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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小结.doc

1、税法复习基本要点与考试题型及分值 第一章:概论 1、税法构成要素:三种税率制度适用的税种 2、税收立法机关有哪些?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划分?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第二章:增值税 【例1】某农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资料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 (2)外购农机零配件,取得经认证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本月生产领用了8万元; (3)3月外购钢材一批,生产领用了4.5万元,基建工程领用了6万元(内含运费1395元); (4)销售农机一批,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有6万元上月已预收),另收取包装费5000元; (5)销售一批农机配件,

2、取得含税销售额2万元; (6)为农民维修农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3万元。 试计算该厂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①无进项税额 ②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③进项税额转出: (6-0.1395)×17%+0.1395/(1-7%) ×7%=1.01(万元) ④销项税额: 28×13%+0.5/(1+13%)×13%=3.70(万元) ⑤销项税额:2/(1+17%) ×17%=0.29(万元) ⑥销项税额:3/(1+17%) ×17%=o.44(万元) ⑦应纳税额:(3.7+0.29+0.44) -(1.7-1.01)=3.

3、74(万元) 【例2】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4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支付货物运输费用4万元,其中运费2.9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保险费1万元; (2)销售货物收取不含税价款500万元,另外以旧换新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80万元(已扣除收购旧货支付的价款6万元); (3)外购一批广告性礼品,分送给客户,外购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万元; (4)将试制的一批新产品用于对外投资,成本价20万元; (5)上月购进的已扣税的价值3万元的货物因保管不善被盗; 已知上月结转进项税额5万元,试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①进项税额:200×

4、17%+3×7%=34.21(万元) ②销项税额:500×17%+(80+6)/(1+17%)×17%=97.5(万元) ③进项税额:8×17%=1.36(万元) 销项税额:8×(1+10%)×17%=1.5(万元) ④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⑤进项转出:3×17%=0.51(万元) ⑥应纳税额:(97.5+1.5+3.74)-(34.21+1.36-0.51)-5 =63.68(万元) 【例3】某进出口公司2008年6月进口120辆小轿车,每辆关税完税价格为7万元,

5、委托某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费5万元。该公司当月售出其中110辆,每辆价税合并售价23.4万元,另将其中两辆作为办公用车。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5%, 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增值税。 ①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23.4×110/(1+17%)×17%=374(万元) ③应纳税额:374-185.11=188.89(万元) 【例5】某卷烟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资料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烟丝取得经认证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万元;支付相关运费50万元,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普通发票; (2)生产领用库存烟丝2

6、100万元,用于生产卷烟; (3)销售卷烟12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收入3600万元,由于付款及时给予2%的折扣;销售卷烟800箱给商场,取得不含税价款2400万元,并支付运费120万元; (4)取得商场购买卷烟延期付款补贴21.06万元; (5)销售雪茄烟3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轿车一辆;零售雪茄烟取得销售收入35.1万元;取得雪茄烟过期包装物押金7.02万元; (6)月末盘存发现非正常损失库存烟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 试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45%) 增值税: (1)进项税额:200

7、0 ×17%+50 ×7%=343.5(万元) (2)销项税额:3600 ×17%+2400 ×17%=1020(万元) (3)销项税额:21.06/(1+17%) ×17%=3.06(万元) 进项税额 :120 ×7%=8.4 (万元) (4)销项税额: (600+40 ×2) ×17% + 35.1/(1+17%) ×17% + 7.02/(1+17%) ×17%=121.72 (万元) (5)进项税额转出: (32.79-2.79) ×17% + 2.79/(1-7%) ×7%=5.31 (万元)

8、 (6)应纳增值税: (1023.06+121.72)-(343.5+8.4-5.31)=798.19(万元) 消费税: (1)抵扣税额: 2100 ×30%=630(万元) (2)应纳税额: 3600 ×45%+1200 ×0.015+2400 ×45%+800 ×0.015 =2730(万元) (3)应纳税额: 21.06 /(1+17%) ×45%=8.1(万元) (4)应纳税额: 600 ×25%+40 ×2 ×25%+35.1 /(1+17%) ×25%+7.02/ /

9、1+17%) ×25%=179(万元) 应纳消费税:2287.1万元 【例题】假定本月非正常损失产成品一批,成本5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8万元,该产成品中使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占产品成本的比例为50%,试计算对当期应纳增值税的影响。 应冲减的进项税额: 50000×50%×17%=4250(元) 1、征税范围 项目:★货物+两项劳务 销售货物 在我国境内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进口货物 此外,税法中确定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有: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

10、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行为:★混合、★兼营、★视同销售 (1)混合销售行为 ——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两者有着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征收营业税 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特例】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

11、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税;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非应税劳务 ——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无从属关系。 税务处理: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及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2、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税法规定计算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3)视同销售行为 哪几种 ①  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②  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③  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属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特殊征免规定:P29-30 2、纳税人 基本范围: 税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

13、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纳税人。 此外,还有以下特殊规定: (1)承租人和承包人: (2)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参照国际惯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两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

14、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 ★一般人与小规模人的划分: 3、★税率与征收率 基本税率、低税率、征收率 基本税率:17%,适用于实行? 非基本税率的货物以外的所有货物和劳务。 低税率:13%,适用于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天然气、自来水、食用盐 、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等规定的其他货物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4、税额计算(★一般纳税人计算) 销项税额计算(关键在销售额确定): 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1)一般

15、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价外费用 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额一般规定:不含税、价外费用的处理 特殊规定:折扣销售、以物易物、以旧换新、包装物押金处理 包装物押金 ①单独记账核算且尚未到期的,不计入销售额。 ②逾期(一年为限)未收回

16、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在将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先对押金进行换算: 销售额=押金/(1+税率或征收率) ◆ 自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4)折扣销售——价格折扣 按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以旧换新 按新货物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 (7)以物易物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项税额 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进项税额

17、进项税额确定(可抵扣、不可抵扣的范围、抵扣的时间) 进项税额的确定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农业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含烟叶税)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买价×13% ④外购或销售货物(免税货物除外)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费

18、金额(含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运费×7%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③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 ⑤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劳务; ⑥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⑦上述①-⑥规定货物的运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完税价格=货物买价+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 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

20、等 【例题】某纺织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棉布,同时该厂还成立了一个非独立核算的汽车队,承揽社会运输业务,该厂当月实现总收入800万元,其中纺织品不含税销售收入760万元, 汽车运输收入40万元。当月企业外购货物金额600万元, 增值税额102万元,其中用于运输业务的货物10万元,另有一批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该厂账上无法准确划分应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的耗用数额,试计算该纺织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1)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40/800=0.85(万元) (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10×17% - 0.85=99.45(万元) (3)当月销项税额=760×17%

21、129.2(万元) (4)应纳税额=129.2-99.45=29.75(万元) 第三章 消费税 1、★征税范围:应税品目(14个)、应税行为(生产销售、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 2、税率:三种税率制度 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税率:白酒、卷烟 比例税率: 3、★计税依据 生产销售:销售额(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同类价、组成计税价格),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受托方同类价、组成计税价格),收回数量 进口:组成计税价格,进口数量 4、★已纳税额扣除(扣除项目、方法、与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异同) 第四章 营业税

22、 1、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2、征税范围(★境内的概念、9个税目行为) 3、★税率 4、计税依据: 一般规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殊规定:加与减的问题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与纳税义务:★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标准 2、★税率:25%、20% 3、★应税所得额确定: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扣除项目的标准(利息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捐赠支出等)、不得扣除项目范围 4、★税收优惠(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创投企业、专用设备、加速折旧、技术转让、高新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资源利用等) 5、已纳税额扣除 6、征收管理(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第六章 个人

23、所得税 1、纳税人:★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标准 2、★各项应税所得的确定(工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与范围、捐赠扣除) 3、税率形式(累进税率不用记) 4、★各项应税所得税额计算 5、减免规定 6、★已纳税额扣除 第七章 资源税 1.纳税人 2.税目税率★(具体税率不用记)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1、★征税范围(六字标准:国有、产权、收入) 2、税率(四级超率) 3、增值额确定(收入和税前扣除) 4、★税额计算 5、税收优惠(★起征点优惠、个人售房优惠) 第九章 其他各税 1.城建税:概念与计税依据 2.房产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 3.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 4.车船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制度 5.印花税:征税范围、税率制度(定额税率的适用范围) 6、契税: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 7.关税:进出口完税价格、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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