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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小结.docx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小结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情况小结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安全监管 情况小结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共出动执法和监管人员50余人次,并对奶牛养殖场进行了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监管措施,保证了奶牛生产和生鲜牛奶的安全。一、我县奶牛业的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奶牛养殖场6个,奶牛总存栏2509头,其中产奶牛1282头,后备母牛744头,平均日产鲜奶25100公斤左右。二、安全监管情况。一是摸清奶牛养殖场的底数。深入全县各个乡镇,到场到站,逐一检查,摸清了全县6个奶牛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实行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生鲜奶的

2、质量。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台帐。组织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奶牛养殖场,逐一检查,并帮助其建立完善了规模养殖场(户)的饲养台帐、防疫台帐、投入品(兽药、饲料)使用台帐及消毒制度、监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实施驻场监督。对全县所有规模奶牛场派出了驻场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畜牧兽医站明确一名负责人、乡镇畜牧兽医站明确一名业务兽医具体负责一个奶牛场的监管工作,督查奶牛场的免疫情况,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另外对规模奶牛场签订了“规模养殖场(户)饲料质量安全责任状”及承诺书,书面承诺不使用任何违禁药物,不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承诺接受动物防疫监督,形成了较为安全的质量监

3、管网络。四是加大生鲜奶质量抽检力度。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规模奶牛场进行了抽样检测,共采集生鲜牛奶样品10个批次,均未检出有违禁添加物。五是加强饲料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自配料的检查监管,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制度,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农委开展“瘦肉精”专项等违禁药物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扎实开展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等重点环节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了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生猪养殖户220余户,定点屠宰场46个,兽药、饲

4、料生产经营单位126户。同时对48个存栏50头以上生猪饲养场(户),4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监测抽检,共抽检尿样364个。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县未发现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是当前农产品安全监管主要内容、我县高度重视,县农委成立了“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措施,采取“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实行包片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执法氛围。我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街设点宣传和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张贴省人大《关于在畜禽生产

5、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识别“瘦肉精”猪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知识。全县共印制打击添加“瘦肉精”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2条。三是落实责任,实行分片包干。按照要求,我县组织精干力量,抽调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1人成立了7个监管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站(所)长作为片区监管负责人,2名技术骨干作为单元监管人。每个乡镇也落实规模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制度,站长作为乡镇监管责任人,村防治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我委与各分片包干责任人签订了《沭阳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分片包干监管目标责任书》,确保做到分片包干,层层负责

6、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监管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人得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承诺制度。(一)畜产品养殖环节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检查行动,对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的免疫记录、兽药饲料投入品登记台账、检疫防疫消毒制度及生猪产地准出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同时与生猪、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签订了承诺书。(二)畜产品屠宰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实施屠宰准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屠宰检疫人员对调入生猪抽取尿样进行“瘦肉精”检测并与检疫同步实施,严格落实屠宰场不屠宰无耳标、无检疫证明生猪,不销售检疫检验不合格产品

7、并实施无害化处理制度,生猪屠宰场建立生猪来源及销售台账、“瘦肉精”检测台帐等,完善了检疫防疫制度及检疫人员驻场(厂)制度。(三)畜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巡查监管,重点检查畜产品经营者进货台账及销售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畜产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严格执行亮证亮照制度,同时对全县8个农贸市场,4家大型超市的畜产品进行巡查,督促经营者健全购、销、存台帐。(四)饲料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全程监管,严防“瘦肉精”流入饲料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了辖区内7家饲料生产企业和126家饲料经营企业的生产批准文号、生产标签、饲料标识管理、生产

8、记录、检验设备及留样记录等质量管理情况。 大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小结 20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年动物

9、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

10、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

11、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

12、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1*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

13、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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