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巨龙初级中学扶贫攻坚方案5篇 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全区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孙政才书记关于扶贫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如期脱贫摘帽,现就全区扶贫攻坚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为指导,遵循“实事求是、精准扶贫、开拓创新”三大原则,坚持“产业扶贫、片区扶贫、搬迁扶贫、就业扶贫,救助扶贫、社会扶贫”六大举措,实施到村到户到人“六个精准”,扭住发展不放松,以增收致富为主线,以兜底扶贫为底线,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靶向,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努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层层落实责任制,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如期实现脱
2、贫摘帽目标。 二、主要目标 决战一年半,到2016年底,实现“摘掉国家重点贫困区县帽子,65个贫困村全部脱贫,11430户40641人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的扶贫攻坚目标。其中,2015年全面启动65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实现25个贫困村脱贫,5122户18442人越过扶贫标准线;2016年实现40个贫困村脱贫,6308户22199人越过扶贫标准线(年度目标见附表)。 三、实施到村到户到人“六精准”扶贫 (一)扶贫对象精准,决战目标到村到户 目标要求。充分运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成果,锁定全区扶贫攻坚最后决战对象为新一轮65个贫困村和扶贫信息系统确定的11430户40641人贫困人口。 牵头领导。林光(
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7月初。 (二)项目安排精准,脱贫项目到村到户 1.交通建设。 目标要求。贫困村村级道路硬化或油化1条以上;70%以上的村民小组通泥结石路;聚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人行便道,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牵头领导。刘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交委。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城乡建委、区民宗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2.饮水安全。 目标要求:农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70%以上;建有自来水厂或
4、集中供水工程;自然村或相对集中居住点农户饮 用自来水率达100%,基本解决人畜安全饮水问题。 牵头领导。林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住房改善。 目标要求。农村d级危房改造达100%;有条件的贫困村有集中安置点1个以上,安置农户2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30%以上;有兜底户的贫困村兜底搬迁达100%。 牵头领导。姚登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 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4.农网改造。 目标要求。提高农网升级改造技术标准,切实推进“一户一表”升级改造,保障农村地区用电需求。 牵头领导。刘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5.村容村貌。 目标要求。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 牵头领导。夏于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农委、区爱卫办、区市政园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
6、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6.主导产业。 目标要求。引导和扶持发展1-2项有特色、有效益、成规模的支柱产业,着力构建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以种养业为主的贫困村规模种养殖户占总户数40%以上;特色主导产业覆盖农户达70%以上、建卡贫困户30%以上;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示范户30户以上;80%以上农户参加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土地流转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或独立经营家庭农场。 牵头领导。林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民宗委、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7、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7.金融扶贫。 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我区作为XX市金融扶贫示范区优势,整合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贴息、三权抵押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瓶颈难题。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黔江银监分局、农发行黔江分行、农行黔江分行、建行黔江分行、重庆农商行黔江支行、工行黔江分行、黔江银座村镇银行、重庆银行黔江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黔江支行、三峡银行黔江支行、人保黔江支公司、人寿黔江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8.劳动力转移。 目标
8、要求。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非农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率达100%;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在外务工1人以上。 牵头领导。夏于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9.教育。 目标要求。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户家庭辍学率为零;“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80%以上;高中入学率达80%以上;就读高等学校的学生毕业率达100%。 牵头领导。粟永特(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教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委、各乡镇
9、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10.医疗卫生。 目标要求:建标准化村卫生室1 个以上;配备1名以上乡村医生。 牵头领导。粟永特(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卫计委。 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11.文化。 目标要求。通广播、通电视、通互联网率达100%;建有村文化室1个以上、农家书屋1个以上、文化中心户1户以上、乡村文化队伍1支以上。 牵头领导。曾益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文化委。 配合
10、单位。区经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12.社会保障。 目标要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贫困户达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贫困户达100%;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享受农村低保达100%。 牵头领导。夏于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13.阵地建设。 目标要求。建有150平方米以上便民服务中心,配套便民超市等设施;切实加强
11、基层班子及组织建设。 牵头领导。李卫东(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行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完成25个村、2016年底完成40个村。 (三)资金使用精准,扶贫资金到村到户 目标要求。对扶贫攻坚项目资金全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牵头领导。夏于峰(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6年底。 (四)措施到户精准,因户制宜因人施策 1.医疗救助一批。 目标要求。对大病
12、慢病致贫、返贫等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及其他政策性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和实施医疗救助。实现贫困人口扶贫小额意外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 牵头领导。粟永特(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人保黔江支公司、人寿黔江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2.教育资助一批。 目标要求。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普通高中每年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子女上大学(含高职)的学生进行资助。 牵头领导。粟永特(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教委。
13、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民宗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3.产业扶持一批。 目标要求:结合贫困户劳动力、土 地资源、村级特色支柱产业,因户施策发展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合作社务工等产业,让每户贫困户拥有1项以上稳定收入项目。 牵头领导。林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畜牧兽医局、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民宗委、区商务局、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4.培训就业一批。 目标要求。利用旅游职业学院、职教等资源,深入开展
14、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乡村旅游培训、资金互助业务培训、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培训、手工艺技能培训、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等各类培训,正阳工业园区用工以及区内部分公益性岗位优先招录贫困人口。 牵头领导:夏于峰(区委常委、区 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区农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5.民政兜底一批。 目标要求。将建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人、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进农村低保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牵头领导。粟永特(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5、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6.扶贫搬迁一批。 目标要求:全力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完善搬迁示范点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探索创新集中安置点持续发展机 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完善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兜底帮扶深度贫困户搬迁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应搬尽搬。 牵头领导。林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扶贫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底、2016年底。 (五)因村派人精准,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目标要求。区级领导联系贫困
16、村、帮扶贫困户;区级部门帮扶贫困村、结对帮扶贫困户,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选派党组织“第一书记”;乡镇街道、村级结对帮扶贫困户。 牵头领导。李卫东(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 办、区级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间要求。2015年7月。 (六)脱贫成效精准,户越线村脱贫区摘帽 目标要求。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突破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3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村解决“八难”,实现“八有”;全区如期脱贫摘帽。 牵头领导:杨宏伟(区委书记)、徐江(区委副书记 区长)。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
17、。区级各单位、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时间要求。2016年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17日前) 一是调整完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二是调整和完 善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对口帮扶贫困村方案。三是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四是制订扶贫攻坚工作方案。五是召开全区扶贫攻坚动员大会。 (二)制定规划阶段(2015年7月31日前)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乡镇街道与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一起,对贫困村、贫困户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贫困户及贫困村脱贫标准,认真梳理致贫原因,逐项查找差距,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地贫困村脱
18、贫规划、贫困户帮扶规划,将规划细化到具体项目、受益人、资金筹集等。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2月前、2016年10月前) 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性质,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实施方案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将资金和项目向贫困 村、贫困人口倾斜,做到急事急办,简化程序,确保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2月前、2016年11月前)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脱贫自查验收小组,在2015年12月前,对25个贫困村、5122户18442人按照脱贫验收标准进行自查验收;在2
19、016年11月前,对40个贫困村、6308户22199人按照脱贫验收标准进行自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调整完善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区级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瞄准目标,全面落实好各项任务。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制订针对性、操 作性强的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人力财力物力安排上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层层落实。村级选优配强贫困村村级班子,增强村级组织号召力、凝聚力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
20、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议事决策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等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明确工作举措,明确政策措施。调整完善区级领导、区级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制度,按照“不脱贫、不脱钩”原则,实行责任一包到底。 (三)建立健全资金整合机制。整合各级各部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政策兜底等资金,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统筹安排。本级财政通过提前调度、做大增量、盘活存量,单列改善民生、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 发的专项资金等方式,保证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资金需求。鼓励、引导社会各类企业、社会组织
21、、个人参与扶贫。营造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大扶贫格局”。 (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扶贫攻坚专项工作考核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督查力度,将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紧急事情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工作重点督查,一般事情定期督查,通过严格督查推进扶贫工作。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坚持“扶贫出干部”,注重在扶贫一线中培养、提拔和使用干部。对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乡镇街道、村、贫困户进行奖励,按中央要求将扶贫后续政策延续到2020年,脱贫政策不变。 六、当前工作 1.7月17日召开全区扶贫攻坚动员大会。 2.区“四大家”领导于7月20日前 到所联系的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迅速启动对口帮扶工作。 3.各牵头领导迅速制订落实本方案各项任务的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迅速制订本级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4.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驻村工作队迅速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底细,对照标准制定精准整村脱贫规划、贫困户帮扶规划。 5.区级各部门迅速与上级部门做好各类政策对接,包括“户越线、村脱贫、区摘帽”验收标准等。同时,由主要负责人带队,迅速深入联系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第15页 共15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