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精选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 各镇(区、街道)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
2、门尽职履责,促进城乡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城市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 2.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 3.医疗系统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督促指导; 4.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系统医院由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 5.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博物馆等文物古建筑由文广新局负责督促指导; 6.建筑及城建施工工地由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 7.星级宾馆、旅游场所由旅游局负
3、责督促指导;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由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 10.物业管理单位由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 11.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安监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2.城乡消防规划修编由规划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由住建局、财政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4.消防宣传“七进”和媒体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由文广新局和 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督促指导; 15.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并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负责督促指导; 16.属地单位由各镇(区、街道)负责督促指导; 17.监察局负责对各镇
4、(区、街道)、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是否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或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范文top100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并组织教育培训) 2.属于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双人持证上岗制度;一般单位及其它单位是否录入大平台消防模块中。 3.属
5、于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药剂储备是否充足且完好有效;单位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设备是否设置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厂区内外的管道安全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和工作措施;原料、物料等储存区域和危险化学品装卸码头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4.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指示标志,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保,并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间距、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装修装饰材料,防火防烟分隔、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等是否第4页 共4页