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坪镇危改急需改造攻坚包保实施方案 包保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是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居住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为确保我镇“整县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根据《XX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整县推进”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以及《XX县区农村危房改造“整县推进”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群众主体、突出特色
2、的原则,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两最”原则。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两最”原则,即最困难的农户和最危险的农房。 (二)达到应改尽改。在2011年8月底全面完成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除全面完XX县区下达的1012户各级危房改造任务数外,还要完成应改未改的急需改造危房(此类危改补助资金由县乡两级各出一半),但有六类不符合危改条件的不能列入( 1、本身无房的五保户; 2、家庭人口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半边户;
3、3、地质灾害户; 4、长期无人居住又无法联系的危房户; 5、有能力改造而想靠国家解决的农户; 6、一户危房因儿子分家想利用危房改造机会争取新建房屋指标) (三)坚持经济适用,保证质量。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因地 制宜,分类指导,严格控制面积,把农村危房改造成防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安全适用的房屋。 三、工作目标及分工 (一)工作目标。2011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通过各级验收。 (二)工作分工。 在县包保领导和包保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镇各村危改工作组务必完成危房
4、改造工作,包括应改未改急需改造的危改户(具体包保领导、包保单位、包保农户见附表)。 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特组建如下工作组: 1、督查组。由镇党委书记班庭源,镇长李明国,镇人大主席陈林广,副镇长李强兵,镇危改办彭仕刚组成,对各村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掌握各村危改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抓好工作落实。 2、技术服务组。由县住建局的同志和镇政府副镇长李强兵,镇危改办彭仕刚、贺万海、滕明凯,镇国土所谢连荣,镇水利站査林沁,镇安监站王飞组成,负责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及业务培训工作。 3、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危
5、改办全体同志组成,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4、财务组。由镇财政所潘国林、陈显翠,镇扶贫站刘成毅组成,负责危改资金划拨、发放。并与镇纪委、镇危改办相关人员一同进行危改验收。8月20日起开展验收和资金兑现工作(验收方案另行制定)。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领导干部“挂帮点”制度和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在县纪委、县编办、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县石油公司的帮助和支持下,由各村联系领导指导所联系的村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协调解决危房改 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驻村干部、村干部包片包户,确保施工时间、建筑质量、施工安全、改造效果等。危改工程进度、旧房拆除、第一批第二批
6、二三级修缮加固深度等全部纳入包保范畴。各村危改工作组8月底前,要认真对未完工的危改户进行督促和帮助,确保按期完工;对已完工的异地重建的一级危改户,新房建好搬入后,要及时拆除旧危房;要认真做好二三级修缮加固户的工作,在危改户自愿的情况下,由村组织施工队统一实施,按要求彻底消除危险点,以及开展对第一批危改修缮加固户的检查,如发现还有危险点或新出现危险点,也要要求危改户立即消除并保障落实。 (二)加强调度。危改攻坚工作实行一日一报制,三天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当前危改进度,解决危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资金筹集。急需改造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补助50%,另外的50%由
7、县包保单位和乡镇筹集以及包保单位和乡镇的职工捐资。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包保领导、包保部门、包保干部不分节假日和双休日,全力打好危改攻坚战,尽全力确保危改工作顺利完成并通过各级验收。8月15日至8月18日,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危改工作进行检查,对完不成工作的,特别是急需改造任务预计8月28日前都完不成的,立即扣发该村危改工作组相关人员的工资,包括相关村干部的工资,存入危改专户。经检查预计在8月28日前能完成的,暂扣相关人员各1000元保证金,如8月28日前完不成,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存入危改专户。对未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工作措施不力,不履职,不到位的,和对施工质量监督不力以及对群众反映强
8、烈的突出问题处理不当等,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普坪镇农村危房改造“整县推进”急需改造包保情况表 2011年8月8日 第二篇: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全镇农民居住条件,为推进同城发展、加快绿色赶超,建设宜居宜游宜业上犹创造良好的城乡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和《XX县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
9、案》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建设富裕和谐秀美乡村,加快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危旧土坯房,农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选址,编制村庄规
10、划,引导改造建设。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一户一宅、节约用地。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体现地域特色。充分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鼓励和引导农民公寓式联户建房和购房进城进镇,节约土地。 4.分类分批、统筹推进。优先解决居住条件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示范带动,分类分批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一户一册
11、的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严格执行村、乡(镇)、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改造范围和对象 列入改造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的土坯房。 1.改造范围。改造范围为全镇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
12、坯房改造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 2.改造对象。现仍居住在集体土地上危旧土坯房的农户(已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土坯房除外)。改造对象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城乡建设规划。(2)房屋属c级或d级土坯房。(3)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相关标准 1.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原则上在90平方米以内。 (2)公寓式联户建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3)镇村统一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2.补助标准 (1)新建房屋补助标准: 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13、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②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因灾全倒户、“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由所在乡镇和民政、残联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③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d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1.5万元。(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进行界定并公示) (2)维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3000元。(具体由所在乡镇和城建部门界定并公示) 深山区、库区移民,地质灾害和生态移民,危房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
14、得重复享受。 四、补助时间及户数认定 1.补助时间界定 (1)2012年元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外拆除危旧土坯房并已经列入XX省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可延续全省危房改造政策,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后,符合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在建或新开工建设的,可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 2.补助户数认定 对列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象的原则上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方式认定补助户数: (1)单户新建的以每栋房屋为一户; (2)联户
15、新建公寓楼的,以套为单位,每套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套; (3)合建非公寓楼的以实际建房栋数计算,每栋为一户; (4)列为修缮加固的,以栋数为单位,每栋认定为一户,每户只补助一栋。 五、改造建设方式 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旧建新,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协同推进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移民,同步协调农村饮水、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产业布局,鼓励发展以“两茶一苗”产业为主的特色农业,支持就近创业就业。 (一)拆旧建新
16、积极引导宅基地在本集体内流转置换,鼓励采取集中连片式拆旧建新,有序引导农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较大村庄、边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及城镇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要坚持集中建房为主,尽量减少零星建房,分散建房的也要相对集中,原则上达到5至10户。 1.集中新建。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内,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改造户可以联户新建公寓楼,其集体土地性质不变。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鼓励按照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在异地或原地集中新建。 2.分散新建。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零散的农村危旧土坯房,确不具备集中新建条件的,可分散新建,但原则上也要做到相对集
17、中。 3.乡村统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困难群体,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可由镇、村统一代建,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其建房补助资金用于镇、村统一安排代建。对确实无能力建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鼓励其就近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在自愿拆除原危旧土坯房前提下,并将其宅基地交回集体组织后,可以享受政策补助。 4.盘活置换: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房、旧办公楼等闲置的非危旧房、非土坯房进行修缮改造,并符合以下程序:一是经原产权人同意,并签订置换协议;二是由镇申报,并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三是完善手续,做好置换后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8、 鼓励经济实力较差的群众购买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房屋进行置换,对农户之间的房屋置换必须签订置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现有住房较差置换非土坯房的一方享受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持有质量较好的非土坯房一方置换到危旧土坯房后按程序可申报拆旧建新。 (二)修缮加固 1.经文化部门鉴定,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具有文物价值、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2.经鉴定为c级土坯房,居住农户又无拆旧建新意愿的,可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加固。
19、 (三)鼓励拆旧。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拆除无保护价值的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对拆除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即无人居住“空心房”)并进行复垦,符合条件的由所在镇按程序向县国土部门申报立项,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实施范围。 (四)引农进城。鼓励农户进城进镇或联户建公寓楼,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可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系。同时积极为农民进城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帮助进城农民就业。 六、操作程序 1.提出申请。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和危旧房改造所属补助对象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20、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镇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旧土
21、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镇上报的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属性、改造类型。同时,由镇人民政府与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户签订补助协议。 5.竣工验收。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镇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国土所、规划所、财政所、民政所等相关部门对修缮加固、改建新建及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6.资料建档。镇
22、村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农户申请表、新建或修缮前后对比照片、审批表、资金发放表、改造补助协议、采用新户型协议等所有资料一式三份进行整理归档。县、乡、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将资料分年度整理归档。 七、实施步骤 1.实施准备阶段(8月15日前)。以村为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危旧土坯房改造登记,了解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梳理分析数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科学编制规划,迅速组织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已不能满足当前发展要求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修编。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
23、的宣传,做到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2.任务分解落实阶段(8月25日前)。各村按照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计划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民小组,落实到具体改造对象,并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实施改造阶段(12月15日前)。镇规划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旧土坯房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危旧土坯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必须按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和公示等程序在8月30日前完成,9月初开工建设。
24、 4.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要在当年12月10日以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向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应庭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薛飞、副镇长李存祎任副组长。财政所、规划所、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
25、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国土所所长廖震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服务指导及考评考核,工作人员从镇直有关单位中抽调,办公经费由镇财政给予足额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是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村二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本着“农民主体、村委协助、乡镇负责、部门服务、县级统筹”的原则,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村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旧土坯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
26、坚决防止出现因对象选择不准等原因导致重大不稳定事件,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着重把好对象确定关、房屋宅基地纠纷调处关、工匠培训关、过渡安置关、补助标准关、资金发放关、安全生产关、质量验收关和社会稳定关等关键环节。 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牵头组织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验收。 镇规划所具体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村庄规划和新户型推广、质量和安全监管。 镇民政所负责“两红”人员、革命烈士遗孀遗属、五保户、因灾全倒户、低保户等人员的核实。 镇财政所
27、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 镇国土所负责争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各村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镇林管所负责解决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免费做好林权抵押评估工作。 镇供电所、电信所、移动公司负责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供电、有线电视、通讯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并免费解决集中建设点涉及的杆线搬迁问题。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工
28、作方案于8月15日前交镇农村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1.整合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和涉农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房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按建房进度拨付资金的工作机制。 (1)拆旧建新的,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的前提下,并完成地圈梁浇筑,拨付至补助资金的5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入住后将剩余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2)房屋置换的,在完成房屋置换手续,农户入住并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后,据提供的置换协议、镇证明等资料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3)修缮加
29、固。修缮工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到位。 3.加大信贷帮扶。对享受建房补助后仍然资金不足的困难群众,可采取联户担保、林权抵押、房产抵押等形式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经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由财政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为期两年的贷款贴息(市县财政各负担40%,借款人负担20%)。 (四)加强改造建设管理 1.强化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经费按每个集中建设点3000元的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小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矿管、移民扶贫、民政
30、水利、防震减灾等部门参与,组织有资质的专业规划队伍进行规划编制,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开地震断裂带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以及次生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合理确定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科学指导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稳妥推进村落布局调整,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注重古村落、古建筑及古树名木等保护。 2.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凡另行选址建房的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并将老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流转他人或复垦的前提下,改造户方可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贴息贷款和占用宅基地新建房。 3.大力推广新户型。新建房屋应选用《赣南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户型设计
31、图集》或《XX县区农村新户型推广图集》中推介的户型,突出体现赣南及上犹民居特色,建设经济实用、安全美观、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民住宅,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对符合《关于提升村镇规划建设层次加快新户型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上办字[2012]129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由农户提出申请,经县、乡审核同意,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可另行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补助政策。 4.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国土、规划建设、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开辟农村危旧房改造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免收审批费用及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五)强化用地保障 1.用好用活土地政
32、策。镇国土所要积极争取危旧房改造用地专项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周转指标、农民建房指标、灾后重建指标等政策,优先安排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全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用地。 2.探索宅基地流转新路径。各村要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思路,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运作,稳妥有序推进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房点的宅基地流转、旧房拆除等工作。 (六)建立高效工作机制 1.建立挂点帮扶机制。采取镇领导包村挂点,镇直单位包村的方式,定期对挂点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加强与“三送”工作相结合,将农村危旧土
33、坯房改造工作纳入“三送”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所有“三送”挂点单位都要负责协助做好所挂村的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尤其要重点抓好集中建房点。实行“三送”干部联系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包户“宣传发动、申报审批、建房帮扶、信息录入”全过程全覆盖机制,尤其要负责做好建前、建中、建后图片及有关申报表格填写和录入等工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将作为“三送”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具体方案由镇“三送”办另行下文)。镇、村等各级干部职工、农村党员,要大力支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发动亲属、朋友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的组织、引导作用。
34、2.建立巡查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镇直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村和镇直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建立“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比,年底大考核”的督查机制,由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三送”督查组每月初组织进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专项督查。 3.奖励奖惩机制。年底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年度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委会和镇村干部成员单位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年度工作不力的村委会和镇直(驻镇)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加强宣传引
35、导。 通过《**之音》广播,黑板报,标语等条件,积极宣传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篇:文坪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政发[2012]号 关于印发《文坪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文坪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坪镇人民政府2012年8月25日 文坪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农村危房
36、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2012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武政办函{2012}65号)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
37、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授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的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
38、今年10月中旬以前全面完成第一批266户(其中XX县区47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2012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为,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
39、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5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7、XX县区内c、d级危房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XX县区内c、d级危房户修缮的,每户补助5000元。 (三)资金的管理 农
40、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市财政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择尽量避免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点。 (二)改造标准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
41、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户其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各村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建房。 (三)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1]2号)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挡,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
42、危房改造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文坪镇危房领导小组将对工程进度进行定期抽查,并进行通报。10月底前,各村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报镇民政办。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8月上旬)。组织召开全镇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传达省、邵、XX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布置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8月中旬)。按照公平、公正原则
43、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各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市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民主评议。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镇民政办要及时将危房改造花名册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8月下旬—10月底)。镇民政部门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各村要与各农村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房户春节前能入住新居。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10月底
44、一11月下旬).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0月中旬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12月上旬接受市验收组的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和协调。 文坪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指 导 员:张先刚组 长:彭华林副 组 长:黄春明 成 员:李蓝 邓明勇
45、 周顺成 周小明 苏振旗 李德成 付小金 刘承武 杨波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民政办,由周顺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文坪镇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
46、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管、负责房屋产权发放管理;国土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对废弃宅基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对核定验收后的项目,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残联负责收集贫困残疾人住房信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调查和认定工作。 (三)扩宽资金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
47、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时,要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四)落实责任。各村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改造项目实行计划、任务、资金、责任“四到村”,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村,资金拨付到村,责任明确到村。各村要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09]63号文件的规定,
48、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表彰,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的积极性,并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附加三严三实专题文档一篇—— XX省国税局扎实有力完成专题学习研讨 自专
49、题学习研讨这一关键动作开展以来,XX省国税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和“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一个专题既有规定学习篇目,又有交流学习感悟;既提前自学,又集中学深悟透。严格按照局领导领学、处级干部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总结并提出下一步要求的三个环节进行。同时,安排各处室(党支部)学习,充分彰显了中央要求、国税特点、云南特色,确保了专题学习研讨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打牢思想根基,学习有力。一是抓好经常性学习,固本强基。开展自学和集体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
50、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了全省国税系统党建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有力提升了税收工作新常态下支部书记对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的认知和掌握能力。二是抓好先进性学习,比学赶超。向焦裕禄、杨善洲、沈浩、高德荣等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恪守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和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借助《云南国税道德讲堂》举办了省直机关“感动在身边最美机关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发了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三是抓好创新性学习,以赛促学。开展了以“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网上知识竞答活动,有效拓展了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认知;举办了以“三严三实”、“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