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办扶贫互助资金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扶贫互助社资金管理,确保互助资金健康、安全运行,建立扶贫互助资金专项考核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103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157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办法,对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互助资金组织建设(25分) (一)广泛宣传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动员村民入社(10分)。其中: 1、入社农户必须达到本村农户总数的35
2、%以上(4分),每差1个百分点扣0.2分; 2、入社社员中贫困农户占社员总数50%以上(3分),每缺1个百分点扣0.2分; 3、按照规定填、发社员证等相关手续(2分),每发现错一次扣0.5分; 4、每年召开一次互助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1分),没有召开会议的不得分。 (二)依照互助社章程选(推)举产生互助社理事会、监事会等互助资金管理机构,本年内“两会”人员没有随意变动(3分)。其中: 1、理事会、监事会依照互助社章程选(推)举产生(1.5分),违规确定的扣1分; 2、保持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稳定(1.5分),本年度内无正当理由随意变动了“两会”成员扣1分。 (三)互助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分工明确(1分)。没有明确分工的不得分。 (四)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履职认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互助资金,本互助社互助资金运行正常、保值增值(7分)。其中: 1、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2分),出现一次不履行职责或未按规章履职的扣0.5分; 2、互助金运行正常(5分),运行中出现损失、短缺的每损失、短缺1%扣0.3分。 (五)主动服从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领导和指导,按时参加相关会议、按时呈报相关业务报表及资料,与上级政府及业务管理部门配合默契。(4分)。对相关会议及要求呈送的报表、材料及业务指导等每误一次扣0.5分。 二、互助资金筹集和管理(15分) 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
4、民自愿缴纳的基准互助金,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捐赠资金和互助资金的增值部分共四个部分构成。 (一)互助资金筹集(5分)。村民入社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基准互助金,但最高不超过500元,互助社社员缴纳的基准互助金部分不得低于5万元,互助资金总额不低于20万元。以总额考核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 (二)互助资金的使用(5分)。互助资金在互助社内实行封闭运行、有偿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坚持“不吸储、不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不垒大户、不向互助社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放借款、不用此资金偿还其他债务、不平均分配扶持的专项资金、不分红”的基本原则。上述原则每违背一项扣1分。 (三)建立专户、
5、钱帐分管(5分)。其中。 1、互助资金必须在当地农村信用部门建立互助金专户(1分),不是专户的扣1分; 2、资金由互助社出纳专管、凭证支付,理事会主任签批(2分),违背一次扣0.5分; 3、建立完备的帐务及处理程序(2分),没有建立专帐的扣2分,帐务不完备或违规的扣1分。 三、互助资金借款发放(35分) (一)严格按程序办理(10分)。社员借款严格按照借款社员申请担保理事会审查监事会审核签定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公告借款情况等程序办理。未按此程序操作,简单而草率办理借款手续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严格按要求借款(20)。互助金借款必须遵循六项业务要求政办发157号,其中: 1、借款用途(2分
6、)。互助金借款原则上用于能增加社员收入的项目,重点扶持种植、养殖产业,酌情扶持其他产业,如农产品加工、小商品经营等。向其他用途发放借款者,发现一次扣0.5分; 2、借款额度(3分)。互助金借款为小额借款,社员首笔借款额度限于该社员交纳互助金的10倍以内,最高不超过3000元。随意批准借款额度甚至“垒大户”者每次扣0.5分; 3、借款占用费(4分)。互助金借款收取一定占用费,其占用费率按社员大会通过的互助社章程所界定收取,发放借款未填清楚占用费率、回收借款不严格按规定占用费率收取占用费者每次扣0.5分; 4、借款期限(4分)。互助金借款实行短、中期借款,最不超过12个月。发放一年以上的期借款、到
7、期借款不及时回收者每次扣0.5分; 5、社员还款(5分)。社员对于互助金借款可以整借零还,也可以整借整还。借款社员若在借款使用期内发生人力不可控制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借款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故(包括意外事故身亡、残废、重病)等,经一半以上社员同意,其借款可展期一次。到期借款还款率需达100%,每缺一个百分点扣0.5分,无故借款到期不还者每次(户)扣1分; 6、互助社办公(2分)。互助社每月集中办公一至两次,办理借、还款,商定互助社有关事项,具体时间由各互助社决定。办公随意,给社员办事造成负面影响的每反映一次扣0.5分。 (三)严格票据使用(5分)。其中。 1、使用统一格式的专用票据(2分)。凡使用
8、其他凭据发放借款者每次扣1分; 2、借据开具的借款数额等与借款申请审批表数额相符(2分),每发现一次不符的扣1分;票据填写字迹清淅(1分),辨别不清的票据每发现一次扣0.5分。 四、互助资金财务管理(20分) (一)配备专职财务队伍(4分)。其中。 1、配齐相关财务人员(2分)。按照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互助社章程要求,配备好会计、出纳等财务专职人员,未设专职的扣1分; 2、财务人员素质(2分)。必须能够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凡不能胜任其职务工作的每存在一个成员扣1分。 (二)建立财务专帐(2),未设专帐的不得分。 (三)按时处理财务、帐务(10)。
9、其中。 1、财务必须日清、月结、年决算(3分),每月不能及时清理财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年末没有做财务决算的扣1分; 2、定时核对帐务(3分),财务人员应每月核对互助社与金融部门、互助社与社员、会计与出纳的相关帐务,做到钱账完全吻合,每发现一次钱账不相符的扣1分; 3、定时公示借款、互助社财务情况(2分),坚持每月公示一次借款情况、每年公示一次财务情况,每缺少一次扣1分。 4、按时呈报材料(2)分,每季度向县扶贫、财政呈报一份真实的互助金情况,每缺少一次扣1分。 (四)严守财经纪律(4分)。其中。 1、管理制度上墙(1分),未上墙的不得分; 2、严守法规(2分),一切财务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发现一次违法、违规的财务行为扣1分; 3、职责分明(1分),会计、出纳各自履行相应职责,票据、印章、钱款等按职责进行管理,违背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五、其他工作(5分) 主要指上级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或必须配合的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或持拒绝态度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扶贫互助资金试点考核,由县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到各村互助社实地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年12月中、下旬。考核评分时,扣分以单项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对考核绩效列前10名的互助社,县扶贫办将一次性追加5万元互助金(本金),对考核得分排列倒数第1名和第2名的将在全县通报。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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