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廉政评估方案 第一条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本局机关各股室。 第三条考核评估坚持自我检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纠错修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评估工作由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识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否带头查找并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完善并落实防控措施。 (二)单位及各岗位工
2、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绘制了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单位以及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查找是否每年按规定重新查找并进行调整,做到具体、客观、准确。 (三)防控措施是否每年按规定重新查找并进行修正,始终保持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制定的防控措施是否突出了机制制度创新和现代科技手段;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对廉政风险是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廉政预警机制;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制定了新的防控措施;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调整是否科学合理、形成常态化。 (五)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有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是否有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有无重要来信来访、越级上访以及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氛围是否浓厚;各项制度、机制、措施的文字材料是否齐全,各种原始资料是否及时备案归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是否及时。 (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第六条考核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评估实行百分制。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