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深化机构改革方案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使其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不仅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成败,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所在。 省委、省政府关 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乡镇机构改革的目标:坚持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优化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
2、实现改革的目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有关专家认为,各地在进行改革时,必须注重转变政府职能,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实行编制管理实名制。 意见要求,首先要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一般应控制在3-4个以内。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人兼。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同时,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服务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乡镇
3、不再保留和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此外,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在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竞争(竞聘)上岗和“凡进必考”制度,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推进乡村区划调整,是乡镇机构改革的延伸,是巩固和扩大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根据意见,全省乡村规模原则上定为:平原地区乡镇5万人以上,行政村0.4万人以上;丘陵地区乡镇3万人以上,行政村0.3万人以上;山区乡镇1.5万人以上,行政村0.15万人以上。平原、丘陵、山区县城人口分别为10万、8万和5万人以上,中心镇人口分别达到7万、5万和2万人以上。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