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_区(开发区)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仑治商贿发2006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对建设领域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全面查纠与重点
2、查纠相结合,坚持经营者查纠与管理者查纠相统一,坚持上下整体联动,个人和单位联动,坚持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使建设领域的建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及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
3、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 (一)自查自纠起始时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是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追溯处理. (二)重点部位.按照_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仑建200639号)文件要求,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交易,建设市场监管三大部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要发生在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房地产开发交易主要发生在开发预售,房屋拆迁,评估测绘等环节上;建设市场监管主
4、要发生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和行业监管等环节上. (三)行为主体: 1,局机关有关科室,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即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房地产经纪和评估中介机构等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所涉及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2,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3,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其他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环节 自查自纠从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但必须确保质量.开
5、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环节有: (一)进行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要把宣传发动贯穿自查自纠工作始终,通过各种会议,谈心,专题教育等形式,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广泛深入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依法经营,反对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自查自纠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三)查找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
6、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等行业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管手段,方法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及监管项目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等审批,备案中,索贿受贿,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或降低标准,未严格把关的行为; 4,在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中,收受贿赂,降低监督执法标准的行为; 5,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漏标底或收受好处后强行指定承包方的行为; 6,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
7、,串标或向发包方,评标专家,发包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直接贿赂,谋取中标,有的又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7,在材料设备采购中,供应商通过向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行贿,导致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舍近求远,舍优求劣,购买使用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的行为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8,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设计单位违规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商,收取回扣的行为; 9,在项目预决算中,施工企业通过向建设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行贿,虚设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以骗取工程款的行为; 10,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
8、务便利采取巧立名目,拖延付款等方式收受贿赂的行为; 11,在房屋拆迁中,单位和个人通过向评估机构行贿,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非法获利的行为; 12,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通过给回扣非法获利的行为. (四)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认真抓好整改
9、.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组织评估验收.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于9月20日前报区建设局治理商业
10、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设局建设科,联系人:金良,联系电话:86781339). 四,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各部门,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政策界限;注意总结和推广自查自纠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信息通报和专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完善线索移送制度,明确案件移送的条件及责任.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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