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 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
2、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
3、 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 (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 1、调查摸底。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4、党组决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及职位。 5、上报审批。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轮岗交流干部的任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7、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为保证这次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局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在交接时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