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坚持人才为本、质量优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均衡发展。通过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建立基础设施齐全、基本装备配套、人员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服务
2、模式,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基层卫生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明显改善农村基础卫生状况,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全部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并根据人口数量的要求,本着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适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年至20*年每年建成12家,根
3、据需求到2010年再建成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0*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验收,20*年争创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3.所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 4.基层所有社区医护人员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20*年,全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5.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以上。 6.到2010年基层从事临床的医务人员,学历本科以上达到95%。 7.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为100%、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8.到2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方便群
4、众就医 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加快村卫生室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标准: 1.原则。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为基础组建,服务5-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数达到5000人口以上的再建数个社区
5、卫生服务中心站。 2.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置科室时,要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和方便、实用、温馨等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设社区卫生服务部、医疗康复部和行政部,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任务,根据居民需求等可设置相关科室与一定数量的床位。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开展适宜常规手术。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能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性服务所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使用
6、面积400-600平方米。应设有疾病控制室、妇幼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室、化验室、药房。各室根据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城郊结合部的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置诊察床、便携式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急救箱(出诊箱)、便携式氧气瓶(袋)等常用仪器及计算机、交通工具。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设置要求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队伍素质 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
7、管理,建立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加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全科医学理念、综合业务知识和技能,能运用适宜技术、提供适宜服务的基层卫生人才,增强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卫生服务人员每5年应到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一次。加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服务的专门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在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学历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和综合技能,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学历层次。到20*年,全区现有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加强区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机构的技术支援,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门诊、带教、讲座等业务指导。做好优秀人才引进和开发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办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专业学历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符合条件自愿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高级专家延退的有关政策,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同时区财政局、卫生局要每年拿出专项经费,鼓励和引导高级人才到基层服务。 (三)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健康需求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综合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站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做好社区
9、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做好辖区内孕产妇、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推行妇幼保健服务属地化管理模式;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提高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知识普及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咨询,做好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方便快捷、质量优良的基本医疗,逐步提高社区急救水平和能力;开展以肢体康复为主的康复服务,着力提高慢性病人的生活质量。 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强化连续服务、上门服务。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脆弱群体为重点,对居民实行不间断的健康管理,规范慢性病、精神病人的管理,为康复期病人提供主动的、连续的、便捷的、有效的、廉价的服务
10、。到20*年,我区60岁以上老人健康建档率达到95%以上。完善责任医生制度,全面实行团队服务,主动上门,提供契约式、人性化的服务,把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解决在基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 街道、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对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并纳入每年卫生经费预算,用于街镇医疗卫生单位基础设施配备建设和设备配置、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补助经费随着社会经济和财力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区、镇街两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站的新建、改建分别给予改造建设资金。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站的设备由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土建项目由各镇、街道、村负责。每建成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财政给予30万元以奖代补;每新建、改建一家卫生服务站,区财政给予每家3万、1万的标准以奖代补。 区发改部门要将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积极推进我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 区人事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核定出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工资总额,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要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科学落实内部分配,最大限度的吸引优秀卫技人员进入基层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12、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将符合基本医疗服务的服务项目如家庭病床等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纳入定点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使用的药品,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规定。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在二级、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自付比例。 区物价部门要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原则上按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省物价局、卫生厅规定执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放开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基层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性服务价格,收入由卫生服务机构自主分配。 区规划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
13、设施中预留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兴办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区税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 各街道、镇要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街镇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并无偿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各镇街要成立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农村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府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年度工作目标,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挂钩。同时,定期召开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年度检查评比,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完善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支持 区卫生部门要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社区首诊制度。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级医院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按照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社区首诊制,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在社区,根据病情实际情况,办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医院的转诊,使大多数的常见病在社区得到解决。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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