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1、整治市场脏、乱、差,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无占道经营。 2、整治市场乱堆乱放乱张贴,做到市场无乱贴广告、乱写乱画、乱拉遮阳布,乱堆乱放,文明经营。 3、加强和规范摊位管理,摊位的地面、墙面、柜台整洁干净,经营者无欺诈行为,无缺斤短两,无以次允好,讲究礼仪,依法经营。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培龙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并检查、督促将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成员要依据值勤安排表负责当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完成组长、常务
2、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促进整治工作常态化。 3、区城管局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4、市场物业管理处职责。市场物业管理处是农贸市场管理及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
3、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落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每年必须从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市场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证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工商、食药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培龙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持续性,街道成立了街道、社区、城管及相关路段的责任部门组成的巡查组,每日对市场及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