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如何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几点简要说明。 一、要明确乡镇机构改革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重要地位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头戏,不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减下来,农村税费改革就很难顺利推进。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效果比较明显,共清理清退乡镇各类雇请人员3137人,精简中小学教职工2113人;乡镇机关内设机构精简396个,精简了51.4%;行政编制精简798名,精简了13.7%;事业站所精简2210个,精简56%;事业编制
2、精简2737名,精简15.2%。通过改革,政府职能有所转变,财政和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干部作风有所改进,为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奠定了基础。从今年起,全部免征农业税,这就使得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关系不顺、财政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并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政府原承担的职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自己组织的收入减少,不少乡镇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正常运转。如果职能减少,收入减少,还不撤庙减僧,乡镇的正常运转就会面临巨大的困难。这次我们在全市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调研时,解剖了16个乡镇,发现有的乡镇经
3、营管理站有32个人,有的乡镇财政所有47个人,人浮于事的状况令人震惊。大部分乡镇负债度日,有的乡镇债务累积达三千七百万元。为此,我们要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要切实把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重点 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之后,我们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进行了充分调研。我们认为,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
4、能 转变职能是机构改革试点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以往的改革实践表明,如果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不作调整,各方面关系就难以理顺,机构和人员就减不下来,行政效率就无法提高。宪法规定乡镇政府职能有7条,而实际上乡镇党委、政府有好几十项任务,几乎无所不包,成了一级“无限责任政府”。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切实转变职能,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而这一次取消农业税,又为乡镇职能转变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前提下,适当调整乡镇政府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
5、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以及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并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是减少领导职数,精简行政编制和人员。目前,乡镇领导职数设置太多,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比较普遍,一定要采取措施精减下来。此次明确的乡镇机关领导职数79名,包括了乡镇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正副乡镇长以及武装部长等,在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使乡镇责
6、任主体更加明确。对乡镇行政编制,省里将按照10%的比例进行精简,并采取“软着陆”的办法处理,即仍按2001年下达的编制基数,定编到人,管理上实行“只出不进”,直至达到此次定编标准,在出现空额后,方可补充人员。省里的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政府的一些职能,有的消失,有的弱化,具有一定的精简空间。其次,乡镇职能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任务减轻,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等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其精简比例不宜太高。另外,我省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基数相对较少,已经过几次精简,且人员分流难度很大,因此采取了压缩行政编制规模,而不是硬性分流人员的方法,以利于改革的顺利
7、推进。 二是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分离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现有的一些乡镇事业站所事企合一,队伍庞大,与民争利较为严重,直接增加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因此,要合理划分乡镇事业站所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公益性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在职能分离、管理分类的基础上,要大力整合现有公益性事业站所,由各县(市、区)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综合规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三是精简事业站所人员编制。自即日起,各县(市、区)必须迅速实施“编制实名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临雇人员、借用人员、挂靠人员等,都必须无条件
8、清退。省编办将对乡镇从事公益性事业站所的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省编办明确提出了公益性事业站所人员编制与行政编制原则上按1.1:1的比例配备的标准,由省编办整体打包,核定到试点县(市、区),再由试点县(市、区)具体分配到乡镇。提出这一标准的主要理由是: 1、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从事经营服务,省里希望通过核定总量的方法,控制公益服务的人员编制规模,促使经营服务与公益服务相分离。 2、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具体编制由(市、区)予以分配,更能切合当地实际。 3、发展公益事业、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适当规模的人员编制从事公益服务工作。当然,这一标准对于有的乡镇来说,精简任务较重,希望
9、试点地区克服困难,加大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精简谋划,努力完成精简任务。 (三)切实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后,要严格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以防止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再度膨胀。从今年起,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控制。乡镇行政编制总量一经核定,市县乡均无权变更。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总量的调整,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由县提出方案,市州审核,报省审批。此次后5年内,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这是中央对于乡镇机构改革提出需要确保的两个底线之一,也是温家宝总理一再要求中央编办务必完成的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通过定编到人,严格管理来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要加强乡镇机
10、构编制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有专门工作网站的要设立举报窗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严肃处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要将上级核定后的机构编制和各类人员名单以及今后的变化情况,及时公布到乡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严禁违规操作。根据编委领导的指示,我市将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在九月中下旬对全市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一次督查,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将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希望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能乱设机构、乱增编制。 三、要统筹兼顾,按时按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任务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
11、注,各县(市、区)编办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指导。鉴于全市各地经济状况、人口面积、地域特征等差别很大,情况十分复杂,市里这次只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对职能如何转变、站所如何规范等问题未做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编办一定要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在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有关机构改革试点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地方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要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注意研究和妥善处理精简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2、,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严明纪律,把握好相关政策。 二是搞好协调。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各方利益协调任务大。各县(市、区)编办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改革实际,以人为本,协调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改革中各方利益调整的和谐处理。 三是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各县(市、区)编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反馈在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凡已经确定进行配套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地方,要将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向市编办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市机构改革试点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试点县要把握好进度,统筹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试点任务,为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全面推开提供经验。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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