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XX年农村资产产权改革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撤村建社区及“城中村”改造,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矛盾和利益日趋冲突。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决策不民主的问题;空挂户口、学生户口迁出迁入、出嫁女、招婿郎等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着。在这些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途径,运营好管理好集体资产,能有效解决传统意义上集体资产产权“人人拥有,人人没有”的虚置悬空状态,解决集体资产产
2、权主体模糊、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确立集体组织成员主人翁地位,建立起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土地、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保障集体组织成员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解决好集体资产归利于民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
3、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增强集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
4、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改革方案必须反复酝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成员界定、债权债务处理、股权设置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办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三是始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要把保持农村集体资产良好运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整个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体拥有一定数额的经营性净资产且每年的经营性收入来源相对稳定是这次改革的基本条件
5、。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制定方案。实行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要成立由经联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居委会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95%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二)清产核资。改革单位要组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要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造册登记。要
6、委托社会声誉好、资质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得到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三)界定成员。按照“依法有据、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户籍、履行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或土地承包权利等因素为基本依据界定成员资格。各改制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 (四)资产量化。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对象是经营性净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按评估确认数计入“公积公益金”账户。资源性资产只登记产权,作概念性固化,暂不评估量化,待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后再以价值
7、形态折股,量化到人。 (五)股权设置。股权设置由各改制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决定。采用公司模式的,原则上只设个人股;采用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的,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比例应不高于5%,股份收益用于享受集体资产成员的养老、托幼、计生、优抚、抚恤等公益事业发展。个人股由符合条件的成员按份所有。实行一股制,即每位成员一人一股。 (六)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张榜公布,反复协商,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经9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股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配股后实行“两不增、两不减
8、”(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 (八)资产运营。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
9、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九)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十)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市、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
10、指导,开展审计监督管理。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级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改革的指导、调度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各镇(街道)及改制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做法,稳步推进。2016年,每个镇(街道)要选取12个条件成熟的单位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
11、上,明年逐步推开。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利用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挥霍浪费和故意评估不实、虚报损失、低价变卖、转移财产、有意放弃债权等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任人员,以及对利用职权或自身影响插手改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级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搞好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篇: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证明证明 兹有我村xxx,村民xxx,女,身份证。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嫁入我村,在我村没有享受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待遇,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
12、作方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稳步推进我镇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成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XX县区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举措;是提高统筹推进“三个集中”的客观要求;是加强耕地保护的有效手段;是依法维护农民利益的充分体现;是提高农村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通过此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帮助村组和农民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通过确权、颁证等方式,进一步明晰相关权属,理清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
13、关系,通过依法流转,切实保障集体和个人的权益,使农村产权流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证可据,农民的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域成都”理念和市委1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以“35223”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发展思路,把握改革的市场化基本取向“还权赋能”根本要求,大胆创新,积极推进,真正还权于民,让利于民,逐步实现农村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着力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的体制障碍,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全县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
14、制度提供试点经验,为争创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样板镇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将尊重农民意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农民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和利益攸关者,也是最大受益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职能。通过召开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大会,把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来处理,真正做到“还权赋能”。 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每户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政策,不得简单以三分之二多数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每
15、项改革的实施必须透明。否则,将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影响改革的推进。 四是坚持“五改”联动。五项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在镇官塘村、火石岩村、钓鱼嘴村、秦皇寺村、凉风顶村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五个方面: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属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 五、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准备培训阶段(2008年8月12日9月20日)。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批各村实施方案;对镇、村相关负责人、参加改革试点的工作人员(各村村支部书记、村文书)进行培训。 2008年9月1
16、0日,召开xxx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暨培训会。 (责任人:xxxxx) 2008年9月12日2008年9月22日,召开各村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代表会议、院坝会议,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 (责任人:xxxxxx)9月22日,各村上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名单。(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 2008年9月23日2008年9月26日,召开各村民小组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选举村民小组议事会并公示,确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人员并公示,确定议事会成员联系户名单并公示。以村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农会,各村民小组建立耕地保护农会分会。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
17、)2008年9月27日,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开展入户问卷调查,收集梳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2008年9月28日对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和工作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 (责任人:xxxxxx) 2008年9月29日,各村民小组召开议事会议定本组确权方案草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村委会审批,同时报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向村民公示。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0月8日2008年10月23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确权的
18、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 2008年10月23日2008年10月29日,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 各村民小组收集办证所需资料。户主声明书、办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 (责任人:xxxxx) 第三阶段。确权颁证阶段(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25日)。在全镇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流转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17日,制作各类权证、耕保金卡、社保卡。 (责任人。国土局、房
19、管局、农发局、社保局)2008年11月18日2008年11月25日,颁证。2008年11月18日召开全镇产权制度改革颁证大会。 (责任人:xxxxxx)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8年11月26日2008年11月30日)。回顾总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对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建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负责改革试点的决策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秘信息组、信访维稳组、问题调研组、驻村
20、工作组、监督检查组。 2、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 (二)建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三会”制度。即: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项听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镇、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人员参加。原则上第周召开一次,小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并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协调会议。由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和驻
21、村干部对口指导工作制度。党委委员、副镇长xxx对口指导xxx村;党委委员、副镇长xxxx对口指导xxxx村;党委委员、副镇长xxxx对口指导xxxx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x对口指导xxxx村,党委委员、副镇长xxxx对口指导xxxx村。驻村干部负责指导联系所驻村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建立“两报”制度。即。每周一简报、半月一汇报。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收集汇总后,形成简报报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两次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建立培训机制。建立镇、村、组三级培训机制,分别对镇、村负责人和工作组(队)成员、
22、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各村建立农民夜校,对农民进行政策、法规培训,让各级干部群众真正把握改革的政策、要求、重点和方法。 五是深入宣传发动,充分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深入发动,引导农民群众走出“丈量测绘”就是要“搞拆迁”等认识误区,充分激发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热情。全镇要组织妇联、共青团、场镇老年大学走村串户发放宣传资料以快板、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镇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组要录制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录音,组织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各村要城醒目位置书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固定标语五幅以上,在农户中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奖知识竞赛,广泛宣传产权
23、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好处,让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中小学要在学生中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知识问卷调查、开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黑板报专栏。全镇要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贯穿于工作始终。 第四篇:农村产权改革对湖北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实践的看法 一直以来,农村产权要素处于“沉睡”状态,失去了其应有的资产属性和资本属性,抑制了农村产权要素的融资功能,降低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的决定。湖北作为农村产权抵押
24、改革试点省份,在武汉、荆门、天门、鄂州等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农村产权抵押改革实践,截至2013年底,全省2.607万个建制村基本完成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归档,全省已建立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51家,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916家,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成立更是大大推动了我省产权抵押改革的步伐。目前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困难,需要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过程中的面临的困难 (一)法律实施难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在各地的实践中已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仍存在一些法律障碍。担保法明确规定了经发包人同意,四类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25、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与其上的厂房等建筑物可以一并抵押,而其余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不得抵押。此外,有些法规也与改革实践产生冲突,如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改革赋予了农民突破法律的机会,但并不代表法院一定会接受这种突破。在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法律禁令依然有效的情况下,抵押合同纠纷一旦诉至法院,法官面对法律与政策的冲突又当如何判断。 (二)抵押品价值评估难 一方面,缺少专门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服务的产权价值评估机构。抵押物评估是
26、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重要的一环。评估过高,势必损害银行作为抵押权利人的利益;评估过低,又会损害贷款的农村经营主体作为权利所有人的利益。实践上,抵押物价格由政府制定或者农户和涉农企业与放贷金融机构协商决定,由于农户和涉农企业是借贷者,处于弱势地位,这就会产生人为压低抵押物价值的情况,导致抵押物价格非市场化,势必影响农户和涉农企业进行产权抵押的积极性,影响产权改革创新的效果。另一方面,农村产权客观上存在缺乏有效的市场价格做参照的困难,带来农村产权评估失准风险。现行城乡产权制度的二元性,造成城乡产权构成两种不同的权利体系,由于农村产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评估工作难以把握,难以做到客观公允。如对于土地经
27、营权的评估,要包括地面附着的建筑物、农业设施、种植的农作物、土地经营权等的综合估价。再如,水域养殖权如何评估在水面以下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水产品这也是一大难题。 (三)不良债务处置难 一是抵押物权利再次流转困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后,一旦发生不良,银行须将产权进行再次流转变现。以武汉农交所为例,XX市农交所在办理抵押贷款鉴证时虽然在产权证上明确可以进行再次流转,但是也写明再次流转时必须经过乡镇、村委会、村民的同意,银行很难实现债权。二是变更登记和再次流转的交易成本高。以林权为例,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林权勘测费、森林资源评估费、林业产权交易费等等。三是在产权市场规模小变现难
28、。 目前农村产权抵押中最令人头疼的是房屋抵押融资。农民以自己的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一旦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抵押权人通过出售抵押的房屋收回贷款,农民就会无家可归。无家可归的农民怎么办。XX市文件要求,必须确保借款农民失去抵押房屋后依然有适当的居住场所。什么叫“适当的居住场所”,文件并未做更详细的规定和解释,使得该规定的可操作空间过大,实施效果难以确定。 (四)各方利益平衡难 理论上,改革要求政府既要考虑到抵押人权利的保护,同时又要照顾到抵押权的的利益保障,但实践上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因为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办理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的积极性。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信息费用。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
29、业务拓展不足,对农村市场了解不够,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又相对滞后,农村各类法人客户和农民的信用档案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将增加额外的信息收集费用,以排除劣质贷款申请人。其次复杂的操作程序增加了签约成本。农村土地、房屋不能直接抵押,需要第三方担保公司或交易平台提供担保,甚至还需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批准,过长的操作链条和过多的审批环节增加了产权抵押融资的签约成本。政府急切地需要金融机构的配合,以完成改革任务,所以难免在改革实践中偏向抵押权人这一方。如,XX市就将“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作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探索的基本原则,强调对作为抵押权人的金融机构的权益保障。比如在设立农村
30、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时,规定由市(区)县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用于收购抵押资产。由于有政策性的风险基金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金融机构抵押物变现无忧,一方面使得金融机构缺乏评估抵押物风险的动机,为以后抵押物处置埋下隐患;另一方面,加重了政府负担,不利于改革的持续发展。 (五)部门协调难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需要各部门能力合作,加强协调。例如林权抵押贷款时,贷款银行就需要同林业部门加强协调。但实践中,虽然贷款银行同林业部门签订了监管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定期会商、定期交流、定期核对林权等制度,但得到落实的很少,有的林业部门甚至对已抵押期的林业资源发放砍伐证书,导致贷款抵押物灭失。
31、同时,抵押担保改革还需贷款银行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可实践中这种沟通协调往往不到位。如有些抵押的土地经营权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流转,导致银行债务悬空。 (六)政府介入的力度把握难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推动,但也需要政府拿捏好介入的力度。近年来,各地方政府进行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探索,都呈现出以政府主导为主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缺少市场机制的协同。政府出资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提供担保,固然可以降低农户融资成本,缓解农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与增加信贷供给;但也可能使农户和金融机构有关农村产权抵押的收益和风险决策的关注点由市场转向政府。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一旦形成习惯将
32、很难再消除。政府的促进措施可以为改革“保驾”一时,却不能“护航”一世。把握好政府资金介入的时间和保障力度是一个难点。 (七)农村金融生态建设难 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试验中,农民信用观念不强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民对自身信用重视程度差,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缺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最终导致改革流产,因此需要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但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时期扎实的基础工作,需要法制建设的同步发展,需要农村居民具有正确的价值评判标准,也需要政府良好信用的表率作用,而这些需要时间和努力。 二、缓解困难的举措 (一)修订法律,弥合冲突 修改和完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统一各法
33、律法规中对农村产权抵押流转的规范口径,明确允许包括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各类农村产权进行抵押;同时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村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对农村产权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确权颁证,奠定基础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中,确权是最基础的一环,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环,确权的目的,是把“沉睡”的资产唤醒,使它们真正资产化、资本化和流动化。在这方面,我省可以借鉴山东莱芜的经验,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两股两建”改革。“两股”,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即对有条件的村集体资产或经营性资产,根据人口、农龄等设置股权,进行股
34、份制改造,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化;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实现承包经营权价值化、数量化和有偿化,可以作为资本入股、入社、流转、继承和转让。“两建”,一是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制度。 (三)搭建平台,规范交易 一是建立和完善专门、统一的农村产权评估登记系统,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资产评估规范和标准,推动农村资产的登记、评估、交易、抵押等市场中介机构发展,构建农村产权的管理和流转平台。组建或引进专业评估机构,充分发挥金融中介机构作用。根据农村“三权”抵押物的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给予不同的指导性评估价格。二是加强
35、对当前农村产权中介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机构资质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评估行为,增强公信力和认可度。加快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培育适应农村担保资产流转变现的二级市场,消除农村金融开展担保业务顾虑。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建立有关土地流转的服务机构及仲裁机制,及时发布土地流转的相关信息,协调、仲裁因土地流转引起的争议,客观公正地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银行等多方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以利益为纽带,以推动改革顺利开展为目的,加强各部门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各部门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以求同存异、合作共嬴的谋略,协调各部门行动,形
36、成一股合力,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市场主导,政府搭桥 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探索的政府主导模式是利益失衡的直接原因。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改革事关统筹城乡发展全局,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村资产资本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政府在推动这场改革的过程中应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归属明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以及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政府在改革初期就不能以改革主导者自居,否则很容易形成政府改革的路径依赖,最后不能全身而退。一开始,政府就应让市场起主导作用,政府的作用在于牵线搭桥,创造好的环境等方面,真正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六)信用建设,从我做起 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
37、建设,需要从每个人、每户、每个村级做起,不能仅是停留在口号宣传上,应从实际行动做起,做好最基础的信用登记、信用评级等征信工作,目前应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好信用的政府是农村信用的根本,政府应在其中起到表率作用;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建设失信的惩戒机制;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用透明度;四是建设守信激励机制。 (七)完善配套,统筹改革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改革不能单兵推进,否则很可能因其他条件的不成熟或者欠缺,导致改革的失败,因此需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包括: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公共住房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结构建设、有效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等。 第五篇:xx街
38、道xx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街道xx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经2012年4月24日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完善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分配方式,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现就xx街道xx村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目标,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为基础,以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明晰和保障村
39、级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及其成员的利益为核心,深化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非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相分开,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开,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二、改革后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性质 本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新的经济组织名称为XX县区xx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性质为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承担原有村经济合作社的有关职能。改制后的xx1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
40、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三、清查核实现有的集体资产 我村目前的资产划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性资产,以现有尚未征用的土地、山林为主;二是经营性资产,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三是公益性资产,主要是公共和公益事业设施。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等地方公布,公开接受群
41、众监督。 本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量化的资产为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暂不量化。资产价值以原值为原则,确认集体资产权属关系。用以折股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计算方法: 1、经营性固定资产按原值计入股份,经营性在建工程按原值计入股份; 2、长期投资通过清理后,按实际入股; 3、流动资产按其有效额减去实际负债后,其余额计入股份; 4、其他资产,按实际投资额计入股份。 改制后,今后本社的集体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及劳力安置费)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四、股权设置及股权界定 本社股权设置为单一形式的人口股,不设集体股。人口股股权份额占总股本的100%
42、,股权界定对象的认定,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股权界定基准日为2012年4月30日零时,基准日前死亡的和基准日后出生的人员不享受股东资格。具体股权享受对象界定如下: (一)下列26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享受对象: (1)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基准日止在册的本村社员。 (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本村社员(已转为士官的人员暂保留人口股,待其退伍后,未享受部队或地方安置的予以配制)。 (3)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本村社员。 (4)原就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1995年后毕业(含1995年)因国家取消统一分配政策而自谋职业的本村社员。 (5)正在
43、劳教服刑的本村社员(股权证书由其委托人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保留)。 (6)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户籍关系从本村迁入小城镇的原本村社员及其子女。 (7)因自己出资办理“农转非”的原本村社员及其子女。 (8)因购房原因,户籍关系迁入小城镇的原本村社员及其子女。 (9)与本村社员已办理结婚证书落户的对象及其子女。 (10)与本村村民已办理结婚证书但户口尚未迁入的对象(出具书面证明未在原籍地享受股改待遇,今后若发现原籍地已享受,本村将收回股权)及其户口尚未申报的子女。 (11)原与本村村民已办理结婚证书的离异妇女,该妇女及其随母迁入的子女(子女人数依据法院判决书)。 (12)与本村村民离婚,户籍关系尚未
44、迁出的妇女及其依法 判决随母的子女。 (13)因离异将户籍迁回的原本村出嫁妇女,本人及其依法判决的随母子女。 (14)政策性移民落户的村民及其子女。 (15)原定销户及其子女。 (16)办理过合法领养手续在册子女和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领养而未办理领养手续的在册子女。 (17)户籍关系未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18)原本村村民单方为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取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在职、退休或已改制)的单职工,其配偶及其子女给予股权. (19)独生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书)享受双份股权(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村将收回1份股权)。 (20)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45、二女户可享受1名上门女婿(入赘)及其子女。 (21)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给予股权的特殊人员。 (22)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取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职工作人员及退离休人员。 (23)已享受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等改制待遇的人员。 (24)父母双方属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取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的子女。 (25)已在部队提干和转为志愿兵的人员。 (26)户籍关系已迁出的本村出国(境)人员。 (二)下列3种情形之一人口为股权不享受对象: (1)与本村村民离婚,妇女重新嫁人的,户籍已迁出的妇女本人及其依法判决随
46、母的子女。 (2)原买入本村户口未入社的外来挂靠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不给予股权的人员。 五、股权管理 本社股权管理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凭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 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具体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原则 1、财务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贯彻实施财政部颁布的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财务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收益分配原则。实行股份合作社改革后,存量的土地和山林如部分或全部被征用,仍然按XX县区农村土地征用后货币资产处置办法执行,货币资产处置后的盈余部分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积公益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土地征用款和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社员福利、医疗保险及救助、经营性支出均在收益分配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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