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
2、前治安状况; 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 3.入室盗窃现象; 4.盗抢机动车现象; 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 6.抢劫、抢夺现象; 7.吸毒、贩毒现象; 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 9.聚众赌博现象; 10.xx赌博现象; 11.对公安干警的评价; 12.对法官的评价; 13.对检察官的评价; 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 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
3、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
4、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3.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各中小学校综治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综治部门的领导,认真完成其下达的工作任务,扎实搞好本单位常年治安巡逻,并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周边群众营造安全感和认同感。 4.局机关办联系点干部要深入联系点指导民调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教育行政干部要深入教师,深入教学一线、深入教师家庭生活开展民情恳谈活动,作好恳谈记录,认真做好教师思想稳定工作。 县教育局综治民调工作方案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