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薛发200819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
2、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零星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镇街、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地面工商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务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
3、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以来和春季、夏季战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煤矿应关或关闭不彻底达不到标准要求的;
4、3、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1、重点治理的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
5、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镇街、部门和企业; (10)安全隐患治理不
6、到位的镇街、部门和企业。 2、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 (1)煤矿。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对已关闭的小煤矿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治理违规采掘作业,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正规开采。治理瓦斯事故隐患,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严格执行瓦斯监测监控制度。治理煤尘爆炸事故隐患,健全矿井防尘系统。治理透水事故隐患,落实矿井各项防治水措施和治理工程,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地表水患。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 (2)非煤矿山。重点治理违规开采、违章爆破作业,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或轮钜开采技术。 (3)危险化学品。重点治理化工企业布局不合
7、理的问题,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引进、建设化工项目;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抓好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试生产前和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装备,推进高危险工艺企业安装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装置;治理“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对特种设备要依法进行检测、检验。 (4)道路交通。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
8、站的安全监管;开展“平安畅通镇街”、“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建设力度;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5)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高大模版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6)人员密集场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
9、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治商场、市场、大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要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经营性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7)水利。加强重
10、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以及植树造田影响泄洪河段的整治;严格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 (8)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确保电力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厂网协调,合理调度,保证迎峰度夏稳定供电;完善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工作措施,保证电力施工安全;加强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9)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
11、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10)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11)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本质安全措施落实;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 经贸、民营、药监、通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粮食、商业、物资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明确治理内容。 (三)认真
12、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抓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深入贯彻鲁发200817号、枣发200820号和薛发200819号文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镇街部门职责的通知(室字200915号)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开展好“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动“三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努力建立起“党委领导、政
13、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5月30日前,各镇街和所有承担分工任务的部门,要层层把工作任务落实下去。下半年区政府安委会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2、抓好事故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各项工作任务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和落实到企业。凡是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过控制进度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多发原因,总结规律,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亡羊补牢。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
14、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大举措,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
15、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镇街社区和村居安全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薛政办发200920号)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和社区安全网络建设。 4、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对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教育,认真学习薛发200819号文件,明确承担的任务和责任,研究探讨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法制、主体责任、安全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对职工群众要加强遵章守纪、安全技能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
16、术培训,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工作步骤 要把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开展,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之中,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体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针对3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
17、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5月30日前,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31日至9月30日)。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秋季战役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 1、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监管
18、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运输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
19、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级、各部门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结合我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对影响
20、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2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4、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对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对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
21、”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研究,靠上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要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牵头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我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四大战役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个战役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安全执法
22、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法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工作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监、煤炭、国土资源、经贸、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
23、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凡是取缔、关闭的企业、矿山及建设项目,公安部门要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工商部门要立即吊销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立即停止供电。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汛期、“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要严格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
24、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较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开展。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区安监、煤炭、建设、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每月至少深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和矿山检查一次;对
2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整改的企业或有非法生产经营迹象的单位(区域),要不间断地进行巡查,防患于未然。要建立活动开展督查通报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重大问题执法解决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每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增强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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