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区)1: 3.项目执行(55分)-3.1健康档案(4分)-3.1.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4分) 评价地市: 评价县区 : 评价机构1: 三级 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数据来源及指标解释 评价数值 分项得分 总分 3.1.1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覆盖率 (4分) 一、现场评价(3分) 1.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此项满分。 2.发现屏蔽档案、不真实健康档案≥2份,此项无分。 3.得分=校正后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3分-(不真实档案数×1.
2、5分) ①评价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 县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总数为国家拨付补助资金人数的分机构人口统计表 ②抽查机构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在抽查机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中(系统中公卫机构自查)调取“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③抽取5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重点人群各10份,计算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抽查5类重点人群电子档案规范数/50×100% 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进行健康管理规范性核查时,同时对抽查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规范性核查。 抽查老年人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孕产
3、妇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高血压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糖尿病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重精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5类重点人群规范档案数 份。 ④抽查机构校正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数 ④=②×③ ⑤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⑤=④/①×100% ⑥不真实档案数 按照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真实性评价结果,确定不真实档案数。 ⑦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核查安排部署
4、县市区提供安排部署方案或通知,提供报表和核查工作报告。 -- 二、复核情况1分 1.|误差|≤10%,此项满分; 2.得分=10%/|误差值|×1 ⑧县区考核机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5、 区县报表或评估报告 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误差值 ⑨=|⑧-⑤| 评价人: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陪同人员签字(或盖章):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3.项目执行(55分)-3.1健康档案(4分)-3.1.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4分) 评价地市: 评价县区 : 评价机构2: 三级 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数据来源及指标解释 评价数值 分项得分 总分
6、 3.1.1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覆盖率 (4分) 一、现场评价(3分) 1.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此项满分。 2.发现屏蔽档案、不真实健康档案≥2份,此项无分。 3.得分=校正后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3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①评价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 县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总数为国家拨付补助资金人数的分机构人口统计表 ②抽查机构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在抽查机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中(系统中公卫机构自查)调取“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③抽取5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重点人群各1
7、0份,计算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抽查5类重点人群电子档案规范数/50×100% 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进行健康管理规范性核查时,同时对抽查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规范性核查。 抽查老年人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孕产妇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高血压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糖尿病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重精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5类重点人群规范档案数 份。 ④抽
8、查机构校正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数 ④=②×③ ⑤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⑤=④/①×100% ⑥不真实档案数 按照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真实性评价结果,确定不真实档案数。 ⑦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核查安排部署 县市区提供安排部署方案或通知,提供报表和核查工作报告。 -- 二、复核情况1分
9、 1.|误差|≤10%,此项满分; 2.得分=10%/|误差值|×1 ⑧县区考核机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区县报表或评估报告 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误差值 ⑨=|⑧-⑤| 评价人: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陪同人员签字(或盖章):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县(区)2: 3.
10、项目执行(55分)-3.1健康档案(4分)-3.1.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4分) 评价地市: 评价县区 : 评价机构1: 三级 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数据来源及指标解释 评价数值 分项得分 总分 3.1.1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覆盖率 (4分) 一、现场评价(3分) 1.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此项满分。 2.发现屏蔽档案、不真实健康档案≥2份,此项无分。 3.得分=校正后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3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①评价机构
11、辖区常住居民数 县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总数为国家拨付补助资金人数的分机构人口统计表 ②抽查机构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在抽查机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中(系统中公卫机构自查)调取“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③抽取5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重点人群各10份,计算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抽查5类重点人群电子档案规范数/50×100% 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进行健康管理规范性核查时,同时对抽查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规范性核查。 抽查老年人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孕产妇档案规范数
12、 份; 抽查高血压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糖尿病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重精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5类重点人群规范档案数 份。 ④抽查机构校正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数 ④=②×③ ⑤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⑤=④/①×100% ⑥不真实档案数 按照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真实性评价结果,确定不真实档案数。 ⑦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核查安排部署 县市区提供安排部署方
13、案或通知,提供报表和核查工作报告。 -- 二、复核情况1分 1.|误差|≤10%,此项满分; 2.得分=10%/|误差值|×1 ⑧县区考核机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区县报表或评估报告
14、 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误差值 ⑨=|⑧-⑤| 评价人: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陪同人员签字(或盖章):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3.项目执行(55分)-3.1健康档案(4分)-3.1.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4分) 评价地市: 评价县区 : 评价机构2: 三级 指标 评分标准 评价项目 数据来源及指标解释 评价数值 分项得分 总分 3.1.1 居民
15、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覆盖率 (4分) 一、现场评价(3分) 1.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此项满分。 2.发现屏蔽档案、不真实健康档案≥2份,此项无分。 3.得分=校正后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0%×3分-(不真实档案数×1.5分) ①评价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 县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总数为国家拨付补助资金人数的分机构人口统计表 ②抽查机构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中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在抽查机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中(系统中公卫机构自查)调取“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数” ③抽取5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重点人群各10份,计算校正系数。
16、校正系数=抽查5类重点人群电子档案规范数/50×100% 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进行健康管理规范性核查时,同时对抽查对象电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规范性核查。 抽查老年人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孕产妇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高血压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糖尿病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 抽查重精患者档案规范数 份;抽查5类重点人群规范档案数 份。 ④抽查机构校正后规范电子
17、健康档案数 ④=②×③ ⑤抽查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⑤=④/①×100% ⑥不真实档案数 按照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重精5类重点人群评价专家真实性评价结果,确定不真实档案数。 ⑦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核查安排部署 县市区提供安排部署方案或通知,提供报表和核查工作报告。 -- 二、复核情况1分 1.|误差|≤10%,此项满分; 2.得分=10%/|误差值|×1 ⑧县区考核机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区县报表或评估报告 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误差值 ⑨=|⑧-⑤| 评价人: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陪同人员签字(或盖章):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4 健康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