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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实施方案.docx

1、 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要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通过建立住房补贴制度,逐步把住房补贴理入职工工资,建立适合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特点的住房新体制,加快解决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在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坚持从我区财政和全区各单位的承受能力出发,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综合配套,平稳过度。 三、主要内容 从20*年1月1日起实行住房分配货

2、币化,不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贷款购买住房,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有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是: (一)实施范围和住房补贴对象 实施范围。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团体和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方案》,也可以参照《*市企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区属企业参照执行《*市企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和建档工作按《*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

3、房面积核定办法》、《*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意见》执行,也可以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我区不再另行规定。 住房补贴对象。*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已达到住房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 2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实行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办法,作为住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后,单位不再给予其他住房补贴。 无房职工:是指本人及配偶,均未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他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是指本人及

4、配偶,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他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但没有到达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二)住房补贴的方式 住房补贴以职工个人为单位进行货币分配,改变过去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实物分配,不再按家庭中最高职务的职工考虑家庭住房面积标准。配偶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按职工各自住房规定面积标准分别计发职工个人住房补贴。 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参加工作满25年的,购房时一次性全额发放住房补贴。参加工作未满2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住房补贴,差额部分在今后的工作年限内分次或一次发放。 职工取得一次性住房补贴后,职务或技术职称等晋升的,给予级差补

5、贴。 2.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40%,其中,单位缴交25%,职工个人缴交15%。 (三)住房补贴的构成 单位面积住房补贴由基准补贴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两部分组成。 住房补贴的公式为: 住房补贴=(基准补贴额+工龄补贴额)×(职工住房规定使用面积标准-现有住房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 基准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2-职工个人负担额 其中:职工个人负担额=上一年度职均年工资×4÷60平方米 工龄补贴额=年工龄补贴额×1993年末建立公积金

6、前的工龄 20*年,计算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00元,全市职均年工资6370元。 基准补贴额825元=2500元÷2-职工个人负担额425元(6370元×4÷60平方米) 工龄补贴额按出售现住公有住房工龄折扣办法计算,20*年,年工龄补贴每平方米6.5元。 基准补贴额、年工龄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职工个人合理负担额,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测算一次,确定当年的补贴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我区按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住房补贴的规定面积标准 机关职工住房规定面积标准,按市住房制度改革领

7、导小组《关于贯彻的通知》(哈房改组字[1994]2号)规定标准执行,(不论是否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均执行行政级别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规定面积标准,按我市出售现有公有住房时确定的面积标准执行;工作年满25年的科员和办事员,住房面积标准上靠一个档次。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级职级人员住房使用面积标准如下: 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正局级95平方米,副局级85平方米,正处级80平方米,副处级70平方米,正科级60平方米,副科级50平方米,科员、办事员48平方米,工龄

8、满25年的科员、办事员按50平方米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中执行专业技术职工工资的专业人员: 正高职95平方米,副高职80平方米,中级职称60平方米,初级职称50平方米。 机关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及普工: 高级技师80平方米,技师60平方米,高、中级工50平方米,普工48平方米。 (五)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 区财政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资金;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资金;出售自管公有住房的资金;其他可转化的住房资金。 (六)住房补贴发放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住房补贴发放的轮侯制度,由过去排

9、队分房改变为排队领取住房补贴。各单位根据本人申请,综合考虑申请买房职工的现住房、工龄、职务和当年住房补贴资金数额等因素,确定申请购房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 (七)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 1.各部门、各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由区房改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每年核定一次,各单位每年所需住房补贴资金计划指标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区房改办,由区房改办负责汇总,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住房补贴分配计划,报区住房货币化分配领导小组审定,在提交区政府批准后下发各单位执行,住房补贴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市政府制定的《*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办法》执行

10、 2.职工住房补贴原则上不发现金,职工购房时,向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经批准后以转帐方式划转售房单位。 3.职工调离本市、出国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补贴;离退休职工不再购买住房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补贴;职工去逝的,住房补贴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按规定提取。 四、具体方法和步骤 区直各部、委、办、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预算单位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的基准单位;事业单位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纳入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具体要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将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分为二个阶段。 首先,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之后,各单位要

11、成立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机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贯彻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领会政策内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对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意义的认识。各单位要责成专人,参加区房改办组织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培训班,负责对本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具体工作。 其次,职工现住房面积的核定。主要任务是依据《*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面积核定办法》,核定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现住房面积。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工作,并建立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各部门、各单位为做好此项工作应由主管领导负责,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核定工作,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建立监督机制。职工现在住房情况,

12、由本人申请登记,单位核定,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群众举报监督,经组织调查核定,核定现住房面积,认定住房补贴对象和住房补贴面积。 第三,建立职工住房档案。主要任务是依据《*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意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建档工作,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并在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基础上,用软件将《职工住房档案》、《*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核定明细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核定和变动情况汇总表》报区房改办,并由区房改办统一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的管理。

13、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 (一)落实住房补贴资金的来源,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二)依据轮侯制度的要求,核定住房补贴金额,确定申请购房职工补贴发放顺序,制定轮侯制度,原则是:(1)新职工按月缴交公积金;(2)无房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3)无房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4)住房面积未到达规定面积标准的离退休职工的差额补贴;(5)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的差额补贴;(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20*年1月1日以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 (三)各单位对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应及时记入职工住房档案,职工调离单位时,其住房

14、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并转交调入单位。 今后,每年年末,各单位根据当年职工住房补贴情况,应及时调整职工住房档案,每年第一季度,各单位须将上年度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和职工住房变动情况,用软件提供给区房改办,区房改办依据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变更职工住房档案的内容。 五、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是整个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分配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涉及到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领导和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扎实实地工作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15、抓实。 (二)加强领导,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贯彻和落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办法》和《*市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意见》是我区今年房改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初期职工住房情况调查登记和建立住房档案阶段,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派专人具体负责,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积极措施,务必把这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三)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 住房分配

16、货币化政策性、群众性很强,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过细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化解矛盾,保持稳定,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改革。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人事局负责核定我区应参加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机构和部门。 2.财政局负责核定应由财政解决的房补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由财政和单位共同解决房补资金的单位和部门,由财政确定提取比例。 3.监察局要对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及建档工作实施全过程监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纳入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这项改革有序、平稳

17、地进行。 4.审计局要对全额和差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自行解决房补资金的来源及提取比例进行监督,防止乱拉乱套资金,既保证资金来源的合理,又不能减低提取资金的比例。 (五)严肃房改纪律,坚强监督检查 严肃房改纪律,加强房改纪律检察,对保证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落实关系重大。因此要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货币化分配。职工住房的登记建档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基础环节。各单位要建立监督机制,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如实填报住房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审定职工填报的住房情况,不能走过场。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配套政策的有关规定,财政、监察、人事、房改部门坚强监督检查。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成立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领导小组: *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做好这一工作对加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都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顺利进行。 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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