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州人民政府会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2012年,在摸清企业底数基础上,全面完成各乡镇和全市道路交通客运企业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 2、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广普及。 3、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依据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
3、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属地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建立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台账,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台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记录和管理。通过台账建立,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依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吉政办函20117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
5、)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4月至年底) 1.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2012年4月20日-4月30日)。制定印发XX县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各乡
6、镇街道、有关部门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科学理念,营造突出预防,消除隐患的社会舆论氛围。 2.开展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单位(2012年5月1日-6月3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上旬印发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
7、各有关部门监管范围。市安委办确定有关乡镇和客运企业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加强对试点乡镇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对辖区调查摸底的企业进行汇总造册登记。 3.完善排查标准,建立信息系统(2012年7月1日-7月31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定为基础,组织专家梳理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4.明确责任制度,建立考核机制(2012年8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等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
8、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明确管什么、谁来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结合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理的内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5.开展自查自报,全面实施试点(2012年9月1日-11月30日)。在试点乡镇街道、部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9、。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自查自报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汇总各项数据,并根据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行业、属地开展专项整治。 6.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各阶段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方面,通过组织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加强宣传报道等形式,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典型单位和示范乡镇,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典型单位和示范地区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商贸企
10、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乡镇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周密安排,
11、科学实施。加强各部门、重点企业工作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市安监、公安、教育、水利、旅游、住建、交运、经信等部门分别负责所监督管理行业(领域)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市安委办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
1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使用的专题系列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要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和本行业的实际,抓紧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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