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观街道办事处制定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大观街道办事处制定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 大观街道办事处制定 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加强网格化管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市、区“四创两争”及“十一项零申报”相关工作要求,使拆临拆违、建绿透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大观办事处辖区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根据《五华区在“四创两争”工作干部问责办法》及《大观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办事处在“四创两争”工作及“十一项零申报”工
2、作中职责分明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管理,确保问责程序高效快速。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对问责对象不履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自身工作职能或履行不力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对其追究责任。 第三条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责任与过错相对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对象和情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问责对象包括: (一)办事处在实施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一、二、三、四级网格责任人,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 (二)在网格化管理运行过程中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中层干部及直接责任人; (三)部委办局下派到办事处工作的
3、人员,及下派社区工作的中队人员; (四)需要问责的其他对象。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无正当理由,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有推托、拖延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致使各项措施要求无法全面落实到位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未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责任,未强化日常管理,导致辖区市容环境秩序得不到整改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未切实履行正常工作职能,使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缺乏有效沟通配合,致使工作未达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因网格化管理混乱而产生瞒报、谎报、迟报、不报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因庇护一己
4、之利或在工作中有“做老好人”现象发生,导致正常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不到位的; 第三章问责方式和程序第六条问责方式包括: (一)由街道党工委直接免去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二)离岗停职;(三)劝其自行辞职; (四)解聘、辞退或责令引咎辞职、免职;(五)下派人员退回原单位。 第七条出现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对网格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实行问责; (一)对五华区及相关联系办事处工作的区级领导造成后果及影响的,对办事处一级网格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主体实施问责; (二)对办事处造成影响的,对办事处二、三级网格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主体实施问责; 第八条有涉及上述问责情形之一的,由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行
5、政办公室及“创建”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责决定书面送达问责对象及有关单位。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办事处各科室及监察中队在参与网格化工作的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西山区城乡园林绿化 管理养护 责任书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昆明市西山区街道办事处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为全面提高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水平,根据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管养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园办[201
6、]77号)。按照“三精”、“三高”、“三化”、“三理”要求,切实加强绿化管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级制定和细化棋盘式方格法网格绿化管养责任制范围。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棋盘式方格法网格责任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实际,特签订《西山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与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城乡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逐级落实棋盘式方格法网格绿化管养责任制,科学合理调配管理资源、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棋盘式方格法网格管理体系。达到绿化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的高效运转机制
7、实现“绿化管理工作无盲区,管理全面覆盖”目标。(一)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驻地单位、居民小区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二)负责组织、调查辖区内绿地不达标的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督促不达标公共单位、住宅小区制定建绿补绿工作方案和实施。对原地不能实施建绿补绿的公共单位和住宅小区,要按要求实行异地建绿补绿(异地建绿补绿地块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划定)。并按照审批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监督、指导公共单位、住宅小区开展建绿补绿工作。建绿补绿方案要与“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和拆墙透绿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确保辖区内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绿地面积、绿地率达标。并及时将
8、建绿补绿工作进展情况统计上报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未组织、检查、督促完成辖区内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绿地面积、绿地率建绿补绿达标的街道办事处,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负责管理辖区范围内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绿地及其它管理绿地不得受到破坏,对损毁绿地(树木)行为事件进行查办或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确保辖区内公共单位、住宅小区及其它管理的绿地无破坏、损毁绿地(树木)的行为发生。拆除建筑不得破坏现有绿地,并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做好辖区范围内“门前三包”中的绿化管理工作。(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公共单位、居住小区及其它管理绿地(新增绿地)资源的调查
9、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对驻辖区公共单位、居住小区《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宣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园林单位(小区)的推荐申报工作。 (六)按照《昆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的普查申报工作。 (七)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公共单位、居住小区做好植物保护的综合管理(病害防治、防寒、防冻、补植、施肥)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单位、居住小区绿地树木的修剪、移植、砍伐方案的初审工作。 (八)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管理辖区范围内油库、加油站、停车场等责任管理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油库、加油站植物要选择具
10、有防火、抗污染功能的树种进行绿化隔离带建设,成活率95%以上。 (九)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执行3331付款方式的管理办法,组织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3331绿化建设工程进行管理。 (十)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旱季全面浇灌长效工作机制》要求。街道办事处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辖区内公共单位、居住小区及其它管理绿地的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确保绿地树木成活率,并做好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一)严格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绿化植树技术补充规定》、《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管
11、理考评标准》等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养护工作。 (十二)团结、海口、碧鸡3个街道办事处按现在管理模式不变进行管理。 二、管理养护和绿地指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管理辖区内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绿地指标达标及其它管理的绿地管理养护工作达标。 (二)辖区内“门前三包”中的绿化管理工作和公共单位、住宅小区绿地监管到位,无破坏和损毁绿地、树木行为,绿地管养工作达到《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相关要求。 (三)辖区内有公共单位、住宅小区及其它管理的绿地管养工作不达标的,将与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绩效挂钩。 三、附则 (一
12、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区人民政府备存壹份,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存壹份,责任单位备存壹份。(二)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规范(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昆明市西山区街道办事处 (签章)(签章) 负责人: 年月 责任人: 年日日月附件: 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规范 ⒈绿地指标与建设管理 (一)公共单位和居住区附属绿地。在主城一环路以内地区,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在主城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地区,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在主城二环路以内地区,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5%。居住区总数在200户以上的,有800平
13、方米以上的小游园,200户以下的100户以上的小区有500平方米的小游园。 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根据居住区规模,按居住人口规模绿化指标分别达到:组团不小于1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小于15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小于2平方米/人,公园绿地内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80%。 居住区内做到无裸露土地,小区道路行道树树木的栽种做到“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种”。 做好老旧居住区的绿化改建工作。绿化改建工作要与拆临拆违工作结合起来,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二)公共单位和居住小区管理责任区域内,要把拆临拆违和建绿透绿、拆墙透绿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不
14、影响单位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凡立地条件允许的用地均要通过植树等绿化措施进行覆盖,或者因地制宜地进行垂直绿化、藤架绿化、屋顶绿化,建设小花坛、小绿地,做到“不留盲区,见缝插绿,全面覆盖”。 (三)公共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地应满足“绿地内乔木覆 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的要求。 (四)对沿街单位的围墙要改造成通透式和绿围篱式围墙,内外种植绿化。对不具备实施透景改造的实体围墙,统一改造成实体景观围墙,沿围墙外侧种植攀援植物,实施垂直绿化。沿围墙内内侧种植常绿树。对在建工地,结合工地现场周边情况,一律以实体景观围墙予以围档,围墙外种植绿化或沿围墙实施垂直绿化
15、已建好的透景围墙予以整修出新,里外补植,完善绿化。 (五)露天停车场绿化。 1露天停车场的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铺设嵌草砖,种植常绿乔木,重点进行周边围合绿化。新栽树木的胸径不低于5公分,树木成活率达到100%。 2对面积过小或平面布狭长的停车场,可根据场地的布局以及静态交通的组织,在不影响停(行)车的位进行植树绿化,充分利用围栏、围墙、建筑外立体进行立体绿化。3露天停车场绿化标准按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共同制定的绿化技术规定执行。 (六)水厂、污水处理厂周边,重化工等企业周围(或主风口的下风口)应选择和针对本企业排放的废物、废气抗性强的植物种类,种植不小于10米宽的乔木林带作为有毒有
16、害气体的防护隔离带。 (七)对环境、空气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并根据国家标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设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5%。 (八)人行道、单位出入口两旁、道路环岛、交通安全岛、交叉路口周围、分车隔离带、立交桥绿地以及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在便于消防、急救、抢险等车辆在必要时穿行,并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外缘于乔木中心距离满足2米的条件下栽种行道树,株行距不得小于3米×3米。 宽度7米以上的街巷从实际出发,开发绿化空间,在满足交通要求的情况下,宜树则树,设种植槽栽种攀援植物,没有绿化死角。 乡镇道路绿化宽度7米以
17、上的,应在一侧或两侧种植行道树,株距810米,分枝点25以上;35米的村间小道,可在一侧种植落叶小乔木为行道树。 新栽树木,胸径满足8公分以上,分支点在2.5米以上,树冠不小于1.0米,必须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池规格长、宽1×1米,有条件的地方树池规格长、宽1.2×1.2米,深度底层不得有建筑垃圾石料和硬块状物,不得将树木栽种在不宜树木生长、成活的物体上或水、电、煤气管网管道上;树池营养面不低于1平方米;树池内种植土表层略低于道路铺装表明,并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篦子;种植土壤基质做到“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对原有较差的土壤基质,
18、要采取换土、加肥的措施。树木成活率达到100%。 (九)立体绿化和高架桥绿化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围墙外侧,围栏,高架桥两侧,道路、河堤边坡、挡土墙,花架、长廊,条件允许的建筑物外立面等,以及可替代草坪、地被种植的区域,大力种植攀援植物,实现立体绿化全覆盖。种植品质可选用常春藤、扶芳藤、紫藤、爬山虎、叶子花、藤蔓月季、油麻藤等攀援植物。种植时应选用容器苗。高架桥外侧绿化应设永久性种植槽,采取上垂下攀,合理配浇灌系统,以攀援植物种植达到桥墩及桥体外侧绿化包裹的目的。高架桥垂直投影以下的范围,原则上不宜种植乔木,垂直投影以外的范围,宜种植可形成大树的乔木。 (十)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
19、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公园、广场绿地、小游园、街头绿地的管理应当满足“精心、精品、精细”的要求,无临时违章建筑,无裸露土地,无死树和缺塘,乔、灌、地被、草合理搭配,具有良好的仿自然植物群落效果。广场绿地植物修剪整齐,无死株、病株,体现简洁、大方的绿化风格;街头绿地植物配精细,有层次,有特点,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尽量配休憩、建设设施。 (十一)绿化施工要求: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
20、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 (十二)因占地面积受限等因素,难以进行原地建绿补绿的公共单位,要进行异地建绿补绿。 (十三)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乡土树种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平面绿化与墙面、屋顶等垂直绿化相结合。(十四)因新建市政设施需要占用绿地,或者因城市绿化需要迁移、拆除市政设施,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执行。 (十五)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绿化工程建设必须
21、符合规划要求,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十六)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具有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十七)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报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⒉管理养护要求 (一)绿化管理养护分为乔木管理养护、灌木管理养护、草坪类管理养护。乔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树穴锄草、保洁、清枯枝及死藤、枯死树处理、加土、环境清理等
22、灌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中耕除草、保洁、清除枯枝、枯死枝处理、环境清理,应当减少灌木修剪次数,适当延长修剪周期,灌丛高度可保留至1.5米。日常修剪乔木修剪应剪去病虫枝,枯死、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灌木以外侧整形为主;草坪类管理养护包括剪草修边、草屑清除、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打孔、环境清理等。 (二)公园、居住区、街景绿地养护标准⒈植物养护标准: ⑴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根据植物生长的不同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四季有花,土壤不裸露,保持植株
23、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⑵乔木及灌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 ⑶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苗。 ⑷植物无死株,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⑸草坪植物生长茂盛,无斑秃,无裸露地面,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6厘米。⑹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维护正常生长。水生植物及时修剪,无枯枝、病虫叶。 ⑺设施维护标准: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整齐、保持清洁。 ⑻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⑼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安全可靠,设施应及时修缮,维护良好。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⑽供水、供电
24、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⑾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合理,醒目、完善、规范。 ⒉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以上),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⒊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3%,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病害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⒋卫生标准:⑴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张贴。 ⑵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植物残体、无杂生水生植物。 ⑶垃
25、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厕所无明显异味。⒌花坛养护标准:⑴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效果良好。 ⑵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⒍管理标准: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三)⑴行道树养护标准:①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阴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②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③
26、行道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并突出乡土树种。补植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④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⑤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⑵设施维护:①树池边埂应平整、美观。②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⑶土肥标准: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含量≤10%;pH值为6.0~7.0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有机质含量≥25g/。 ⑷病虫害
27、防治标准:树木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⑸管理标准:①树池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四)道路绿化带(包括高架挂箱)养护标准⑴植物养护标准:按道路绿化带的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具有良好的道路景观效果。 ⑵树木种植成活率标准: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8%以上,无缺株、死株。 ⑶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其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规
28、定:pH值为6.0~7.0之间;石砾粒径≤5(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含量≤8%(W/W);(有机质含量≥25g/。 ⑷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 ⑸道路绿化带景观要求:①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②特殊地段的景观应按设计精心养护,形成有特色的植物景观。整形植物必须及时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③花卉花期整齐,株行距适宜,无空缺,色彩效果好。④绿带必须无裸地,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⑤绿带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整洁无垃圾;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土。⑥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和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
29、整洁、美观。⑹绿化养护施工要求:道路绿化带养护作业时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五)⑴古树名木养护标准:①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叶片正常,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②整体无病虫害危害迹象,无病虫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对倾斜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③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⑵管理标准:①树池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物质。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古树名木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 ⑶古树名木周围环境保护:设保护围栏,禁止人畜
30、进入;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杂物、排放废气、倾倒污染物;在古树名木树冠外侧面5米内不能埋设地下管线,10米内不能新建建筑物。 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移植的,须按照《昆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为全面提高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水平,根据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管养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园办[201*]77号)。按照“三精”、“三高”、“
31、三化”、“三理”要求,切实加强绿化管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级制定绿化管养责任制范围。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实际,特签订《西山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与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城乡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逐级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科学合理调配管理资源、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棋盘式方格法网格管理体系。达到绿化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的高效运转机制。实现“绿化管理工作无盲区,管理全面覆盖”目标。(一)负责对高海公路以东的生态林、环湖生态带节
32、点工程(即:小游园)、碧鸡广场及其它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绿地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二)负责对高海公路以东的生态林、环湖生态带节点工程(即:小游园)、碧鸡广场及其它管理责任范围内绿化植被的综合治理(病害防治、防寒、防冻、补植、施肥)等工作。 (三)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执行3331付款方式的管理办法,组织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3331绿化建设工程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高海公路以东的生态林、环湖生态带节点工程(即:小游园)、碧鸡广场和其它管理责任范围内及新建的绿地资源进行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新建、改扩建道路绿化建设规划方案、树木移植方案报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批
33、准方案进行移植和建设。 (六)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旱季全面浇灌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加强做好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确保树木成活率,并做好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严格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绿化植树技术补充规定》、《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管理考评标准》等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养护工作。二、管理养护和绿地指标考核办法 (一)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二)对管理养护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将与单位年度考核绩效挂钩。 三、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叁
34、份,区人民政府备存壹份,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存壹份,责任单位备存壹份。 (二)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规范(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规范 ⒈绿地指标与建设管理 (一)环湖生态带节点工程(即:小游园)绿化建设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二)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
35、80%的要求。 (三)绿化施工要求: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新建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 (四)新栽树木,胸径满足8公分以上,分支点在2.5米以上,树冠不小于1.0米,必须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池规格长、宽1×1米,有条件的地方树池规格长、宽1.2×1.2米,深度底层不得有建筑垃圾石料和硬块状物,不得将树木栽种在不宜
36、树木生长、成活的物体上或水、电、煤气管网管道上;树池营养面不低于1平方米;树池内种植土表层略低于道路铺装表明,并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篦子;种植土壤基质做到“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对原有较差的土壤基质,要采取换土、加肥的措施。树木最终成活率达到100%。 (五)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报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⒉管理养护要求 (一)绿化管理养护分为乔木管理养护、灌木管理养护、草坪类管理养护。乔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施肥、
37、灌溉、树穴锄草、保洁、清枯枝及死藤、枯死树处理、加土、环境清理等;灌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中耕除草、保洁、清除枯枝、枯死枝处理、环境清理,应当减少灌木修剪次数,适当延长修剪周期,灌丛高度可保留至1.5米。日常修剪乔木修剪应剪去病虫枝,枯死、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灌木以外侧整形为主;草坪类管理养护包括剪草修边、草屑清除、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打孔、环境清理等。 (二)树木养护标准:①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阴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②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
38、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③行道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并突出乡土树种。补植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④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⑤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无死株、无缺株。设施维护:①树池边埂应平整、美观。②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土肥标准: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含量≤10%;pH值为6.0~7.0
39、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有机质含量≥25g/。 病虫害防治标准:树木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管理标准:①树池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 (三)绿化带养护标准⑴植物养护标准:按道路绿化带的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具有良好的道路景观效果。 树木种植成活率标准: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8%以上,无缺株、死株。 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其理化性状应符合
40、下列规定:pH值为6.0~7.0之间;石砾粒径≤5(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含量≤8%(W/W);(有机质含量≥25g/。 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 ⑵绿化带景观要求:①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②特殊地段的景观应按设计精心养护,形成有特色的植物景观。整形植物必须及时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③花卉花期整齐,株行距适宜,无空缺,色彩效果好。④绿带必须无裸地,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⑤绿带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整洁无垃圾;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土。⑥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和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
41、整洁、美观。 绿化养护施工要求:做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⑶古树名木养护标准:①植株树冠较为丰满、完整、茂盛,叶片正常,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②整体无病虫害危害迹象,无病虫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对倾斜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③有防强风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管理标准:①树池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物质。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古树名木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 古树名木周围环境保护:设保护围栏,禁止人畜进入;不得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内挖坑取土、动用明
42、火、堆放杂物、排放废气、倾倒污染物;在古树名木树冠外侧面5米内不能埋设地下管线,10米内不能新建建筑物。 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移植的,须按照《昆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管理局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为全面提高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水平,根据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落实管养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昆园办[201*]77号)。按照“三精”、“三高”、“三化”、“三理”要求,切实加强绿化管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级制定绿化
43、管养责任制范围。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城乡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实际,特签订《西山区城乡园林绿化管理养护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与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城乡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逐级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科学合理调配管理资源、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棋盘式方格法网格管理体系。达到绿化管理工作无缝对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的高效运转机制。实现“绿化管理工作无盲区,管理全面覆盖”目标。 (一)负责对西山区辖区内盘龙江、船房河、采莲河、乌龙河、王家堆渠等入滇河道、湖泊及其它责任管理范围内的绿地进行
44、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负责对西山区辖区内盘龙江、船房河、采莲河、乌龙河、王家堆渠等入滇河道、湖泊及其它责任管理范围内绿地资源(新建绿地)的调查和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对西山区辖区内盘龙江、船房河、采莲河、乌龙河、王家堆渠等入滇河道、湖泊及其它责任管理范围内绿化植被保护的综合治理(病害防治、防寒、防冻、补植、施肥)和绿地树木的修剪、移植、审批等工作。 (四)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执行3331付款方式的管理办法,组织建设(业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3331绿化建设工程进行管理。 (五)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工程旱季全面浇灌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做好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确保树木成
45、活率,并做好旱季植物浇灌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严格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绿化责任制规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绿化植树技术补充规定》、《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管理考评标准》等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养护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对河道、湖泊绿化建设、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管理养护和绿地指标考核办法 (一)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相关规定。(二)对管理养护工作考核不达标的,将与单位年度考核绩效挂钩。 三、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区人民政府备存壹份,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存壹
46、份,责任单位备存壹份。 (二)、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标准(见附件)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昆明市西山区滇池管理局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绿地指标与管理养护标准 ⒈绿地指标与建设管理 (一)河道绿化原则:城区段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河滨公园或河滨湿地公园进行规划设计,其余地段两侧建设10-100米宽的防护林,河堤及护坡宜种植根系发达、固土性能好的地被及灌木,不宜种植影响堤岸牢固和容易引起白蚁危害的林木。 河道、沟渠绿化 城市沟渠在满足排洪功能的前提下,要进行绿化建设,沟渠每侧至少栽种两行树木,有条件的低端进行乔木、灌木搭配,绿化率达100%,树木成活
47、率达到95%以上。城市河道绿化要满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宽度要求,河道两岸绿化按照绿化规划进行实施,统一区划功能要求,建设生态型驳岸。宽度在8米以上的绿化带要结合周边环境,建设成带状公园。已整治的河道绿化率要达到100%,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二)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三)防护林地建设原则:防护林及护堤树。防护林应选择长寿、粗壮的乡土乔木,种植宽度在10米以上。根据不同防护目的采用不同的种
48、植方式,其中防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林宜选择落叶乔木,并种植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防风林宜选择抗机械能力强树种和具透风结构的林带;防噪音的防护林宜选择枝叶稠密的常绿乔、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 (四)绿化施工要求: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绿地中树木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不得少于乔木总量的80%。 (五)新栽树木,胸径满足8公分以上,分支点在2.5米以上,树冠不小于1.0米,必须
49、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池规格长、宽1×1米,有条件的地方树池规格长、宽1.2×1.2米,深度底层不得有建筑垃圾石料和硬块状物,不得将树木栽种在不宜树木生长、成活的物体上或水、电、煤气管网管道上;树池营养面不低于1平方米;树池内种植土表层略低于道路铺装表明,并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篦子;种植土壤基质做到“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对原有较差的土壤基质,要采取换土、加肥的措施。树木成活率达到100%。 (六)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报
50、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⒉管理养护要求 (一)绿化管理养护分为乔木管理养护、灌木管理养护、草坪类管理养护。乔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树穴锄草、保洁、清枯枝及死藤、枯死树处理、加土、环境清理等;灌木管理养护包括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中耕除草、保洁、清除枯枝、枯死枝处理、环境清理,应当减少灌木修剪次数,适当延长修剪周期,灌丛高度可保留至1.5米。日常修剪乔木修剪应剪去病虫枝,枯死、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灌木以外侧整形为主;草坪类管理养护包括剪草修边、草屑清除、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打孔、环境清理等。 (二)树木养护标准:①植株树冠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