业场所公告、培所公告、培所公告、培所公告、培训训教育)教育)教育)教育)建立危害建立危害建立危害建立危害监测监测和和和和劳动劳动者健康档案者健康档案者健康档案者健康档案职业职业病病病病报报告告告告义务义务对职业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安置病患者的救治、安置病患者的救治、安置病患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伤劳动保保保保险险落落落落实职业实职业危害

29、治理和危害治理和危害治理和危害治理和职业职业病防治病防治病防治病防治经费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未成年工、女工保未成年工、女工保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护37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权利:获得得职业卫生培生培训教育教育获得得职业卫生防生防护接受接受职业健康健康检查、职业病病诊疗、康复服康复服务知情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条件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拒绝强令令违章操作、冒章操作、冒险作作业批批评、检举、控告、控告参与民主管理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定的工伤保保险待遇待遇要求并要求并获得健康得健康损害害赔偿劳动者者38立法意立法意图体体现保保护受害者和受

30、害者和职业病患者病患者权益益理理顺职业病病诊断、断、鉴定程序,体定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公开原公开原则,与,与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衔接接与与现有有职业病待遇病待遇规定和社会保障立法相定和社会保障立法相衔接接第三个关口:第三个关口: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权益39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职业病病诊断断诊诊断机构条件断机构条件断机构条件断机构条件 具有医具有医具有医具有医疗疗机构机构机构机构执业执业许许可的医可的医可的医可的医疗卫疗卫生机生机生机生机构构构构 经经省省省省级级以上以上以上以上卫卫生行生行生行生行政部政部政部政部门门批准具有批准具有批准

31、具有批准具有职职业业病病病病诊诊断断断断资资格格格格诊诊断人断人断人断人员员 执业执业医医医医师师 依法取得依法取得依法取得依法取得职业职业病病病病诊诊断断断断资资格格格格劳动劳动者有者有者有者有选择诊选择诊断断断断地的地的地的地的权权利利利利40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诊诊断原断原断原断原则则 职业职业史、危害接触史史、危害接触史史、危害接触史史、危害接触史 现场现场危害危害危害危害调查评调查评价价价价 临临床表床表床表床表现现、辅辅助助助助检查检查 三人以上集体三人以上集体三人以上集体三人以上集体诊诊断断断断 推定推定推定推定诊诊断原断原断原断原则则 诊

32、诊断断断断证证明明明明书书 诊诊断医断医断医断医师师共同共同共同共同签签署署署署 诊诊断机构断机构断机构断机构审审核盖章核盖章核盖章核盖章41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诊断争断争议鉴定定省省级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设立立专家家库诊断所在地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生行政部门受理受理鉴定申定申请鉴定委定委员会的会的组成及其成及其专家抽取家抽取办法法两两级鉴定,省定,省级鉴定定终结回避原回避原则用人用人单位位举证责任任提供提供现场危害危害监测资料料提供提供劳动者健康者健康监护资料料费用由用人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位承担4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保障方面的保障方面的规定定疑

33、似疑似疑似疑似职业职业病人病人病人病人获获得得得得诊诊断保障断保障断保障断保障职业职业病人待遇保障病人待遇保障病人待遇保障病人待遇保障 就医、治就医、治就医、治就医、治疗疗、康复、工作安排、康复、工作安排、康复、工作安排、康复、工作安排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费费用承担用承担用承担用承担责责任任任任 用人用人用人用人单单位位位位变变更更更更时职业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病人的安置病人的安置病人的安置用人用人用人用人单单位必位必位必位必须须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依法参加工伤伤保保保保险义务险义务43第四个关口: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包括国务院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职

34、权与职责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行政控制措施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44对职业卫生监督的要求对职业卫生监督的要求l l切实履行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切实履行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l l职业病防治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职业病防治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l l加大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力度加大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力度l l转变职能和监督管理模式转变职能和监督管理模式l l保证职业卫生监督公正、公开和透明保证职业卫生监督公正、公开和透明45第五个关口:第五个关口: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一一)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律关系中的

35、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的后果。(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140140多种多种 (三)法律责任主体:(三)法律责任主体:法人法人 6 6 类类 个人个人 10 10 类类46法律责任主体职职业业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人人员员安安全全监监督督部部门门直直接接负负责责人人安安全全监监督督部部门门直直接接负负责责主主管管人人安安全全监监督督部部门门单单位位负负责责人人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服服务务机机构构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服服务务机机构构直直接接主主管

36、管人人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直直接接负负责责人人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直直接接负负责责人人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直直接接主主管管人人 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法人主体 个人主体个人主体个人主体个人主体安安全全监监督督部部门门职职业业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机机构构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服服务务机机构构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建建设设单单位位47针对针对管理相管理相对对人(用人人(用人单单位、位、卫卫生服生服务务机构)机构)行政法律行政法律责责任任罚罚种:种:责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令限期改正、警告、罚罚款、款、责责令停令停止止产产生生职业职业危害的作危

37、害的作业业、责责令停止使用、令停止使用、责责令限期治理、令限期治理、责责令停建、令停建、责责令关令关闭闭责责令停止令停止违违法行法行为为、没收、没收违违法所得、法所得、罚罚款、款、取消技取消技术术服服务资务资格等等格等等处罚额处罚额度最高达到度最高达到5050万元万元刑事刑事责责任任重大重大劳动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责任事故罪、危任事故罪、危险险物品肇事罪物品肇事罪民事民事责责任任承担健康承担健康损损害害赔偿责赔偿责任任48 (四)(四)(四)(四)法律责任种类法律责任种类法律责任种类法律责任种类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38、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申申诫诫罚罚财财产产罚罚能能力力罚罚降降级级撤撤职职开开除除除除名名通通报报批批评评警警告告没没收收违违法法所所得得没没收收收收受受财财物物罚罚款款取取消消资资格格认认证证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停停建建危危害害的的作作业业关关闭闭 责责令令产产生生职职业业49针对监管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分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渎职罪50 法律责任(续):法律责任(续):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

39、卫生服务机构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 51第七十七条(用语解释)第七十七条(用语解释)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规定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新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特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监管体制得以理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防防”主要由安全监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部门负责;“治治”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保保”主要由人力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更加强调预防为主更加强调预防为主 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定 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 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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