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办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实施精致化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城市,根据市“迎办世园盛会建设宜居大干3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任务 围绕打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环境的目标,集中实施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整治、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视觉污染和占路经营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停车秩序整治等九大整治。 (一)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完成新改建绿地42公顷、栽植大树800株以上、立体绿
2、化10处以上,完成市区道路和单位(学校)庭院、小区绿化改造等绿色建设任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教育体育局 (二)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全面实施市区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改造、地下管线同步敷设等综合整治项目,集中整治道路24条,改造道路面积25万平方米,铺装给排水管线11公里,亮化道路9条。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公安局 (三)市区绿道建设和城市主干道绿化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街道、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完成绿道建设不少于2公里。对路、世纪大道、路等主干道路及重要区域节点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
3、提升。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四)过城河道综合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市区建成区内的现河等部分河段,提高绿化密度,提升景观水平,完善健身休闲设施。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对路等7条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修缮及网点整治。完成新村、小区、原棉纺厂住宅区、木材公寓、小区、教师新村等9个住宅小区整治。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六)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百千万”竞赛评选活动
4、;深化环卫运行方式改革,整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污水洒漏、垃圾落地、垃圾桶乱摆乱放等问题;强化建筑垃圾运输监管,完成建筑垃圾收运车辆的密闭改装及gps安装,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特许经营制度;建立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中村、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整治河道水体卫生。全面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生活垃圾死角,整治积存建筑垃圾。 2、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管理局、水利水产局 (七)视觉污染及占路经营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深化整治户外广告,完成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
5、匾整治工作,对XX县区范围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龙门广告、道旗广告、落地灯箱及垃圾桶等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户外广告登记,规范发布内容,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所有违章设置亭体;清理整治各街道及开发区行政辖区内的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搭建物,分门别类处置各类违法建筑。制定市城市道路便民摊点设置导则,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 2、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城乡建设局、文明办、商务局、水利水产局、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卫生局 (八)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有计
6、划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全面开展油气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油品质量明示制度。 2、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 (九)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1、主要内容。落实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强路边停车位和专用停车场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路域,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增设物防设施;整治公交车辆占道停车、非交通占用道路现象;推进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落实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修订目前停车收费标准。 2、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大队 二、工作步骤 (一)2月份到3月中旬,制定方
7、案、完善机构及宣传动员。 (二)3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 (三)11月下旬,检查验收考核,做好总结评比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市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指挥分部,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分别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指挥分部内设办公室及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和各街道(开发区)共5个综合工作部。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倪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9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指挥,各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任5个综合工作部指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主
8、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要做好对上沟通工作,同时做好本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将责任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倒排任务工期,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落实人财物保障,主动承担起各项整治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计划,每周向牵头单位(各专项工作部)提报工作进展。实行“日查,周考,周通报”的方式,将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列入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大考核配分;每周考评情况在电视及今日“我们的家园”栏目上公布。 因责任单位未完成工作目标导致市对我市考核成绩低于同组市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干部荣辱、升迁、去留实行“三挂钩”制度。 (四)打造示范亮点。一是打造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整治示范路。各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打造至少1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整治示范路(每条道路长度不少于500米)。二是打造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路。各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创建至少1条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路(每条道路长度不少于300米)。三是打造停车秩序和占路经营整治示范路。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协调组织打造路、红旗路、人民路三条停车秩序和占路经营整治示范路。四是打造环境整治示范居民楼院。各街道(开发区)年内分别打造至少1个环境整治示范居民楼院。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