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城建局XX县区政府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的部署和各项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严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
2、创建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重点和分工 (一)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重点 1、建筑
3、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安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建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3、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3)“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建设各主体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组织所有建设各方主体、
4、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本检查方案和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五、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
5、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六、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今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及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责任单位,我局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二)工作例会制度。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情况汇报会,汇总分析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报告制度。每周一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
6、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每月2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四)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7、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安监站,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9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
8、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9日); 3、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 4、开展以建筑施工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6月中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组织建筑施工安全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
9、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3、结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做到“四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同时悬挂一条施工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4、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
10、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部应及
11、时将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二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站。 第三篇 一、目标任务 清XX县区城规划区内未经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违法占地、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遏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原有违法建设负增长,创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优质环境。 二、行动步骤 整改工作从2012年5月6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清理核查、违建整治(安全整治)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 召开局查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宣布整改工作方案,
12、进行宣传发动。 (二)清理核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1、对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进行清理。于5月31日前,将清理情况上报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核查出的违法违章建设,要逐一提出处置意见。 2、对建筑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工地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 1、开展拆除及处罚。确实违反县城规划的姚进行强拆,并作出处罚。 2、依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由县建
13、筑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做好查违工作。 2、坚持依法拆违 对列入拆除计划的违法违章建设,首先动员自拆,对愿意自拆但无力自行拆除的,可组织力量协助其拆除。对拒不自拆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实施强拆。 3、为确保建筑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县安监站要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在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4、加强舆论宣传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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