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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食品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docx

1、 XX年食品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治理在食品中违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添加的恶性犯罪严密防控、重点施治、持续打击,对新品种新领域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严格管控,坚决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多发的势头,彻底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以及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2、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查验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强化农产品溯源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投入使用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全面清查高毒农药、兽药,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违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加强食品生产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添加剂备案情况、出厂检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添加剂追根溯源,对重点区域、重

3、点行业及重点食品,实施重点监控,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具备资格的经营单位予以清理和取缔。严厉查处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四)加强食品消费环节违禁超限专项整治。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

4、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

5、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县政府食安办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监管部门,开展对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挖掘整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相关监管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把打击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

6、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县成立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相关监管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违禁超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公安机关要依照规定,及时立案侦查,从严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严禁有案不立或降格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心。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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