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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的方案.docx

1、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水务集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集团开展以“转作风、抓落实、快突破”为重点的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XX县区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

2、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的要求,狠抓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狠抓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狠抓重大项目的快速突破,全面提升水务集团各公司(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进“转型升级突破年”、“城市发展突破年”、“基层建设突破年”工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转作风、 第二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

3、要求高。为把《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现依据《市政府实施意见》和《XX省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区政府实施意见》),根据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具体方案如下: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政府部门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调节经济,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审批和干预,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区编办牵头

4、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制定贯彻市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区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逐步将资质认定审查、行业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职能移交给行业组织,发挥其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区编办、区发改委共同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建设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规范资本、产权交易、土地、技术等各类要素的市场监管,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完善行

5、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商务局、区建委、区国土局、区药监分局、区国资委、区科委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共享的法制环境,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区工商分局、区民政局、区信息办、区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六)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政府对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并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体系、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

6、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许可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共同负责,区编办、区人事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八)总结推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等便民、高效的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九)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

7、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精确、高效。(区信息办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局配合) (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完善整合信息公开渠道,并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区信息办、区监察局共同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十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区、镇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全面推行部门预算,行政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根据财力情况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完

8、善规范化、程序化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二)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禁止违法收费,研究制定落实市政府有关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三)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建立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信息办、区信

9、访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十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跟踪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区信访办配合) 三、全面落实制度建设基本要求,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五)紧密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制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六)改进制定行政措施的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起草行政措施前要做好调研工作,充分论证制定行政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采取

10、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强化法制部门统一审查职能。积极探索开展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工作。(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七)建立健全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公布制度。行政措施通过后,应当在政府公报、报刊和政府网站上公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坚持并完善政府规章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制度,保证政府行政措施文本的投放。(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十八)开展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办公

11、室、区信息办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四、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九)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管、交通、文化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编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依法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

12、机关,要制订具体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自由裁量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监察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继续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纠错力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人事局、区编办配合)

13、五、积极做好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二十四)进一步完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完善信访处理程序,督查信访事项办理。建立信访反馈与研究政策联动机制,对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区信访办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五)加强街道、社区和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健全全区调解网络,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提高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区司法局牵头,区信访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六)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区信访办、区监察

14、局共同负责,区人事局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七)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继续加强区行政投诉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区监察局牵头,区信访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八)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做到依法严格审查,违法必纠。建立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十九)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制度,定期对行政复议

15、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制建议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三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监察局牵头,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三十一)加强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区审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三十二)加强和

16、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人事局、区司法局配合) (三十三)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法活动,每年应当举办法制讲座。(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 (三十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办法和培训考试大纲,明确培训内容、学时和考试标准。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区人事局、区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

17、区司法局配合) (三十五)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区人事局、区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配合) 八、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三十六)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自的行政首长为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各负其责) (三十七)研究建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纲要》和《区政府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18、制度,区政府建立依法行政评价体系,完善督查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人事局配合) (三十八)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各负其责) (三十九)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调研、宣传等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

19、负其责) (四十)研究建立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以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定期向区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具体办法。(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各镇政府共同负责) (四十一)研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与其责任、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 第三篇: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共同营造和谐

20、文明的居住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紧扣和谐宜居品质城市建设主线,规范物业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现代物业服务业体系,让市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安全、更美好。 2.基本原则。坚持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坚持社区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按照

21、政府监管、市场主导、业主自治、综合施策”的思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3.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指标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加快老旧住宅小区水、电、气、消防和安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提质改造,筑牢治安防范网络基础,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市平安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0%以上。——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深入推进。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物业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形成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和谐文明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22、 ——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引导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示范项目。全国百强物业企业中长沙占比位于中部前列,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物业行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稳步提升。 ——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全市80%以上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创新物业监管机制 4.实行物业服务属地管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物业监管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街道(乡镇)要明确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建立联

23、席会议制度;社区(村)配备专职社工,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协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经费、统一管理,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监管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5.进一步下放市级行政职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逐步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企业日常动态监管、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市级监管事项下放到各区县,增强基层物业管理监管工作履职能力。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

24、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区县)6.强化物业服务社会监管。完善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系统,动态更新企业信息,开通社会公开查询,选聘物业服务社会监督员,促进企业规范服务。各区县设立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互联互通,将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纳入行业诚信系统,年度投诉受理基本办结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强化物业设施设备源头管理 7.保障物业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鼓励开发企业积极配套安防门禁、视频监控、垃圾分类、休闲娱乐、居家养老、汽车充电桩等设施设备,将小区物业设施

25、设备和房屋质量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质保期内物业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预警制度,引导开发建设单位将物业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质保期延长2年,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保证金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8.创新物业承接查验。严格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制定符合长沙实际的物业承接查验规定,试行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物业设施设备移交,坚决杜绝“带病”交付。培育引入第三方机构介入物业承接查验全过程。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

26、 四、规范和优化企业管理服务 9.严格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对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引入物业管理行业专家评审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秩序。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对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县、市物业管理协会)10.健全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的监管主体,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加强物业项目退出管理协调,依法监督物业企业做好物业项目交接工作

27、引入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加强区域内共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查验,实行物业项目管理退出预警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拒不履行退出主体责任和移交义务的,由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调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11.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将评定结果与物业项目评优、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等结合使用,加大企业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加强对项目负责人、企业关键岗位的培训与管理,制订行业行规,杜绝行业恶性竞争,构建

28、和维护良好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物业管理协会)12.加快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化。加快制定不同类型物业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业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各区县、市物业管理协会)13.支持智慧物业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抓好新建项目达标;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

29、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鼓励物业企业、通讯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各区县) 五、培育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14.健全业主委员会制度。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时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对尚不具备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

30、的,由社区(村)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相关管理职能并向业主公示;探索允许业主居住在小区内的直系亲属通过业主授权进入业主委员会;建立监事委员会制度,允许物业实际使用人进入监事会。鼓励、支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与社区(村)工作人员交叉任职;鼓励业主大会选聘专职工作人员作为业主委员会专职秘书,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试行劳动报酬制。试点业主委员会采用酬金制购买“菜单式”物业服务。制定业主委员会评价考核标准,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诚信档案,由社区(村)牵头加大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指导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业管理协会)15.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界定公共收益内容,明确

31、物业管理区域范围,规范公共收益使用范围,明确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和责任主体,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建立小区公共收益协商机制,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下,明确收益分配比例。业主委员会要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指导监督下单独开户建账,依法管理、使用公共收益,每季度公示一次小区经费收支情况。(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物业管理协会)16.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不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行为的业主,三年内不能进入业主委

32、员会。鼓励、支持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个人诚信档案,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文明办)1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物业小区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结合市委开展的党员进社区活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入所在小区,参加小区相关组织活动和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和探索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成立党支部,全面推进业主监事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两长一代表”(党小组长、楼栋长和业主代表)等制度建设,将党建工作植入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融入到社区(村)服务中,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党员先锋作用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

33、织部、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区县) 六、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18.创新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委托、集合、默认、公示、异议等有效表决方式,提高表决效率。完善应急维修机制,明确应急维修范围和标准,建立紧急情况使用维修资金的快速通道,简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危及房屋使用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不经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使用维修资金,由社区(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抢修。加快建立维修资金续筹动态机制,试点业主大会管理物业维修资金,逐步将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自治管理和使用,社区专职社工全程进行监管。

34、 (牵头单位: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各区县)19.着力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开发建设单位在选配电梯时应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电梯选型、配置与建筑结构、用户需求相适应,安装调试正常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后再行交付。严格落实电梯年检制度和安全质检责任,细化电梯年检指标,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诚信系统,定期向社会公示。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电梯安全技术评估,督促电梯制造商公布常用零部配件价格清单,将电梯故障维修纳入应急维修的紧急情况范畴,直接使用维修资金。各区县设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伍,确保电梯故障“快处快修”。加强电梯

35、安全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管理,试点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逐步实现电梯运行实时在线监测,降低电梯故障率,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区县)20.加强城市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顺应街区制实施要求,结合小区周边及公共停车资源,加强城市停车规划管理,新建小区停车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划规定配置。引入社会资金,在老旧小区及周边地段规划建设立体停车位。物业区域规划建设的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开发企业未出售的车位,优先满足业主租用。加强小区车位管理,制定停车管理规约,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合理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车路线

36、逐步打开小区围墙,打通小区与街区道路微循环,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维护。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园林局)21.加大小区执法力度。明确各级执法机构工作职责,着重解决物业小区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改商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进小区开展执法活动。区县政府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执法进小区活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配合,对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

37、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22.化解物业服务纠纷。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构建以区物业管理纠纷矛调中心、街道(乡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调解的四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促进业主自治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开通司法审判绿色通道,设立物业管理巡回法庭,及时化解物业服务纠纷。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住建委) 七、加

38、大物业管理政策扶持 23.加大物业管理投入。将物业管理列入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民生产业来扶持,制定专门的行业扶持发展政策。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市、区县财政每年配套安排专项物业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常态增长机制,主要用于行业产业发展、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社区(村)物业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奖励、业主委员会培训、智慧物业建设和物业管理行业诚信建设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物业管理协会)24.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行业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

39、员工“五险一金”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每两年对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开展评估,适时进行公布。探索推广“物业费用+薪金”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定价新机制,支持双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25.加快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实行市统筹、区为主,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结合我市“社区全面提质提档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老旧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提质改造。确保老旧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小区供水、供电、供气及消防、安防等设施的基本达标,逐步实现老旧小区物业

40、管理100%全覆盖。 (牵头单位:各区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市城管局、市住保局) 八、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保障 2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XX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能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分工协作,强化责任落实,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难题,形成物业管理工作的最大合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编办、各区县、市直相关单位)27.严格管

41、理考核。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综合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责任目标分解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明确主要责任领导和落实主体职责,加强定期考核,确保物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指导服务,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业主委员会履职评判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绩效办,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委、各区县)28.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

42、导,引导广大业主依法理性维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设置专栏,开展深度报道,建立长效报道机制,大力营造关心支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本意见中“各区县”指的是湘江XX县区、长沙高XX县区、长沙经开区和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望XX县区、XX县区,各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本意见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和落实举措,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为推动长沙物业管理工作提质提效做出贡献。XX县区、XX县区参照执行。 第四篇:金城乡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

43、推进落实”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金城乡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推进落实”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全乡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强化发展意识,凝聚发展力量,推动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双办发[2012]1号)文件的要求,金城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2月7日至4月7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推进落实”大讨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

44、展观,按照“发挥优势、拓展成果、创新发展、争当龙头”的总体要求,立足新起点,适应新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解决与实现加快发展不适应的实际问题,统一思想,汇聚力量,探索新途径,开辟新境界,寻求新突破,全面实现“融入哈尔滨、建设大双城”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这次讨论活动主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一一坚持紧扣要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密切联系实际,着力推动创新工作理念,转换思维模式,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加快发展的动力。 一一坚持领导带头、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各村、各部门要明确目标,找准定位,保证活动始终沿着正确

45、方向有序展开。 一一坚持解决问题、务求实效的原则。全方位、深层次地查找和解决制约加快发展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一坚持突出重点、正面引导的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让干部群众表达真实的想法,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 一一坚持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以上带下、上下结合的办法,组织引导全乡广大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全民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新实践、促进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重点对象 以各村、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对象,尤其是要切实发挥各单位一把

46、手带头学习的辐射带动作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 (二)标准要求 要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切实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推进落实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见到成效。 1、在发展理念上,打破传统观念束缚,摆脱条条框框限制和约束,敢于突破常规和禁区,以与时俱进的观念谋划发展,以勇于创新的胆识推动发展,勇为人先,勇于超越,想好了就做,看准了就 干。 2、在思维模式上,摆脱计划经济时代传统、僵化的思维定式,克服用老眼光看待新问题的思维模式,跳出金城看金城发展,审时度势抓机遇。把优势发挥出来,把潜能释放出来,把效能提升起来,把力量整合

47、起来,闯出新路子,开辟新途径。 3、在思想境界上,坚持一切以全局为重、以发展为重,自觉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和私心杂念,只要是有利于金城发展的事、造福金城人民的事就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勇于牺牲局部和个人利益。坚持“敢”字为先,敢想、敢试、敢做,真正做到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4、在发展思路上,立足当地、放眼全局,善于用战略的眼光、前瞻的思维科学谋划思路。更加注重发挥区域优势潜能,聚合区域资源,在促进加快发展特别是在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建设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研究新思路、拿出新举措、打造新亮点、取得新突破。 5、在精神状态上,要克服安于现状和盲目乐观心态,自加压力,自

48、我挑战,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运作。敢闯新路、敢迈大步,争创一流业绩,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6、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以创新的精神、超常的举措和赶超的勇气推动发展实践。坚持灵活把握政策界线,能简化即简化、能变通即变通,不刁难、不推诿,趟出路子,干出样子,做出表率。 7、在工作机制上,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围绕发挥职能、推动加快发展,有效发挥制度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约束力和控制力,确保促进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主要任务 要准确把握我乡现阶段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侧重指导实践、重点

49、层面、政策应用、推动发展,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干部作风、精神状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促进发展。 (一)要领会精神。解放思想是此次活动的理论先导,推动落实是此次活动的基本目标。各村、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全会、XX市十三次党代会和我市“三会”精神,站在全乡的高度认真思考本村、本部门应该如何与乡党委、乡政府同频共振,为广大党员干部怎么看发展形势、怎么抓发展机遇、怎么提发展速度做好学习准备。 (二)要调查研究。围绕解放思想和推进落实,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

50、征求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调研活动,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思想观念是否与时俱进、善抓机遇;发展思路是否定位准确、切合实际;精神状态是否信心坚定、争创一流;工作作风是否务实高效、勇于创新;体制机制是否运转协调、政令畅通;履行职能是否敢担责任、致力发展;政策 制定是否宽松适度、利于发展;通过深入调研查摆,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各村、各部门要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并逐级上报汇总。 (三)要查清原因。针对查找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围绕服务和促进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从主观上深入剖析根源,切实找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使各级党员干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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