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直工委决定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中普遍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认真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选树和确立一批“基层组织规范化建
2、设示范点”,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你追我赶、升级晋位的生动局面,进一步推进市直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单位党组织以开拓创新精神加以推进,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步骤的工作,努力提升市直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方法步骤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照“巩固扩大先进、提升一般、转化后进”的要求,分阶段、有计划、有组织地扎实推进。
1、分类定级阶段。4月份为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阶段,按照工委部署方案,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从党支部入手,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通过自评和群众测评初步认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按照党组织隶属
3、关系,上级党组织对照“五个好”标准,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2、查摆问题阶段。5月至6月份为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查摆问题阶段。各单位党组织对照市委26号文件、市直工委2012年度考评办法和中央、省、市委对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所存在问题的查摆和梳理工作。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的方式,认真查摆基层组织建设中组织设置是否合理,党建责任制是否落实,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各种机制是否健全,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突出问题,结合分类定级阶段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精心梳理,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于6月中旬前填报《
4、查摆问题阶段统计表》。
3、整改提高阶段。6月至11月份为各单位党组织整改提高阶段。重点做好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建立分类管理台帐。“好”的党组织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效,自我加压,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标杆和水平,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上做文章,积极做好申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各联系片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片内各单位党组织学习借鉴先进党组织的经验和做法。“较好”、“一般”的党组织要学习先进经验,正视自身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晋级。“差”的党组织要彻底查摆问题,制定转化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鼓励和支持先进党组织采取“
5、1+1”或“x+1”方式,结对帮扶“差”的党组织,促进其尽快转化。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一般”和“差”的基层党组织的帮扶和指导,深入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提升转化的目标、责任和措施,使其整改和转化真正取得实效。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创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过程中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并于10月底前填报《整改提高阶段登记表》。
4、评定表彰阶段。12月至2013年1月份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评定和创建活动的总结表彰阶段。重点做好“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评定、授牌和整个创建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一是明确“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范围为各部门党委、企事业党委
6、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二是对照“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申报条件,各单位党组织申报;各联系片初评;市直工委评定、授予2012年度市直“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奖牌;并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三是各单位党组织认真总结“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基层组织规范管理和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对照实施方案制
7、定具体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工作安排、责任人和落实时限。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26号文件为重点,以推进机关党建责任机制、工作机制、考评机制进一步落实为抓手,以抓规范、创品牌为目标,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扩大、提升和转化”,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
(三)强化督查。各党建联系片、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创先争优巡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查摆问题和整改提高阶段,要通过推进会、观摩会、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查指导。
(四)大力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党员电化教育和党建信息网的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委对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条例》和市委26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大力宣传“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各单位党组织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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