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促进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进“平安重庆”建设,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3月28日至7月10日,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重点 1、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 2、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或经营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 3、中央在渝和市属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
2、位 4、五年内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5、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防超压、防泄露、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设备台帐建立及定期检查检测情况。 4、是否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5、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储罐是否装备液位计、超温超压报警装置,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7、仓库、罐区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
3、安全监控情况。 8、出入库台帐建立情况,剧毒化学品仓库及管理人员备案情况及双人收发、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制度落实情况。 9、委托有资质单位、车辆承运情况。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及取得上岗证情况。 11、充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充装设备防静电、防超装措施、防护装备配备情况。 12、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充装设备的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毒有害物品充装、储存单位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13、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钢瓶定期检测、使用过
4、期钢瓶情况。 14、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残液处置情况。 15、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情况。 1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销售台帐建立情况及“一书一签”制度执行情况,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对充装气体的标签、标示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3月28日至7月10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督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按照从业单位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的形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8日至4月15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
5、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及时动员部署,传达到乡镇(街道)和从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5月20日)。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专项治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
6、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控,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隐患,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检查督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安全检查情况、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储存单位,
7、必须坚决停业整顿,并落实“人盯人”、“一对一”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稳定。市商委将组织专家检查组,对区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6月21日-7月10日)。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0日前报市商委,市商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
8、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XX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安全基础工作的通知》(渝商委发[2009]39号)和本次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安全监管工作。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XX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加强检查、督查,指导、督促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9、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自治县、北部XX县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落实规范、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市商委报送监督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信息,坚持监督检查月报表、隐患排查治理季报表制度,并通过“XX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第二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方案黄各庄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发[2010]23号、冀办发[2010]30号和唐办发[2010]33号文件精神,黄各庄镇政府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
10、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和联锁报警,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继续保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
11、范围 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 1、焦化企业:焦炉地下室、冷鼓工段、洗脱苯工段、煤气储柜、煤压机房; 2、煤化工企业。焦油储罐、洗油储罐、工业萘包装、顺酐生产储存、甲醇生产储存等。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通过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证照,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制定从业人
12、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投入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按《XX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
13、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考试合格,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对重点部位危险源实施监测监控。 (八)依法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九)对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达标或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十)制定符合编制导则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救
14、援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物资。 (十二)生产装置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3、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4、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 5、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 6、建构
15、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符合规定要求。 (十三)储运设施 1、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符合要求。 2、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的要求。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
16、 (5)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应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容量、高度、强度、以及与储罐的间距等应符合规定要求;罐区布置(罐区总容量、罐间距、罐排数、罐区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甲、乙类液体罐区的专用泵(或泵房)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专用泵(或泵房)和装卸设施与罐区的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5、硫酸、硝酸等强腐蚀性介质储罐按规定设置防护围堰。 (十四)电气及防雷防静电设施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应防爆,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应符合规定要求。
17、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按规定达到防爆要求。 3、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并符合要求。 4、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等设施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 (十五)消防设施 1、按规定设置水、泡沫、蒸汽等消防灭火系统。 2、按规定配置消防双电源。 3、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管路及消防栓的配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4、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应按规定设置固定(或半固定)式水(或泡
18、沫)喷淋灭火系统。 5、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库,应按规定设置小型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及设置方式应符合规定。 6、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 (十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还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十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或使用。
19、 (十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使用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和容器(包括用作运输工具的槽罐)必须是定点企业方可生产,非定点企业不允许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 2、危险化学品生产、分装企业和单位必须使用定点企业生产并经国家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包装物和容器,不得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四、整治方式 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镇政府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自查。由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本通知和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0、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督导检查。镇政府组织力量,对镇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根据本镇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实际,制订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主管领导任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实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顿,务求实效。结合针对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全面推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监管推动安
21、全标准化,以排查督导安全标准化,提高唐山达丰焦化有限公司、唐山宝铁煤化工有限公司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唐山万丰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全镇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三)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黄各庄镇政府2011年3月30日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方案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2、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教训,依据*****精神,公司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危险化学品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坚持以提升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能力为主线,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辨识危害、管控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完善监管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整治突出问题,提高公司危险化学
23、品日常管控水平,提升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得到健全。场站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基本信息全面摸清,重点管控措施得到落实,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和输气管道隐患治理有效完成。广大员工的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初期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24、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技术科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研究和部署;负责审定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考核制度;负责审批公司危险化学品治理重大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考核。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职责。 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所属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按照本方案推
25、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实施。 四、工作措施 本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常规检查、分类检查、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的方法和步骤进行。 (一)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分为场站检查、公司综合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检查。各场站要组织自行检查做好隐患登记,扎实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公司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分类检查 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做到三查。“三查”,对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各场站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检查各场站自查隐患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
26、三是检查各场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进度安排 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至2019年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7月)各场站进行综合治理动员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地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涉及使用的危化品进行普查,建立信息档案,制定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整治阶段(2017年8月—2019年9月)各场站对危化品的储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完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制定危化品泄漏、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特种设备、消防管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各专项检查
27、 (三)总结阶段(2019年10月)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组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督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真正将安全工作提高到各项工作首位来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本次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是聚焦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输送设施、单位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搬运等;紧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是否依规管控,狠抓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狠抓危险化学品重点
28、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构建并形成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高效处置三道事故防范屏障,提高公司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 要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各场站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整工作。 2、严格标准,严格考核 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问
29、题整改治理要做到“五落实”,并定期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立说立行。 3、抓好集中整治 本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必须做到“排查要认真、整改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扎实,真正排查与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安全问题,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要以更严格的工作纪律、更过硬的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认真听取汇报,详细查阅资料,进行现场巡检,找准隐患与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寓服务于减产之中。 第四篇: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30、安全管理制度无储存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本公司在生产加工场所还没有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先期开展无储存、无运输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包括石脑油、甲苯、二甲苯、mtbe(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混合芳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混合物)轻烃(c1~c8)、沥青、石蜡 等产品经营全过程。 3.职责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
31、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工作程序 4.1.1凡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并能够及时准确的告知客户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4.1.2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并且及时提醒客户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 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4.1.
32、3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并且能够告知客户单位: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4.1.4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并且能够告知客户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4.1.5在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
33、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1.6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提醒客户单位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在运输、储存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5.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保管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5.1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部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5.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
34、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5.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5.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5.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6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
35、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6.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6.1液化气充装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6.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 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
36、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6.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6.4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 6.5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的规定。 6.6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6.7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6.8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6.9装运危
37、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 6.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 7.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报废与销毁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7.1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主管安全的部门同意,送往指定的有效会资质的单位进行报废或销毁处理。 7.2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 7.3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
38、安全注意事项。 7.4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 7.5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7.6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 第五篇:开展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运输、使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灌装、运输、使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1年11月14日7时30分左右,XX省XX市嘉天国际公寓樊记腊汁肉夹馍店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36人受伤。201
39、2年3月6日,XX市一烧烤店因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深刻吸取教训,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联合在全市开展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运输、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解决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违规操作和液化气钢瓶质量不合格等突出问题,避免因违规储存、灌装、运输、使用或质量原因等引发的火灾事故,
40、构建“平安丹东”的液化石油气消防安全管理新局。 二、组织机构 组长:马伟明、尹国顺、彭兴华 副组长:韩俊明、高作龙、宁钧武、徐万年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各县(市)区安监、质监部门负责人、防火处各科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消防局防火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整治时间3月9日至3月19日 四、整治重点及检查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小宾馆、小饭店、小洗浴、小歌厅等“七小”场所以及“三合一”企业。 2、宾馆、学校、企业、餐饮等场所的厨房。 3、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为能源
41、的室内取暖装置的场所。 4、液化气站和液化气灌装点。 5、液化石油气的运送车辆。 6、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其它场所。 (二)检查内容 1、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应依法通过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对新建、改建、扩建未报消防审核验收的单位要坚决关停。 2、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应完成“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工作,并在此期间对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消防专项培训。 3、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是否有存在人员违章使用明火,违
42、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情况。 5、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应符合规定。液化石油气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6、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液化石油气槽车及钢瓶充装工、货运司机、供应站服务点员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的培训教育情况。 7、各充装站是否存在充装过期钢瓶或非本单位钢瓶,液化气钢瓶
43、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带病作业、老化、锈蚀、泄漏等安全隐患,钢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8、宾馆、学校、企业、餐饮等场所的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其它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和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立即联合质检部门全面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坚决“用铁的手腕狠抓燃气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用铁的措施狠抓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用铁的纪律狠抓监管责任落实”。 (二)部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部门之间形成合力,互
44、相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对非法经营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依法坚决取缔,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使用强硬手段,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形成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要加大对广大用户宣传工作力度,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常识,对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的,依法进行关停。要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既要曝光一批存在问题较
45、多的单位,也要推出一批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单位为正面典型,进行跟踪报道,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确定专人,加强情况反馈。各消防大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本辖区液化石油气场所逐一登记上账,建立台帐,及时上报情况。3月19日前要将《开展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运输、使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防火处指导科。(所有上报材料需经各大队长审核、把关、签字)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消防安保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是否落实等内容。全力打造“平安丹东”。 XX市消防局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第27页 共2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