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惩戒学生古来有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新时代的老师,面对个别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应该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
曾经听闻很多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比如一名教师在揪学生耳朵的时候用力过大,把学生耳朵撕岔了,还有的教师把不听话的学生裤子扒下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惩罚他们。当然,这些只是个例,但也表示出惩戒学生要把握过合理的尺度。
奖励和惩戒都是教育的手段,奖励是一种积极的强化,使学生持续我们所期望的行为表现,惩戒是消极强化,使学生终止我们不期望的行为表现。其目的都是通过外部刺激激励或规范学生的行为表现。但是惩罚毕竟是通过使学生产生消极体验来制止学生的非期望行为的,对学生心理容易产生伤害,因此只是作为辅助手段。惩戒绝不等于体罚,是可以不导致伤害的,它可以不让你觉得难堪,可以不打击自尊和自信。
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和批评,与奖励和表扬一样都是教育的措施。面对屡犯错误且无改正意识的孩子,单纯的激励赏识已经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批评与惩戒就必不可少了。可以采用惩戒,但是要格外谨慎。为什么?一是惩戒与体罚有时很接近,界限很难划清。二是惩戒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弄不好会伤害人。所以我们说可以惩戒,但提倡智慧地运用“绿色惩戒”的手段:既能够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又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