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局三车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X县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督查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三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各道路运输企业在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三车”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
2、死伤人数明显下降,建立“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县交通局成立“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运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李敦军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领导、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各道路货运企业一把手负总责。要主抓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执法相结合,运输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县交通局与运输企业签订“三车”整治责任状,明确职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3、(二)开展源头调查,建立“三车”信息档案。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梳理“三车”信息档案和台帐,并于2月1日前把送料车的台帐和车辆信息报送到县交通局“三车”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车辆私改行为。各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私自改装车辆要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不拆除的不得上路营运,对抗拒不拆的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勒令退出运输市场。 (四)强化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最低定额为30万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或违规的运输企业、个人按道路运输条例处
4、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评价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将清除出建筑材料运输市场。 运料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运料车造成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将列入“黑名单”,处以2000元的罚款,取消其运料车资格,运料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车况完好,改装、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拖拉机等不得从事建筑材料运输。 对造成1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运料车,企业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五)建立交通安全员联系督查制度。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选派部分运政管理人员进驻企业,参与企业安全学习培训,
5、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员要掌握运输企业动态,及时上报企业的“三车”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16日)。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实行重点企业报告制度,建立“黑名单”。 (二)源头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17日)。完善源头治理工作,对重点的运输企业和材料单位,抽派运政人员进驻,对企业和车辆进行实时监管。 (三)长效管理阶段(3月18日至4月16日)。根据整治情况,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 六、工作要
6、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三车”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运政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三车”整治和安全行车常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运输条例,向社会广泛宣传“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形成社会积极支持专项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路面检查力度。西大路、合马路联合治超点要加大治超力度,总结两个月以来治超工作经验,扩大战果,加大力度。各运政单位发挥属地管理作用,与联合治超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路面监管。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