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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医疗建筑抗震设计补充技术要点.doc

1、自治区教育与医疗建筑抗震设计补充技术要点 一、 鉴于新疆属地震高发地区,根据新政办发[2008]8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对基本烈度6度及以下地区的医疗、教育建筑,均按基本烈度7度 (地震加速度0.1g)设计(设计人员应在施工图纸上予以说明)。 二、新疆地广人稀,医疗建筑是抗震应急救灾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其安全性,县、市、团场及具有外科手术室或急诊科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住院用房均划为重点设防类(以下简称乙类设防)建筑。 三、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包括有未成年人的各类初级、中级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类设防。

2、 对于其它学校的教育用房,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参照此条适当提高设防要求。 四、医疗、教育建筑中,按乙类设防的普通砖、多孔砖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9m。 五、医疗、教育建筑中,按乙类设防的砌体结构建筑,楼、屋盖必须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其中横墙较少、横墙很少的建筑,其总高度和层数限值应按下表执行。 表一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基本烈度 横墙数量 7度(0.15g)及以下 8度(0.2g、0.3g) 9度 层数 总高度 层数 总高度 层数 总高度 横墙较少 4 16 3 12 2 8 横墙很

3、少 3 12 2 8 1 4 乡镇建筑 1层(4 m ) 注:1.横墙较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20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以上;横墙很少指同一楼层内开间大于4.20m的房间占该层房间总面积的75%以上(房间面积中不含楼梯间、走廊面积)。 2.室内外高差大于等于0.6m时,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1m。 六、医疗、教育建筑中,按乙类设防的砖砌体结构房屋中的横墙较少、横墙很少建筑,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以下简称构造柱),其中单廊式房屋,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纵墙对待。构造柱设置部位: 1.全部内、外、纵、横墙交接处。 2 .

4、楼梯平台梁(含休息平台梁)或梯段转折处对应位置墙体中。 3.横墙、纵横墙混合承重时纵墙上大于等于2.4m,横墙上大于等于2.1m的洞口两侧,纵墙承重时纵墙上大于等于2.1m,横墙上大于等于2.4m的洞口两侧。对外墙门窗洞口两侧,允许不另加构造柱,改用边梃(做法可参见新06G605-1图集第39页,钢筋网间距不应大于300㎜)。 4.除一层建筑外,达到表一规定层数限值时,横墙及内、外纵墙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4.2米。 七、教育与医疗建筑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造柱截面不小于240㎜×240㎜,纵向钢筋应采用4ф12(或4Ф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房屋四角的构造柱

5、纵向钢筋应采用4ф14(或4Ф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箍筋在与楼层交接处柱上下端间距不应大于100㎜,加密区范围按新06G605-1图集第3页执行。 2.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由圈梁纵筋内侧穿过,并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3.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或与埋深小于500㎜的基础圈梁相连;有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应伸入地下室地面下500㎜。 八、医疗建筑、教育建筑等重点设防砖砌体房屋中的横墙较少、横墙很少建筑,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并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其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部外墙(含单廊式砖砌体

6、房屋走廊两侧纵墙),均应设置与楼屋盖板整浇的截面不小于240×120圈梁。基本烈度7度(0.15g)及以下地区,圈梁纵向钢筋不小于4ф12(4Ф12);基本烈度8度、9度地区,纵向钢筋不小于4ф14(4Ф14),箍筋均不应小于ф6,间距不应大于200㎜,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2.全部内墙,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全部支承墙体应加强配筋。基本烈度7度(0.15g)及以下地区,不少于2ф12(2Ф12);8度、9度地区不少于2ф14(或2Ф14),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九、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层楼梯间应在楼层处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并与相邻楼层板有可靠连接。 顶层楼梯间

7、横墙和外墙应沿墙高每隔500㎜设2ф6通长钢筋;7~9度时其它各层楼梯间墙体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不小于60㎜厚的钢筋混凝土配筋带,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ф10。 2. 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0㎜,并应与圈梁连接。 3. 楼梯段的上下转折处宜设平台梁,不论是否设有平台梁,其对应位置处墙体中均应设置构造柱;当无平台梁时构造柱上应设置4Ф12与梯段拉结筋,伸入梯段长度不少于300㎜。 4. 楼梯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式或板式楼梯,使用荷载应取3.5KN/㎡,平台梁尚应考虑楼梯段扭转影响,沿梁全长设置抗扭箍筋与抗扭腰筋,腰筋应不小于ф12(Ф12),箍筋应不小于ф8,间距不宜大于100㎜。 5. 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四角的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应沿墙高每隔500㎜设2ф6通长拉结钢筋。 6. 楼梯及休息平台底面,不应作抹灰层。 十、砌体结构的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不允许设置无锚固女儿墙,有锚固女儿墙(含现浇钢筋混凝土女儿墙)高度不应大于1.5米。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2米。 挑檐、阳台、雨蓬等悬挑结构,应采用由主体结构挑出,并应有可靠锚固,严禁采用无锚固的预制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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