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管局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登记以及行政处罚等工作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依法、有序、健康、稳定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房屋登记中涉及大额抵押。在建工程抵押与预抵押。土地与房屋分押登记和撤销登记等类型的,行政处罚涉及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罚款等适于一般程序的均应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 1、国有土地上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法律、法
2、规、政策的要求;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逐一逐次落实;征收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行情;征收资金、补偿方案是否落实和通过;征收区域内民情民意满意度;征收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分析;防范对策和处置预案。 2、房屋登记项目。房屋抵押中的大额抵押、土地与房屋分押、在建工程抵押与预抵押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办理;受理要件是否齐备;适用法律是否得当;是否会带来较大风险和社会风险。撤销登记中是否调查取证达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是否告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进行事前沟通;可能带来的行政风险、经济风险和司法风险预测。 3、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是否严格依法定程序实施;相对人对处罚事先告知的反映;
3、可能带来的司法风险预判。 四、工作制度 1、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原则,对属于风险评估范围内的项目由具办部门的负责人或分管局长提出评估申请和初步意见,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2、依法实施评估。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及信访、法制部门的专家对不同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论证,评审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等社会风险因素。 3、执行报备工作。根据项目评估的结果,制定出相应的矛盾解决方案、途径和突出事件的防范,应急和处理预案,最后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及时向县信访办、维稳办报告备案、审定。评估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概况,实施的法律依据,收集充分的资料、证据的复印文本,群众反映以及专家的意见,实施过程的风险预测及防范预案,最后的评估结论。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