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开展学生个性,促进 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面向全校学生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经 研究修订本管理方法。
一、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
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教学是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和推进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各 方面的适应能力,表达因材施教原那么,提高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的 水平。
二、公选课的开设形式和学时学分
1 .我院公选课开设形式主要为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艺术素养类、教 师素养类和体育与公共卫生类五组课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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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选课每门课程一般定为24学时,计2学分,学生取得的公选课学分可 计入该生的总学分,但不能替代专业培养计划中其他必修课程的学分。
3 .公选课一般在学生第二、三、四学期开设,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修一门课 程;新生第一学期和三年级学生不安排选修。
4 .公选课的开设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教师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条件
1 .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内聘兼课教师还需满 足《XX职业技术学院内聘兼课教师管理规定》(XX教[XX]11号)中对教师兼 课资格的有关规定;
2 .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专业素养;
3 .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
3、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四、公选课的开设程序和要求
1 .每学期第13周左右,由教务处提出课程目录或者由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 师本人提出课程目录,教务处汇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学期的第15 周公布下学期所开公选课的目录与要求。
2 .由各系(部门)教师提出开课申请的,需同时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 使用教材等材料,并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3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公选课的门数一般仅限一门。
4 .申报开设的公选课原那么上不应与必修课重复或雷同,应具有宽、浅、精、 趣等特点,要适合全院大多数专
4、业学生选修。
5 .教务处根据本方法对已经开出的选修课的师资、课程内容及教学质量进 行检查、监督或决定停开。
五、公选课的管理
1 .任课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填写考勤记录,在 学期结束后连同考核成绩一并交教务处存档。
2 .公选课开课后,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并取消其一年内开设公选课的资格。如确需调课或停课,必须提前一周报教务处 审批,由教务处出具加盖公章的调课通知单,然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有关学生。
3 .督导在抽查听课的过程中,假设出现有3次以上(含3次)学生出勤率低 于50%的,将扣除该课程任课教师课酬金的30%o
4 .公选
5、课任课教师必须有教材或讲义,由任课教师选定,但任课教师不能 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或讲义。
六、学生选课及成绩考核
1 .教务处一般于每学期第15周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选课目录,包括课程 名称、主讲教师、学时、学分、授课时间及其课程简介。学生可根据自身的需要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一般下学期第三周准时开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三晚上和 周六、周日。
2 .公选课选课人数原那么上要求到达60人以上,由教务处汇总后及时将各门 课程的选修人数以及是否开课等安排通知各系,以便让学生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3 .学生参加选修课学习,必须同必修课一样,遵守纪律,认真上好选修课, 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管何种原因,缺课1/3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 的考核;对考试作弊者按必修课作弊规定处理。
4 .课程结束时,学生必须参加考核,考核须在公选课的最后一次课进行, 选修课的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录。及格以上 (含及格)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不及格的学生(或旷考者),不安排补考, 也不能取得学分,选修课的成绩如实记入本人成绩档案。
七、公选课酬金发放标准
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附那么
1、本方法适用于全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2、本方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3、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