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法制宣传讲稿 各位老师、 同学们: 你们好。 按照安排,今天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能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中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的含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
2、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三)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1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
3、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
4、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4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讲一下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4)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2 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
5、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违法和犯罪的处罚不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四)、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6、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
7、,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3 当防卫。如果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 案例。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
8、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五)、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 12、火警1 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9、。 (六)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4 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面社会上的闲人。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大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
10、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
11、牢了。天水就发生果这样的事,一天晚上,经常骚扰的张三,李 四、王五在学校附近拦马六等人要钱时,没有要到钱,只打了两拳,踢了一脚,就这两下,断送了他们的前程,张三等人被刑事拘留。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5 对。 二、为什么要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近十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突出。(1).犯罪数量举高不下,持续增长。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21为青少年所为。而且呈上升趋势。尤其暴力犯罪
12、的比重增加了很多,抢劫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犯罪,特别值得注意是,近年来,1418岁少年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侵犯财产型犯罪(盗窃),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的少年,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具体表现为: 1、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 2、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涂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把自己的意志给毁
13、了。 3、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 4、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犯罪原因: 6 1、愚昧无知。犯罪的青少年中,不少学习不好或文化水平低的人,无知和野蛮常常是他们共同特点,XX市少管所20010年10月份关押的少年犯,对他们进行文化考核,全为初中以下文化,他们不知道唐、宋、元、明、清。不知道老舍、鲁迅、更不知道新闻联播是那个电视频道的节目,可是你问电影明星对答如流。 2、缺乏道德。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初一学生,一天放学回家,向其父母要钱,购置衣服,母亲面对家近贫困,那
14、有钱时,他拿起菜刀将其母亲当场砍死。当被公安民警讯问后他还说“她是我母亲,就要给我钱,给我钱就不杀她了。 3、贪图享乐。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青少年,为了在别人面前,亮起二指禅,为了能到网吧去潇洒一回,不惜偷、抢、骗、诈,用这些违法来满足他们的私欲。 4、目无法纪。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多数缺乏法制观念山西XX市有人青年叫王小兵在街道闹市区与他人下棋,旁观的一个中年人说他臭棋,他当即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此人桶死。还有个岁的少年,将邻居家两个岁的小女孩残忍杀死,审讯中问他为什么杀人他竟说了一句“好玩“。关押期间,能吃能睡,若无其事。 犯罪特点: 1、偶发性多,不少青少年犯罪一般事前无预谋策划,常走到拿里,
15、想干就干,干了再说,比如看到居民家就偷,04年某中学有五个学生到街道去偷人家东西,就是临时见财起义,而干起来的。 2、团伙犯罪,多时三五成群结成团伙危害大,抢劫出租车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青少年所为,且恶性案件多,时常一个带坏两个,滚雪球似的。 7 3、恶性作案,心狠手辣,不记后果。比如前几年云南大学的马家爵面对他的同学仅因一句话便起了杀心,将同室的四名同学杀掉藏在衣柜里,然后逃跑,后被公安机关全国通缉,在海南被抓获.现已被枪决。 4、腐蚀性大,一些青少年不仅自己违法,而且象毒瘤一样或染腐蚀其他人变坏,带出一批新犯罪,XX省长乐路某单位住有60户人家,有40个青少年,其中一个叫陈永明的辍学少年,他
16、一个人将其他21个全部带坏,4个劳动教养,一个少管。 三、电脑迷恋问题。我这里所说的电脑不是指用电脑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虽然我们对网吧管理非常严厉,但青少年上网人数任然高居不下,相当一部分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成为关系国家、民族、家庭和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观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
17、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你就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罪船了。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崔化作用正在成为不争事实。上网是这两年来在青少年中颇为流行的,光顾网吧的同学,常是深夜上网至天明前回寝室,白天上课无精打采,严重8 影响学生,打开课本看到的不是数理化,而是网哥、网姐、网弟、网妹煽情的挑逗和网幼的电子游戏,网上聊天、网上交朋友,我们这里虽然没有这种情况,但上网聊天,已成为当前青少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时尚与追求,然而,随着网络越来越多地
18、走进我们的生活,利用这一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贪婪地寻找猎物伺机作案的犯罪分子也乘机而入,使虚拟世界不再是想像中的世外桃源,让本是用于表达真情实感、结交四海挚友的聊天室变了味、走了样。据XX省某区检察院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去年以来,仅该地区未成年人因迷恋上网聊天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已非常多,有部分人涉嫌犯罪。这些起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低龄化。犯罪嫌疑人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就有12名。二是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的约占一半,其余的为初中学历。三是均以侵犯财产为目的。侵犯的财产主要以手机和现金为主,其中几件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万元。四是团伙作案,在犯罪手段上,呈现出计划性和有组织性。如有的负责
19、在网上选目标,有的负责约见面地点,有的负责实施抢劫等。五是女性犯罪嫌疑人占一定比例,且均为未成年人。5起案件中共有7名女性参与作案。下面选择几则典型案例,以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关注。 她被“踢丘比特一脚”踢了一脚 小宋是在天津上大学的大连女孩,思想前卫,穿着时髦,对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学习的闲暇,她常和要好的同学小刘一起去网吧上网。去年4月,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名为“踢丘比特一脚”的男网友,两人谈得很投机,几次聊天之后,在对方多次请求下,她终于同意见上一面。 9 不久两人按着约定的穿着、时间、地点见了第一面,可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未及详谈就匆匆分手。第二次赴约时,小宋带着同学小刘一起来到一家歌厅,“踢
20、丘比特一脚”也带来了一位伙伴。四个人在歌厅唱歌时,“踢丘比特一脚”好几次向小宋借用手机,还到歌厅外打了个电话,但每次用完就把手机放回小宋旁边的茶几上,小宋并没在意,后来两个小伙子都借故离开。等小宋猛醒过来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已无影无踪。 手机被盗后,小宋急忙去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她能提供的线索太少,侦查工作无从下手。小宋不甘心,发誓一定要抓住窃贼。她变换了网名再次在网上搜寻。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21日,她总算在网上找到了“踢丘比特一脚”,并约他晚上在“麦当劳”门前见面。不知是计的窃贼如约而至,当即被等候多时的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他被虚拟女孩骗走2万多 小李是某合资企业的职员,酷爱上网。今
21、年月,他化名“魔界战士”与网上一名化名为“魏明晨”的人在聊天室结识。几次下来两人越聊越熟,小李还将自己的真实姓名、电话、手机号码及住址告诉了对方,也得知对方真名叫杨子。 今年6月8日,小李又与杨子在网上聊天至夜里十点多钟,杨说要去高尔夫俱乐部上班,可以让自己的女友“林玮”跟小李继续在网上聊天。小李和“林玮”从晚上10点多一直聊到凌晨4点,两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林玮”说自己感觉和杨子不合适,想和小李交朋友。小李完全被“林玮”大胆的表白所打动,认为“林玮”这样的女孩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恋人。而他哪里知道,在网络的另一端,10 一丝狡黠的冷笑已浮上杨子的脸。杨子精心炮制的网上情缘,已经把小李彻底“网
22、”住了。 第二天晚上,“林玮”在网上找到小李,说她在杨子的衣服上发现有女人的口红印,要与杨分手并说欠杨子2元钱,问小李能否替她还上,小李一口答应。当天晚上,小李按约在一网吧将2元钱交给了杨子。事后,“林玮”消失了,小李如梦方醒,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在公安机关的一次精心安排下,杨子自投罗网。尽管目前有关职能部门已注意到网上聊天对青少年的危害而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甚微。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此我提醒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业余时间都在做些什么,限制孩子的上网时间,关注孩子的上网内容,否则,孩子贪恋其中,不能自拔,易成为犯罪分子追寻的“猎物”。 黄黑色污染诱发青少年犯罪黄色污染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
23、入,社会上的黄赌毒现象再度滋生蔓延,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如果追寻每位劣迹青少年的犯罪历史和初始不良行为的形成,几乎都受到过社会不良风气和黄赌毒现象的感染。这虽构不成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但却是重要动因。一方面是社会上大量黄色文化的客观存在。如一些不法经营者贪图眼前利益,借助开办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等形式,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养成不良习性;另一方面是正面宣传教育形式的枯燥乏味。现实中传统的教育体制仍然把应试教育放在主导地位,使许多未成年人对一些必备的法律常识知之甚少,甚至几近法盲。这样,心理、11 生理尚未完成成熟、可塑性极强的青少年便
24、会被黄色文化所吸引,以致对社会的认知产生严重偏差,对真善美、假恶丑的区分界限日渐模糊。在黄色文化垃圾毒害下的青少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他们产生了一种魔性力量,在他们的头脑中迅速形成一种严重扭曲的金钱观、畸形的消费观、颓废的享乐观,耻辱感、罪恶感下降,因而为满足私欲而大肆进行侵财类犯罪以及寻求感观刺激、渲泄颓废情绪的黄赌毒类犯罪活动。正如一位中学校长所发出的感叹:“课堂教育一个钟头,不顶录像厅里一个镜头;老师苦口婆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黑色污染 首先,社会上有的传播媒介为吸引公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信息进行大量传播,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这种宣传模式在教
25、育受众的同时,也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潜意识的上升,使一些有劣迹的青少年感到社会整体的强制能力和抑制犯罪的影响力较弱。其结果不仅直接教会了他们作案手段,而且教会了他们反侦查、反审讯的伎俩。更为严重的是,给青少年团伙犯罪提供了行为模式和直接仿效的条件,使他们在作案中由不会到会,由会到精,最终成为犯罪的“高手”。 其次,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江湖义气的大肆渲染,使青少年产生了封建帮派意识和宗教意识,导致其团伙犯罪日益突出,犯罪行为不断升级,加剧了青少年犯罪的深度和广度。这种腐朽没落的封建思想,使青少年把勇敢、英雄和亡命之徒混为一谈,以致公然藐视一切正常的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仿效封建帮会,跪拜结盟,定帮名、选帮主、立帮规,“为朋友两肋插刀”,胡作12 非为。 我奉劝青少年学生远离网吧,远离黄黑色,关起门窗,读一点圣贤书,努力学习,争做未来事业的接班人。第15页 共15页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