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县大处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xx县大处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县区“大处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改善疾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健康危害和过度经济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根据《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合理用药管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紧紧围绕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工作,全力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作用。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内涵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同时不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切实维护患者 的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3、 本次“大处方”专项整治主要范围: ㈠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超麻醉诱导期(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㈡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机制相同的药物;㈢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用药;㈣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 ㈤医保、合作医疗患者出院时超量带药;㈥随意根据医保、合作医疗患者要求开药。 四、主要任务 ㈠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和相应的工作制度,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㈡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
4、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XX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药事管理流程,健全监督管理组织,着力开展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处方点评等工作。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 ㈢开展医务人员和临床药师培训。我局将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县级医疗机构要重视临床药师培养工作,落实临床药师查房制度,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㈣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在医疗机构门诊、
5、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服务窗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和进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㈤开展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检查。在专项工作中,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包括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情况等。 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剂规范化管理,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养护、检验等的自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并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㈠建立组织,强化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科科
6、长(医务组长)、药剂科主任、各科室主任等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处方专项清理工作。 ㈡建立标准,规范用药。各医疗机构大处方专项整治小组 应督促、指导本单位各临床科室依据《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XX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处方集》,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制定易操作、易执行的处方集,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用药。 ㈢强化审核,定期反馈。各医疗机构药房药剂人员应加强处方的审核工作,对涉嫌大处方要及时记录并定期向单位大处方专项整治小组反馈。 ㈣按月抽查,及时点评。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
7、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每月进行抽查,对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每个门诊排班医师不少于10张(以门诊排班表为准)】 100张(二级医院不少于200张);病房医嘱单抽样率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份(二级医院不少于30份)【每个科室不少于5份出院病历】 。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5日)。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本单位开展合理用药专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
8、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保证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1月20日)。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各科室合理用药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我局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阶段(2014年11月21~12月31日)。各医疗机构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卫生局基药办。 第二篇:处方专项方案为切实加强零售药店的管理,确保驻店药师在岗履职,确保百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
9、展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销售专项检查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11]72号)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通食药监市[2011]5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组 长:陈旭初 副组长:沈 豪陶汉清 组 员:曹晓勇王志华顾
10、 和季善明 二、检查内容 对全区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下同)的驻店药师(含质量负责人,下同)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驻店药师是否在其他单位兼职,在职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 2、驻店药师是否在岗履行岗位职责,驻店药师辞职或不能保证营业时间在岗履职的,是否及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是否将《质量负责人证书》、其他驻店药师的执业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4、是否按月建立驻店药师排班表及考勤记录; 5、驻店药师是否佩
11、戴标明其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6、驻店药师暂时离岗或不在岗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提示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7、是否做到凭处方销售,并保存处方,确实不能收集保存医师处方的,是否做好处方销售记录; 8、药品分类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分柜摆放、分类管理,标识是否清楚,警示语、忠告语是否醒目; 9、是否经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药品。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30日) 各药品零售企业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对驻店药师在岗
12、履职、处方药销售、药品分类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XX市XX县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统计表(药店所有工作人员)》(见附件2),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我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将下属门店自查和驻店药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后连同《XX市XX县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表》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统计表(药店所有工作人员)》于2011年4月20日前一并报我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二)检查整改阶段(时间: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
13、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内容,进行拉网式检查。将自查自纠不到位、日常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接到举报投诉的药店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暗访和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责成其限期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对违反药品经营许可规定及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对专项检查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客观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将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市局。 四、
14、工作要求 (一)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XX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XX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XX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本方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完善驻店药师考勤制度,实行挂牌上岗、在岗保证承诺、离职提前申请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对自查自纠到位、驻店药师在岗履职的药店,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对于自查自纠
15、走过场、检查中发现驻店药师未按规定在岗履职的药店,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将每月排班表,考勤表张贴上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药师、营业员的照片放在药店醒目位置。照片下方注明姓名、职务、职称、上岗证号等内容。 (三)要严格执行“十二个不”的要求,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己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
16、令其立即整改,逾期不改或经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此次专项检查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检查与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与信用等级评定,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与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控相结合;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相结合。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检查标准。专项检查情况要在《现场检查意见书》上做好记录,同时将企业及药师的违规行为按照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进行记分。对被查实驻店药师不能依法在岗履职的,该药师自查实之日起,除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在该药店的任职资格外,收回其《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证书》并予以曝光,两年内不得在XX市药品经营企业任职。经
17、立案查处整改后,质量负责人仍不能正常在岗履职的,提请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对药店依法处理。对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将处罚结果向社保部门通报,属于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建议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拟申请定点资格的,建议不予定点。 附件: 1、XX县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情况检查表 第三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地区财政局党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
18、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
19、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
20、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整改时限:2014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整改时限:2014年底
21、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01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
22、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 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 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 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 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整改时限:2014年9月 四、“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配合地委办公室,重点整治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
23、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整改时限:2014年9月 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
24、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整改时限:2014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
25、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整改时限:2014年底 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26、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整改时限:2014年底 八、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配合地区纪检委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培训中心名义健在名胜景区的接待场所、没有培训业务的接待场所一律予以清理整顿,不得以培训名义变相 搞豪华接待、公款消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整改时限:2014年底 九、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配合地办、行办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
27、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 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整改时限:2014年底 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
28、 铺张举办各类活动的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整改时限:2014年底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常抓不懈。要牢牢扭住专项整治任务,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 (三)务求实效。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
29、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第四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巩固去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
30、的基础上,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加大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力度,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搬转”数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10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城中厂”、“宅中厂”、“三临”(临河、临江、临湖)情况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上述情况引发的重特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危化品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基础台帐管理。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
31、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 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32、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严格审查,促使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开展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公告未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按规定于4月30日前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补正申报材料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不符
33、合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关、停、转、搬”。 (二)继续搞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重点是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搬迁工作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是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未依法申请和经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或变更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和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
34、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继续深入抓好源头(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把好关口(进XX市、出XX市路口)的同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严格监控,坚决查处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章行为,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新科技的推广力度,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易燃易爆液体、气
35、体运输槽罐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工作,通过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从“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起,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和严肃纪律入手,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抓好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六)要结合季节特点
36、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防高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生产使用装置、储存设施、油库、加油站及职工宿舍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电气系统管理,确保电力稳定,避免大面积装置非计划停车。要结合天气特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车、户外作业等一定要避开天气高温时段;对处于停输状态的长输管线、管段、压力容器等要认真检查,落实卸压措施,防止因温度升高等造成憋压,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切实强化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从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现场
37、管理、安全监督、基层建设等方面抓起,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事故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及救援的能力。四是要借鉴并推广危化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和企业先进经验,逐步铺开危化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 (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查清事故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再次发生。对企业级事故及事故苗头也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追究
38、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事故通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要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时反馈信息。
39、 (九)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评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 (十)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
40、求实效。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本地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克服厌战情绪。各地要确保去年各地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相对稳定,为他们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为主线和突破口,精心组织,协调有序地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各
41、负其责,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一致。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要把整治工作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来,建
42、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必须的投入。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按规定严把
43、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资质的审批关,发证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检查。对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力,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有关规定,不仅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工作并总结。工作方案于**年8月10日前,工作总结于**年12月10日前报至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
44、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45、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
46、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
47、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2014年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48、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
49、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
50、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