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烟楼梯间、疏散楼梯间、消防电梯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居住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
2、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2、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3、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4、十一层及十一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楼梯间及
3、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2、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3、居住建筑物内的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当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穿钢套管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消防电梯设置的条件:
1、一类公共建筑。
2、塔式住宅。
3、十二层几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4、高度超过32m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
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的
4、要求: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一台。
2、当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2台。
3、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3台。
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要求。
消防电梯设置的要求:
1、消防电梯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米的通道向室外。
4、消防
5、电梯间的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纽。
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立方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