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局文明活动方案 根据县文明委县“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无城环境面貌,提高无城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创建优美整洁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7月27日全县创建推进大会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争创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全面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推进我局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上层次,切实提高我局公共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创建工作的
2、领导,决定成立县住建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工作领导组,局长任领导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领导班子实行分工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各副组长负责分管单位和股室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督促,领导组成员负责本部门创建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按照县文明委县“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市政、园林、公用设施整治,物业小区环境整治,建筑工地、绣溪公园、行政审批股、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交易大厅窗口单位及局机关大楼等,结合住建系统职能分工,细化分解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县住建局“八月份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任务计划表。 四、实施时间 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时间为8
3、月份,窗口单位或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活动,“一把手”对创建工作负总责,要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之以恒、不留死角”,并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行动迅速。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不同载体,快速行动起来,做好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积极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宣传。 3、明确责任,细化方案,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具体摸排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时限,落实到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各项整治工作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4、注重实效,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本单位的“文明创建专项整治月”任务的同时,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互相支持配合,既做到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使我局文明创建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